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印發《關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等考試收費標准的複函》,重新核定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等8項考試收費標準,其中有5項下調。
這次重新核定本市稽核專業科技資格、電腦技術與軟體專業科技資格(水准)、勘察設計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通信專業科技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准、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准、一級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初級中級注册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等7項國家專業科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費標準和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准。
這些考試收費均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稽核專業科技資格考試費,初中級每人每科降低12元、高級每人每科降低8元;電腦技術與軟體專業科技資格(水准)考試費每人每科降低11元;通信專業科技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准考試費每人每科降低9元;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准考試費每人每科降低3元;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降低5元;其他考試收費標準保持不變。
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複函》要求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在本組織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組織、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收費組織首長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投訴電話等,接受市場監管、稽核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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