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强化“四項措施”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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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入貫徹全區和全盟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精神,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產權和合法權益,阿拉善盟立足職能職責,强化“四項措施”,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法治是推進高品質發展與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根本和最穩定的保障。為深入貫徹全區和全盟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精神,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產權和合法權益,阿拉善盟立足職能職責,强化“四項措施”,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强化統籌協調為法治化營商環境明確“風向標”

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全面依法治盟的統籌協調部門,不斷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機制,在“一規劃兩綱要”組織實施中,將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重要內容,積極編制阿拉善盟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指標體系,强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日常督察,扎實推進“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深入人心。發揮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力軍作用,用好考核“指揮棒”,組織開展好對各旗區、盟直有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年度考核,有效地督促、幫助、指導各地各部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二、强化制度供給為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軟環境”

針對營商的難題和制約因素,以平等保護、促進企業發展、提高投資效率的理念,不斷完善地方政策法規和規範性檔,為全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持續做好規範性檔合法性審查與清理工作,切實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充分徵求企業、行業協會、工商聯意見,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持續在全盟開展行政機關證明事項的備案審查工作,對沒有上位法依據的各類證明事項堅決予以取消,進一步方便企業辦事。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設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吹響“衝鋒號”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政府職能部門首先要做守法守約表率。以强化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培育、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應訴等工作,促進法治政府建設。首先,抓住“關鍵少數”,全面推行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引導各級幹部自覺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依規辦事。其次,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抓好各級法律顧問制度落實,推動符合條件的黨政機關公職律師應設盡設,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理合規。再次,進一步加強改進行政覆議和應訴工作,研究出臺全盟《行政應訴工作辦法》,成立行政覆議諮詢委員會,嚴格落實出庭應訴“提示函”和通報制度,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積極打造誠信政府。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通過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案卷評查、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等形式,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護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四、强化法律服務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安裝“加速器”

清朗乾淨的社會環境是經濟公平、透明發展的前提。阿拉善盟將不斷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良好營商環境創造社會保障。加强全民法治文宣教育,持續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重點加强對企業經營者、管理人員、企業職工的法治文宣,特別是《民法典》學習文宣,加大對優化投資環境的法律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不斷夯實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積極推廣“法治阿拉善”微平臺服務功能,打造熱線、網站、微信等一體推進平臺,全面提升服務效能。組建律師服務團,持續開展“萬所聯萬會”“法治體檢”“律師走基層”等律師服務活動,為全盟各中小企業管理經營提供法治保障,聚焦企業在經營、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需求,形成服務企業長效機制。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完善訪調聯動、訴調對接等工作機制,每週安排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到聯合接訪中心參與信訪衝突化解,積極推進商事糾紛解决機制和能力建設,進一步引導人民群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水深魚極樂,林茂鳥知歸。”良好的營商環境如同清新空氣,是各類市場主體成長發展的前提。在今後的工作中,阿拉善盟司法行政系統始終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工作理念,不斷提升優化全面依法治盟和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為全盟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營造明朗清新的法治化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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