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記者從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有效遏制機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多發勢頭,即日起至12月31日,警察交管部門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機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據瞭解,當前全區機車保有量近750萬輛,登記在册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近1300萬輛。此次整治行動將圍繞機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多發、秩序混亂、事故易發多發道路、農村地區、城郊結合部、學校周邊道路以及城鎮趕圩點等重點道路,緊盯農村地區婚喪嫁娶、民俗民風節日、羣衆集體外出活動等重點時段、節點,以集中力量整治、不定期突擊整治、組建執法小分隊等管道,嚴查、嚴管、嚴懲、嚴治機車、電動自行車乘坐3人及以上超員、酒駕醉駕、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無牌無證、逾期未年檢、逾期未報廢等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全區各級警察交管部門還將會同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强對機車、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等環節管理;對拼裝或者擅自改裝機車、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整治期間,對機車酒後駕駛,達到拘留條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或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一律依法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在駕駛證吊銷、暫扣期間駕駛機車的,一律依法從嚴處理;對機車逾期未年檢的,一律責令限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機車逾期未報廢的,一律強制報廢。(周珂 唐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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