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陽商人被舉報兩次違法侵佔農用地受罰,公辦高職接盤後泥足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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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雙方合作建房產生衝突,自2014年起,湖南省益陽市鑫浩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小毛,持續向國土部門實名舉報湖南益陽天峰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怡蘇違法占地行為。在南豐農場未履行行政處罰决定的情况下,2021年1月4日,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將南豐農場及舒北虎涉嫌違法佔用農用地案,移送益陽市警察局資陽分局。事實上,這並非舒怡蘇首次違法占地。

因雙方合作建房產生衝突,自2014年起,湖南省益陽市鑫浩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小毛,持續向國土部門實名舉報湖南益陽天峰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怡蘇違法占地行為。

據瞭解,益陽市資陽區自然資源局查證盧小毛舉報的內容部分屬實,並於2020年10月19日對舒怡蘇實際控制的益陽南豐生態示範農場有限公司(下稱南豐農場)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4582平方米土地,以及拆除地面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在南豐農場未履行行政處罰决定的情况下,2021年1月4日,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將南豐農場及舒北虎(舒怡蘇之子)涉嫌違法佔用農用地案,移送益陽市警察局資陽分局。但該局以現有證據證明南豐農場破壞的基本農田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為由,未予立案。

事實上,這並非舒怡蘇首次違法占地。2005年5月,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舒怡蘇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益陽市資陽中學違法用地行為立案並作出行政處罰,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6萬元,補辦用地手續。

資陽中學在補辦用地手續未果後將土地轉手,如今成為公立學校益陽市第一職業中專學校(下稱益陽市第一高職)教育用地。入局的益陽市第一高職成為新的違法用地主體。2019年6月,資陽區國土局對益陽市第一高職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罰款1萬元。

“這幾天,區長都過來協調整改這事,後續調解工作正在進行中。”1月7日,益陽市第一高職校長肖敏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此系歷史遺留問題。

▲南豐生態園違法占地4582平方米,至今沒有完成整改。攝影/上游新聞記者蕭鵬

生態農場違法佔用基本農田被處罰

工商資料顯示,南豐農場公司注册成立於2012年2月22日,註冊資本800萬,法定代表人舒北虎。該農場位於益陽市資陽區長春鎮南豐村。

舉報人盧小毛告訴記者,早年他與舒怡蘇因在益陽市政府斜對面合作建房產生衝突。自2014年起,對於舒怡蘇控制的南豐農場和原資陽中學違法用地問題,盧小毛以自己名義或公司名義,持續向國土部門舉報。

益陽南豐農場於2019年3月15日向資陽區自然資源局提交的《情况說明》顯示,該宗土地原是低窪荒地,因長期無法使用,2009年9月1日南豐村以200元/畝租給劉建多(村民)種藕,後來由村上協調轉租給南豐農場;南豐農場於201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止,每畝242元上交,每5年按前一輪價格遞增10%;2011年9月南豐村組織全村村民代表開會,全體代表同意租賃協定並簽字,有20多個代表簽字。

此外,南豐農場就地上建築物進行了說明。上述《情况說明》最後寫道:“以上描述都屬真實,如有假像,願受法律約束”。

2020年10月19日,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南豐農場作出行政處罰决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4582平方米土地及拆除地面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資陽區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10月對南豐農場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調查。經查,益陽南豐生態示範農場有限公司於2011年,未經合法準予,非法佔用南豐村村集體土地建設生態示範農場,非法佔用土地面積4582平方米,未完善相關用地手續,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南豐農場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的規定,構成非法占地行為。

針對南豐農場違法占地一案,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作出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調查報告》提到,南豐農場總面積33988平方米(基本農田3933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49平方米),未經合法準予,擅自違法佔用南豐村村集體土地4582平方米建設南豐農場,該農場於2011年開始動工建設,2020年房屋主體及相關附屬設施竣工建成。

▲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舉報非法占地、涉嫌犯罪等問題的回復。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被指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移送警察未立案

儘管南豐農場被行政處罰,但這樣的結果,盧小毛並不滿意。

盧小毛說,根據《刑法》342條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之規定,非法佔用基本農田5畝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的,構成犯罪。南豐農場違法占地超過5畝,應當對違法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囙此,盧小毛繼續向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關於應當依照〈刑法〉第402條之規定將舒怡蘇違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行政立案處理,涉嫌犯罪的部分行政移送司法機關偵查的舉報報告》。隨後,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該舉報件,批轉給資陽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10月,益陽市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南豐農場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4582平方米土地,拆除地面新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攝影/上游新聞記者蕭鵬

2020年10月27日,針對盧小毛的舉報,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回複》稱,南豐農場內共有建築物4棟,其中1棟建築物為舒北虎、舒怡能(兩戶均為資北幹線的拆遷騰地戶)修建的村民住宅,另3處建築物為搭建建築物。

