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許永錁為自治區副主席;
(二)
任命:
範世祥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三)
任命:
李倫兵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四)
任命:
陳敏(女)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梁梅(女)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鐘自彬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五)
任命:
何文凱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程蘭光(女)為自治區鹿寨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王小寧(女)、黃元聲為自治區欽城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袁世容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吳壽澤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周信權、吳汪義、陳剛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許永錁衕誌簡歷
許永錁,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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