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印發《江蘇省事業單比特開招聘人員工作風險防控指南》,從源頭防範化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各種風險隱患。這是國內首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風險防控指南。
《指南》明確了公開招聘各項工作的風險和底線,並梳理42個風險點80多種風險表現形式,如不得確定意向人選後,依人畫像設定招聘條件;不得故意放寬或收緊報名範圍,不按招聘條件開展資格審核;命題專家不得輔導有關人員後又參與命題、試題內容不得有利於內部人員獲取得分優勢;相關工作人員不得控制面試順序、發表引導性意見,或干擾面試评审獨立自主評分等,從多個方面保障公開招聘的公平公正。
《指南》提出39條59項針對性防控措施。如在方案製定環節,要求核准備案部門和組織認真履職,及時發現异常條件;在資格審核環節,實行實名制稽核,複審時要事先列出稽核材料清單,並實行雙人稽核;在考試考核環節,參與命題的人員要書面承諾近3年內沒有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社會培訓機構授課經歷和私下輔導應聘考試經歷;實行雙人閱卷、登記並核對成績;面試過程全程全景錄影;實行差額考察的,事先量化考察標準。
事業單位是公開招聘第一組織實施者,也是風險防控第一責任者。風險防控指南,既保障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又保障應聘人員公平參與競爭。《指南》要求組織實施組織在製定公開招聘方案時同步製定風險防控方案,建立風險防控協調和監督工作機制,明確各環節風險防控責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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