昆明市出臺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25條意見進一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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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的意見》正式出臺,明確將進一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好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迴圈。

4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的意見》正式出臺,明確將進一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好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迴圈。

《意見》從8個方面製定了25條措施。在加快商業商務用房去化、合理使用商業商務用地方面,《意見》提出,優化商住配比,將按項目配比商業商務用地調整為按片區配比。引導昆明市二環路以外的都市區域將未供應且相對集中的商業商務用地變更用於發展互聯網開發、電子裝配等新型產業;在滿足片區教育配套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前提下,鼓勵將商務辦公用房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為紓解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困難,允許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房地產項目延期(60日)繳納土地款;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規劃方案經市規委會審議通過、屬地政府(管委會)已完成拆遷總建築面積50%以上且承諾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遷的都市更新改造項目,可按市規委會審議通過的規劃方案相關名額執行。

鼓勵多種方式回遷安置,通過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在居民、社區自願的基礎上利用已建成的商業商務用房進行等價值安置並適當給予面積獎補等靈活的安置管道,切實滿足多元化安置需求,在加大回遷安置效率的同時,促進商業商務用房去化。

優化住房金融服務,通過適度調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購買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加大對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建立健全商品房預售資金保全、執行的“府院聯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嚴肅查處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銀行機构。

做好房地產市場政策文宣解讀,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預期,依法查處散佈謠言、惡意宣傳炒作等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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