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反映,上海推行多年的生活垃圾“四分類”體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幹垃圾)變成“六分類”。
記者走訪發現,在全市“四分類”體系維持不變的基礎上,有部分社區自發試點“六分類”,並非強制要求。
去年12月30日早晨,陽光苑居民楊取英拎著打包好的垃圾走向定時投放點。她手裡拎的垃圾袋有三只:一隻裝幹垃圾,另外兩隻裝濕垃圾。比起其他社區的“四分類”垃圾桶,陽光苑多出一個,也用來裝濕垃圾,不同的是,上面貼有提示“餐前未烹飪的垃圾”。一旁,原來的濕垃圾桶上也貼有提示“餐後已烹飪的垃圾”。
除了濕垃圾分成兩類,該社區還將舊衣物(廢棄紡織物)從可回收物裏單列出來,定時定點投放、收集。於是,便有了“六分類”。
“一年前就開始了,現在大家都很自覺。”楊取英說,陽光苑和周邊幾個社區最早嘗試“六分類”,事前街道和居委會多次徵詢居民意見,還花了3天進行文宣,安排志願者手把手教會居民分辨餐前、餐後濕垃圾。
花木街道牡丹第七居民區黨總支書記舒征坦言,很多居民一開始不理解,認為“四分類”能堅持就不容易了,現在又多出兩樣,更麻煩了。但堅持做下來,普遍感覺“六分類”並不複雜。
既然“六分類”值得鼓勵,未來會在全市複製推廣嗎?
記者從上海綠化市容部門瞭解到,垃圾分類標準並非一成不變,只要條件成熟,可以鼓勵更多社區嘗試精細化分類。
這並不是說“四分類”不好。如今實施的“四分類”是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後,得到肯定最多的標準,也是當下最能匹配末端生活垃圾處置實際情況的標準。但不能排除將來有更適合的標準來取代“四分類”,這由垃圾末端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途徑和能力來决定。
上世紀末,上海剛開始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時,末端處置管道以填埋為主,最初是以垃圾是否容易降解、是否會對填埋處及周邊環境造成不可逆的污染為主要原則進行分類。
此後,末端處置管道逐步向填埋、焚燒、綜合處理等多樣化發展,垃圾分類管道也發生變化:生活垃圾焚燒前需對廢玻璃單獨分類,以防玻璃進入焚燒爐後粘結爐排,引發機械故障,影響焚燒效果;而綜合處理管道主要以堆肥科技處理垃圾中的有機成分。囙此,2000年以後,上海採取“一市兩制”的分類法——在焚燒廠服務地區實行“廢玻璃、有害垃圾、可燃垃圾”的分類管道;在其他區域實行“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類管道。
本世紀初,可回收物由於價值低、收運處置體系運行不暢等因素,開始大量混入生活垃圾。從2007年開始,上海在居住區實行“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類管道。
上海世博會後,上海生活垃圾出現一個明顯特徵:有四到五成為食源性的易腐垃圾,即濕垃圾。借鑒臺北案例,結合自身實際,上海從2011年開始在居住區推進以“幹濕分類”為基礎的“2+X”模式,這一模式如今演變成“四分類”。
將濕垃圾盡可能分離出來,可有效新增焚燒垃圾的熱值,提升焚燒效率,同時避免有害氣體的排放,囙此“幹濕分類”為基礎的“四分類”十分符合當下的實際情況。
可以預見,隨著末端處置科技的不斷提高,分類標準還將調整,很可能在“四分類”的基礎上出現更多的專項細分品種,甚至是類似日本等國家那樣有十幾類的精細化分類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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