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藝萌)日前,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灾,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訓,緊抓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全面開展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度汛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按照要求,從即日起至4月30日,我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系統防汛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其間,各市及雄安新區防指、省防指成員單位分別對轄區內縣(市、區)和本系統排查整治情况進行督促檢查。5月9日至20日,省防辦從省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抽調科技骨幹和專家組成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况,採取“四不兩直”管道進行暗訪抽查、督導檢查。督促整改意見將通報當地人民政府,對存在的重大風險隱患進行掛賬督辦。
此次排查整治重點包括:行洪河道、水庫、尾礦庫、蓄滯洪區、山洪灾害易發區、都市低窪易澇區、地下停車場、地下商超、交通橋涵、人防工程、建築工地等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以及鄭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暴露出的防汛抗旱體制機制、物資隊伍、應急預案、培訓演練等方面問題。
省防辦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針對排查情况,分級建立防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台賬,明確整治主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做到“發現一件、整治一件、銷號一件”,確保汛前全部整治到位。對汛前確實無法整治到位的要製定應急措施,確保度汛安全。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要建立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結束、排查不停止,隱患不排除、整治不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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