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甘肅蘭州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刑警大隊警察何花將一名被拐賣的男嬰送到了河南省南陽市民政部門。這個剛滿月就被親人賣掉的男嬰,在經過一周的顛簸後,走上了新的成長之路。
2021年12月31日7時12分,k307次列車從金華南開車後,軟臥車廂一對向列車工作人員求助尋找嬰兒奶粉的夫妻,引起了列車長申慶雨的懷疑。申慶雨在與夫妻二人交談的過程中,發現二人說話含糊不清,神色慌張。列車長申慶雨便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乘警長李永斌。
根據列車長反映的情况,乘警長李永斌立即前往9號車1號包廂開展調查。面對乘警的詢問,夫婦二人含糊其辭,無法說清嬰兒的來歷!乘警長李永斌進一步把旅客吳某某帶到餐車進一步深入開展盤問工作。面對壓力,吳某某拿出了一張收養協定,稱該嬰兒出生月餘,是他們夫婦從妻子老家收養的,他們給嬰兒母親11萬元人民幣營養費作為回報。乘警長李永斌立即將案情上報!接報後,蘭州鐵路公安處迅速安排,一邊部署列車乘警控制嫌疑人,聯系前方站派出所購買奶粉送上列車,全力保障被拐賣嬰兒安全。一邊部署乘警支隊刑警大隊偵查員立即前往案發列車全力偵辦案件,及時解救被拐男嬰。
4名偵查員當即出發,充分利用高鐵交路,當夜便登上案發列車與乘警匯合並立即圍繞嫌疑人開展案件偵破工作!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沈某某供述,二人於2021年12月29日,經中間人聯系,在河南省鄧州市以十一萬元人民幣,從男嬰外婆,男嬰舅爺爺處收買該男嬰準備自行扶養的犯罪事實。
在掌握出賣人,中間人基本情况後,偵查員馬不停蹄趕赴河南省鄧州市,抓捕相關涉案嫌疑人。
2022年1月3日,偵查員在鄧州警方大力協助下抓獲犯罪嫌疑人男嬰舅爺爺李某某。根據李某某的供述,該案是一起家中未成年少女涉世不深,意外懷孕生下一名男嬰。家族成員為保全家庭名譽,主動將男嬰賣與他人撫養的販賣親生嬰兒案件。1月5日,男嬰母親,外婆,中間介紹人全部到案。
經調查,男嬰母親楊某某,女,2007年6月出生,常年在外,父母疏於監管,意外懷孕後,於2021年11月28日在瀋陽生下一名男嬰。楊某某懷孕期間男嬰父親失聯,她一直未向母親提及,直到分娩前,才將此消息告訴母親。接到消息,其母親與舅舅一起前往瀋陽照看,並向瀋陽當地警方報案。楊某某出院後,母親和舅舅便將她和嬰兒帶到北京母親打工處撫養。因楊某某的父親於2021年八月在上海打工期間,發生意外身亡,哥哥尚未婚娶。為保全家庭名譽楊某某便和母親及舅舅商定將男嬰送人撫養,並索要營養費!楊某某舅舅回到老家後,便將有一名男嬰想送人撫養的事告訴了老鄉江某某、小舅子媳婦等人,託付他們尋找收養人。
收養嫌疑人吳某某與沈某某2021年三月登記結婚後,因沈某某年紀過大,已經無法生育,便產生了收養一個小孩的想法。在通過當地民政部門沒有找到合適嬰兒的情况下,沈某某託付老家六叔在老家尋找別人要送養的孩子!沈某某六叔把侄女想要收養孩子的事情,告訴了自己的鄰居胡某某。巧合的是胡某某和江某某是夫妻!通過胡某某和江某某,沈某某和楊某某舅舅取得聯系。沈某某和吳某某為了證明自己收養能力並且有强烈的收養欲望,給胡某的微信上轉帳兩萬元錢作為保證金。胡某某認為這件事情自己只是幫助鄰居,不能參與其中經濟往來,便沒有收取這2萬元,24小時到期後,錢自動退回到了吳某某的帳戶上。2021年12月28日,楊某某的母親把男嬰從北京帶回了鄧州,12月29日,楊某某母親和舅舅把男嬰送到了吳某某與沈某某的手上。吳某某把將11萬現金交給了楊某某舅舅。現時,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沈某某、男嬰舅爺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男嬰送往南陽市民政部門代為照看撫養。為便於案件後續工作便利,蘭州鐵路公安處將案件移交當地警方進一步辦理。(雷曙生)
【來源:甘肅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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