《回複》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資陽區自然資源局於2019年向長春經開區下達《關於迅速整治違法建設的通知》,要求長春經開區對該公司(即南豐農場)違法建設的建築物予以拆除。2020年9月,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再次向長春經開區下達《關於迅速整治違法建設的督辦函》,要求將該公司的違建拆除。另外,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已申請資陽區農業農村局對該公司佔用的土地進行破壞耕地品質的鑒定。

上述《回複》還提到,因該案正處於行政查處過程中,根據現有證據,該案現時還不具備進行司法移送的前提。如果在查處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存在犯罪行為,該局將依法移送到司法機關處理。

在南豐農場未履行行政處罰决定的情况下,2021年1月4日,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將南豐農場及舒北虎(舒怡蘇之子)涉嫌違法佔用農用地案,移送益陽市警察局資陽分局。2021年2月3日,益陽市警察局資陽分局以現有證據證明南豐農場破壞的基本農田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為由,不予立案。

1月6日,資陽區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陳立鴻表示,自然資源局的權力有限,“沒有拆違的許可權。”

▲2019年6月,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益陽市第一高職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攝影/上游新聞記者蕭鵬

公立學校捕手仍屬違法用地,校長稱正在協調

其實,這並非舒怡蘇首次違法占地。

據瞭解,原資陽中學系舒怡蘇創辦的民辦學校,法定代表人為舒怡蘇,位於資陽區迎豐橋鎮黃花侖村。2005年6月2日,益陽市國土局資陽分局對該校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益陽市國土局資陽分局認定,資陽中學於2005年4月20日,未經任何有權機關準予,在無任何用地手續的情况下,擅自在迎風橋鎮黃花侖村佔用山地48畝,興建房屋4棟,這是典型的違法占地行為。該局依法對資陽中學作出“立即停止土地違法行為、罰款16萬元,補辦用地手續”的行政處罰。

知情人士稱,舒怡蘇最後繳納了罰款,但用地手續沒有辦下來。

2009年4月12日,舒怡蘇將資陽中學4棟教學樓、農用地使用權入股給益陽三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除個人現金獲利980萬元外,還占股10%。2011年9月7日,舒怡蘇以益陽三農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與益陽第一高職進行土地置換,將上述教學樓和農用地轉讓給益陽第一高職,將位於益陽市資陽區中心城區幸福裏的益陽第一高職原址的教育用地用於房地產開發。

2021年1月,益陽市鑫浩實業有限公司分別向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益陽市資陽區紀委寫信,反映原資陽中學非法用地並轉讓牟取暴利等問題。

經上級部門轉送舉報線索,2021年3月15日,在組織執法監察大隊調查處理後,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益陽市鑫浩實業有限公司的舉報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回復。

上述《回複》稱,益陽市第一高職面積41408平方米(62.11畝),地類:農用地、建設用地。學校於2005年3月動工建設,共計10棟房屋。該宗地的土地權屬為資陽區迎風橋鎮黃花侖村的集體土地。

《回複》提到,資陽中學於2005年4月經資陽區發展計畫局同意立項批復[益資計字(2005)14號檔案]及資陽區教育局同意籌建“資陽中學”的批復[益資教批(2005)2號檔案]以及資陽區小城鎮建設規劃辦同意並出具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該項目未批先建,經資陽區自然資源局按違法用地立案查處後啟動違法用地補辦用地手續報批程式,2007年12月28日經益陽市人民政府同意上報省人民政府審批,用地報批程式到省人民政府審批未得到批文,造成了該項目違法用地的事實。

2019年6月,資陽區自然資源局對益陽第一高職違法用地立案調查並處罰决定如下: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罰款1萬元。

上述《回複》稱,由於該項目屬於教育部門的公益事業性建設,2021年1月,經資陽區自然資源局上報資陽區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將該宗違法用地的整改以督辦函的形式發送給資陽區教育局,並將該宗違法地納入湖南省2020年度例行督查發現問題任務清單中,要求用地組織在2021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不過,距離整改截止時間已過去半年有餘,益陽第一高職違法用地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這幾天,區長都過來協調整改這件事,後續調解工作正在進行中。”1月7日,益陽市第一高職校長肖敏告訴記者,此系歷史遺留問題。“原來我這個學校,在零幾年建的時候是一所民辦學校,後來是我們收回來的。”

1月7日,上游新聞記者從盧小毛委託律師處瞭解到,現時,盧小毛控告舒怡蘇的相關問題,已由國家自然資源督查武漢局轉送至湖南省自然資源廳辦理,請其依法分級分類辦理。

1月12日晚間,就盧小毛舉報舒怡蘇兩次違法占地詳情、是否通過土地轉讓獲利等問題,上游新聞記者致電舒怡蘇,其未接聽,記者發去簡訊,未獲回復。

上游新聞記者蕭鵬實習生朱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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