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考慮做直播維持生活:會好好珍惜身體,為2037年起訴兇手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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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即便如此,江秋蓮依然向媒體表示,會將江歌案賠償款捐給失學女童。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在民事判決書中指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囙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

民事判決書還說,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4年漫漫庭審路,在1月11日的媒體座談會上,江歌的媽媽江秋蓮終於露出了一點笑容。

雖然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判決劉暖曦(曾用名:劉鑫)賠償江秋蓮近70萬元,但江秋蓮向媒體坦言,自己這些年都沒有工作,社會熱心人士幫助了她很多。“按說到現在不應該有困難,但是一些並非真心幫助我的人,造成了我現在生活困難。”江秋蓮說,所有為起訴劉鑫的開銷,有發票記錄的就有120萬元。

即便如此,江秋蓮依然向媒體表示,會將江歌案賠償款捐給失學女童。江母說她非常敬佩張桂梅老師,她讓很多女孩能上學。江母表示江歌就是一個很獨立的孩子,自立能力很强。她不想以後有女孩因為沒上學、沒有能力主宰自己的生活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1月11日的媒體座談會,是江秋蓮與代理律師黃樂平、李靖共同參加的。座談會上,江秋蓮不斷向兩名律師表達感謝並親手送上錦旗。

對於現時的判决結果,江歌案律師黃樂平表示,基本在自己預期的選項之內,“應該說判决採納了我們的覈心觀點,就是劉暖曦具有明顯過錯,依法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後有人想做好事,有人願意做好事,不用再像以前一樣擔驚受怕。因為司法樹立的裁判標準,給了他們更多的安全感,讓他們對於去做好事有了更多信心。”

同時,黃樂平也向媒體表示:“從接下這個案子的那一刻,我就做好了賠錢的準備。”

判决之後,有不少網友給江秋蓮留言,希望她一直提著的一口氣不要松下來,同時也擔心她的生活會一時間失去方向。

據悉,現時江秋蓮唯一的生活來源就是現在開的網店,未來,江秋蓮考慮做直播賺錢,“只要維持自己的生活就好,我也不需要奢華的生活。”

“我會好好愛惜我的身體的。”江秋蓮說,她還要再堅持15年,等2037年陳世峰出獄後,要用中國法律追究他。

據企查查顯示,此前江歌媽媽已經申請了“左岸之家”商標,商標國際分類涉方便食品。據悉,左岸為江歌網名。

(文章綜合:錢江晚報,企查查,中國新聞網,九派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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