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預測達到區域預警條件時,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提前1—2天發佈區域預警資訊
●預測達到都市預警條件時,市(州)原則上提前24小時以上發佈預警資訊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
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發佈和應急回應工作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緩和降低污染影響,改善空氣品質,保障公眾健康,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
根據預案,四川省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各市(州)可結合本地空氣品質狀況及污染特徵,根據實際需要降低各級別預警的啟動條件,以便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設立應急指揮專項工作小組
根據預案,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將設立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專項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負責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
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廳,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負責貫徹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的指令和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研判、會商以及相關資訊發佈和上報,指導各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測會商與預警方面,四川將成立常態化的重污染天氣預測會商專家組。專家組將根據會商研判結果,每週形成週報報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在重污染天氣發生時,每日動態開展資料分析、監測評估和趨勢預判,實行日報告制度;會商研判認為需要啟動區域預警時,提前1—2天上報發佈預警建議,包括發佈預警的都市、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啟動時間、氣象條件等資訊。
預警分為區域預警和都市預警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為區域預警和都市預警。比如,預判3個及以上相鄰市(州)同時達到一定級別預警分級標準時,啟動相應級別的區域預警;單個市(州)預判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時,應當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都市預警。
區域預警發佈方面,預測達到區域預警條件時,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提前1—2天發佈區域預警資訊。預測達到都市預警條件時,市(州)原則上提前24小時以上發佈預警資訊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保障應急回應措施有效落實。預警發佈資訊包括重污染天氣可能出現的時間、範圍、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預警級別、氣象條件等。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三級響應
預案明確,對應預警等級,四川實行三級響應。發佈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回應;發佈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回應;發佈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回應。
都市響應方面,應急回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减排措施和強制性减排措施。各市(州)在落實本預案相應等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更嚴格的應急回應措施應對重污染天氣。
區域響應方面,當預判達到區域預警條件時,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將會商研判結果及預警建議上報省政府後,按程式發佈預警資訊,並向相關市(州)政府、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各成員單比特發出啟動預警和應急回應指令,相關市(州)應按程式啟動都市響應措施,並按四川省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要求採取區域響應分級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預案明確,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組織及人員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减排措施、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生產記錄造假等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對已評定績效等級的工業企業、綠色標杆工地等,未達到相應名額要求的,按規定降級處理。 (記者 殷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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