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市防辦獲悉,《天津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見》(簡稱《意見》)印發,提前從防汛抗旱組織、預案、隊伍、物資等方面,明確20項重點任務及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多措並舉推進今年防汛相關事項有序展開。
按照《意見》,我市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覈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逐級壓實“行政、管理、科技”和包保責任人,堅持關口前移,將預報預警和“關、停、限、避”措施納入應急回應條件和響應內容,健全會商研判、應急指揮、搶險救援、轉移安置、資訊報送等各項機制,做到一崗“一張明白紙”。
為綜合資源優勢,提升應急能力,我市健全市級和區級、專儲和代儲、實物和產能相結合的儲備體系,提前在險工險段等部位預置編織袋等防汛物資,增强保障能力;並且推動各區各行業深入開展公共基礎設施和人員密集場所隱患大排查,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確保汛前整改到位;組織市防指成員單位建立檢查組,分區包片分階段進行應急機制、備汛措施、隱患整改、轉移安置的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根據防禦重點,我市將全面啟動城鄉排水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優化排水調度方案,提升內澇外排能力,夯實防山洪灾害基礎,强化山洪、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提早轉移避險,細化17片防潮責任段“一處一預案”及船隻回港避風措施。
在協調聯動方面,氣象、規劃資源、水務、農業農村、應急等多部門將會商研判,提前發佈預警,及時啟動應急回應,科學佈防力量、物資;同時强化京津冀、軍地、部門、區域等多方聯動合作,果斷採取“關、停、限、避”措施,積極應對洪澇災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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