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飛速發展,我們對自己的生活水準要求不斷提高。現在,評論窮的標準早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溫飽,而是盡情享受。
倘若能滿足溫飽,只能說是窮。滿足溫飽的同時還能享受美食,那才叫得上是“小康”。
只不過在享受“美食”的時候,危害到別人的利益,那也就太過分了吧?
黑龍江哈爾濱某家火鍋店裏,兩男兩女八點左右到店吃火鍋,點了一些啤酒和八盤肉,共消費了270塊。
將近九點時,兩名女子陸續離開,剩餘兩位男子則是把啤酒喝完,往收銀台這邊走。
老闆娘本以為這兩人是來結帳,可接下來發生的一幕讓她目瞪口呆。
其中一位男子直接走出店,店裡員工坐收銀台後邊,給最後一名男子出示帳單。誰知這名男子虛張聲勢掏手機,假意按了幾下,扭頭就跑。
坐在一旁的老闆娘當時一愣,反應過來時追了出去,人影都不見了。老闆娘怒氣衝衝地回到店裡,調出了監控,發現這幾個人去年就到店裡逃過單。
詢問店中員工有沒有見過他們,員工說這幾個人前幾天吃燒烤也逃單了。
老闆娘歎氣了一聲,知道他們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並沒有過多追究,但始終覺得他們這種行為非常可惡,下一次他們還敢來嗎?
這個視頻一出,網友都炸開了鍋。
有人說:“朋友聚會很正常,可聚會不想花錢,真說不過去。不是說聚會一定要花錢,可吃飯買單是常理啊,沒錢吃什麼東西?就算在家做都得花錢吧!”
有人說:“這種人抓住就該受處罰,影響社會公德,還拜訪年輕人形象。”
看到這條視頻時,我心裡也窩了一肚子。
開店做小本生意,一是怕賒帳,二是怕逃單。
然而,曾經我在爸媽店裡幫忙時,那就親身見過這樣的顧客。
四五個人一張桌,每個人一碗粉,然後接二連三地走,本以為最後一個會買單,可當我們生意忙時,他一眨眼就溜了……
如果我們生意不忙,他就一動不動在那裡悠哉地喝茶,只可惜大多數都是遇到飯點,生意確實比較好。
我還見過有人借買東西、打電話、上廁所、抽根烟的藉口,一去不復返,跟我們這些小商家熬夜到淩晨,也只是賺個幾百塊,實在太辛苦。
所以漸漸地越來越多門店,推出了先付款後就餐的消費流程,這樣就不需要無時無刻盯著某個顧客就餐,害怕對方一下子消失。
而且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所以吃飯逃單這種行為明顯地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是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應履行及時支付餐費的法律義務。
如果逃單被人抓住,極有可能承擔雙倍或三倍的賠償,所以還是自我管控好自己,不要去做那麼多損人不利己的事。
我是@卿子書,文章最後大家一起討論:你怎麼看待吃飯逃單這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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