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年前,因名聲被毀,女知青蔣愛珍槍殺3人,後來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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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會福斯的刻板印象中,讀書人的性格往往比較斯文儒雅,木訥老實,不會輕易與他人爆發衝突,他們遇到事情往往偏向於溝通解决,一般不會動用武力。來新疆的知識青年很多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學生,平均年齡大多十五六歲,可卻有一個女知青,不僅在當地和別人起了衝突,還親手槍殺了三個人!這個人就是前來援疆的知青蔣愛珍。蔣愛珍也是家人的驕傲。蔣愛珍選擇上訴。

在社會福斯的刻板印象中,讀書人的性格往往比較斯文儒雅,木訥老實,不會輕易與他人爆發衝突,他們遇到事情往往偏向於溝通解决,一般不會動用武力。

建國之初,由於教育並不普及,人們就把讀過書的人稱為“知識份子”,以彰顯他們與普通老百姓的不同,這其中雖然有調侃意味在裡面,但更多的卻是對擁有知識的人的尊敬。

1949年建國後,我國的國力十分衰弱,生產工作近乎停滯,尤其是廣大的西部地區,更是急需要人才來建設,以縮小和相對發達地區的經濟差距。

新疆就是一個例子,當時的新疆經濟發展十分落後,而且有很多土匪惡霸橫行,為了讓新疆地區儘快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國家决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新疆搞建設,召集了許多知識青年來援助新疆。

來新疆的知識青年很多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學生,平均年齡大多十五六歲,可卻有一個女知青,不僅在當地和別人起了衝突,還親手槍殺了三個人!這個人就是前來援疆的知青蔣愛珍。

支援新疆

蔣愛珍是浙江紹興人,她生於江南水鄉,家境也比較殷實,雖然是女孩,可家裡人卻依然讓她接受教育,她還有一個哥哥,在家裡可謂是受盡了寵愛。

蔣愛珍自己也十分爭氣,她讀書用功,在學校與同學團結友善,是老師最喜歡的學生,幾乎每個老師提到蔣愛珍時都會讚不絕口。蔣愛珍也是家人的驕傲。

國中畢業後,蔣愛珍積極回應國家的號召,决定去偏遠落後的地區當一名女知青。家裡人對她這個想法都表示不支持,畢竟蔣愛珍是女孩,從小到大也沒出過遠門,去偏遠地區怕她受苦。

但蔣愛珍卻非常堅定,她認為祖國正是需要幫助的時候,自己有條件也有能力去幫助祖國,那就不能坐視不管。家裡人見說服不了蔣愛珍,只好讓她跟著哥哥一同去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當時的中國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蔣愛珍雖然只有國中文化,但在當時已經算的上高學歷了,因為是女孩,年紀也小,蔣愛珍被分到了兵團農八師144團的醫院當護士。

在工作中,蔣愛珍勤學好問,對待工作認真負責,很受當時醫院領導的賞識,工作兩年後,她也順利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遭到嫉妒

新疆的條件非常艱苦,蔣愛珍作為一個南方人,初到大西北難免有些不適應,所以經常上火生病。她的哥哥被分到了別的兵團,不能時常照顧蔣愛珍,正好蔣愛珍的哥哥有一名戰友張國政,也在144團的醫院工作,便拜託張國政照顧妹妹蔣愛珍,張國政也欣然答應了。

張國政當時是醫院的黨支部副書記,蔣愛珍年齡小,生活方面難免會遇到些難題,張國政也給予了蔣愛珍很多幫助和指導,蔣愛珍也十分感激張國政,把他當做自己的大哥一般,時不時也和張國政說一些心裡話,還向張國政請教工作上的問題。

兩人的關係比其他人親近許多,但卻是純潔的革命友誼。不過其他人卻未必這麼想。蔣愛珍和張國政純潔的友情關係被醫院裏很多人都誤解了,再加上蔣愛珍平時工作表現出色,人也長得漂亮,就遭到了醫院裏一些同事的嫉妒。

他們在背後編排蔣愛珍和張國政的謠言,說兩個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久而久之,這些謠言就傳到了蔣愛珍的耳朵裏。

槍殺同事

蔣愛珍被同事造謠後很困擾,起初她也嘗試過澄清,但根本沒有人聽她的,甚至覺得她在狡辯,後來這些謠言便愈發不堪入耳,給蔣愛珍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響。

蔣愛珍逐漸開始害怕上班,總覺得身邊有人在說她,出現了幻聽和多疑的症狀,工作也做的沒有以前認真仔細了,被上級訓斥了很多次。曾經的她活潑開朗,待人和善,現在卻躲躲閃閃,不願意和人交流。

但蔣愛珍的變化,卻並沒有得到造謠者的同情,相反那幫人還嘲笑蔣愛珍,說她是在裝瘋賣傻博同情,這讓蔣愛珍真正陷入了絕望之中,整個人也開始走向極端。蔣愛珍决定用自己的管道報復這些造謠的人。

她趁著有一次軍團打靶練習的機會,弄來了槍和八發子彈,然後回到醫院,來到了同事李佩華的辦公室,這是最先造謠她的人。李佩華被蔣愛珍用槍指著,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蔣愛珍打穿了頭。

後來,蔣愛珍又擊斃了同事鐘秋,李佩華的妻子來到醫院找李佩華,也被蔣愛珍用槍擊殺了。由於蔣愛珍動作太大,很快她就被軍方包圍了。當時新疆的法院一審判她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

蔣愛珍選擇上訴。這件事也轟動了全國,不少女性都對蔣愛珍的經歷感到同情,要求輕判蔣愛珍,最後蔣愛珍被判了15年。於1991年刑滿釋放。

小結:

造謠是陷害一個人最低成本的手段,但卻能獲得極高的效果。當一個人被造謠時,他所有的澄清都變成了辯解,都是在欲蓋彌彰,人們往往會選擇相信第一個發動輿論攻擊的人,那就是造謠者本人。

也許被造謠的人能找到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可大多數人卻並不關心真相,他們只是享受那種圍觀並評估他人私密事的快感,而這種譏誚的旁觀者眼光,才是令被造謠的人感到最絕望的地方。

法不容情,蔣愛珍殺人固然有罪,或許她可以選一種較為委婉的管道為自己伸張正義。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清白的名聲對一個女性是多麼重要,蔣愛珍又正值年少,做事未免衝動。

造謠者已經受到了懲罰,但法律也絕不會允許這種報私仇的行為,不濫殺任何一名無辜者,也不放過任何一個有罪人,這就是法律所要維護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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