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首部公共資料管理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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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月21日,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作為我省首部省級層面關於公共資料管理的政府規章,《辦法》對公共數據供給、共亯、開放、利用與安全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將於2月1日起施行。《辦法》立足規範公共資料管理的全流程、構建全域數位化發展的公共數據底座,將建立健全大資料管理與服務體系的制度保障。

1月21日,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作為我省首部省級層面關於公共資料管理的政府規章,《辦法》對公共數據供給、共亯、開放、利用與安全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將於2月1日起施行。

《辦法》立足規範公共資料管理的全流程、構建全域數位化發展的公共數據底座,將建立健全大資料管理與服務體系的制度保障。“通過公共數據的統一規範,對於規範我省公共資料管理,保障公共資料安全,推動數位政府建設和數位經濟發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准具有重要意義。”省委依法治省辦副主任馬太建說。

省大資料管理中心主任趙明說,近年來,我省加快發展數字經濟、著力建設數位政府、優化佈局數位社會,公共數據的共亯開放和開發利用試點示範取得初步成效,但對公共資料管理尚無系統性的制度安排。此外,消除地區和部門間信息孤島、打破數據壁壘,是當前推進數據開放共亯的過程中遇到的主要衝突。

《辦法》出臺,為公共資料管理、開發和利用吹來新風。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祿生告訴記者,《辦法》覆蓋公共數據供給、共亯、開放、利用、安全保障的全生命週期,在全國範圍內首次將公共數據領域先行先試過程中失誤的免責或减責提升到“總則”位置,一定程度上為各級行政機關開展公共數據領域創新免除後顧之憂。

針對長期以來公共數據範圍不清晰的問題,《辦法》明確,公共數據是指本省各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共企事業單位為履行法定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收集、產生的,以電子或者其他管道對具有公共使用價值的資訊的記錄。

《辦法》明確,公共數據通過公共數據平臺實施統一管理,形成全省唯一的公共資料共用交換通道。“要喚醒公共數據這筆沉睡的資源,‘聚’只是第一步,後續還需要實現‘通’和‘用’。”王祿生說。根據相關規定,數據首長部門將推動教育、科技、就業、社會保障等領域與民生保障、數位化發展密切相關的公共數據優先向社會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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