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對夫妻離婚6年,誰料前夫突然暴富,前妻:給我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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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理來說,夫妻離婚之後財產關係應該很明確才是,為什麼何女士要求前夫給她100萬呢?調解過後,向先生是否給了何女士100萬?

調解現場,女人說道:“我要一百萬,沒有一百萬是不可能的。”

一旁的男子想也沒想說到:“我這七百萬是一分都不可能給你的,這就是我的態度。”

上文中對話的男女是向先生與何女士,二人都來自湖北武穴,本是一對夫妻,結婚二十年,育有一兒一女,2011年兩人離婚。

2017年向先生突然暴富在當地買了新房新車,然而離婚六年的前妻何女士得知前夫暴富的消息後,卻帶著家人到他的新房來堵門,要求向先生給她100萬,否則沒完,何女士的父親甚至放下狠話,如果不給女兒200萬,就去向先生新家上吊;

按理來說,夫妻離婚之後財產關係應該很明確才是,為什麼何女士要求前夫給她100萬呢?這對離異夫妻之間究竟隱藏著怎樣不為人知的故事?調解過後,向先生是否給了何女士100萬?

索要100萬不成,前夫被送進警局

2011年,因為關係不和,向先生和何女士瞞著家人協定離婚,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他們離婚之後並沒有分居,而是繼續住在一起;

向先生是一家礦企負責人,因為臺灣一家公司盜采他名下公司的礦產資源,他將對方告上法庭,並於2016年1月勝訴,向先生在2017年獲得了對方七百多萬元的經濟賠償,之後瞞著前妻買了新房和新車;

何女士無意中從朋友口中得知此事後,心裡十分不爽,回到家便質問前夫關於七百萬賠償款的事情;

向先生表示這是自己的私事,既然兩人已經離婚,彼此就不應該過多干涉對方,自己自然也就沒有義務把這件事告訴她。

可在何女士看來,她與前夫離婚不離家的關係和夫妻關係沒有本質區別,因為仍把向先生當做自己的丈夫對待。

何女士說同居這些年,她盡心盡力地照顧著前夫和孩子們的飲食起居,把家中打理得井井有條,讓前夫毫無後顧之憂,如今前夫贏得官司,獲利數百萬,卻一聲不響從家中搬離,要與她切割,讓她感覺自己像個工具一樣,因為失去利用價值而被拋開。

何女士越想越覺得不甘心,便開口向他索要了100萬,作為同居這6年付出的補償金,卻接連遭到了向先生的拒絕。

“你就算不念我對你付出的一切,也總得念在我對你家人的照顧上吧?”

何女士說起一件事,兩人離婚後,向先生的母親因病住院,自己不辭辛勞與他24小時輪班照顧,前婆婆去世後,她還幫忙料理後事。

對於這一點,向先生並不否認,何女士有付出,但是他也為何家做了事;

向先生說一開始他本想和兩邊家人公開離婚的事,但何女士的弟弟恰巧在那時被查出肺癌,他不想給何家人添堵,便先把消息擱置一旁。

以往,何女士的弟弟只要有什麼病痛,都會來找向先生幫忙,這一次也不例外。

“剛好那幾年我父母和姐姐都離世了,對醫院我是非常抵觸、害怕的,但是他們完全不考慮我的感受,還要叫我去照顧一個癌症病人,而且還是以前姐夫的身份。”

為了不讓大家看出離婚的端倪,向先生只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那段時間,他不僅要日日照顧病人,連醫藥費都要自己墊付,而且當時他正處於經濟拮据狀態,處境非常困難,但是這些前妻都沒看在眼裡?

何女士表示自己沒有忘記向先生付出的這些,可在她看來,他們是一家人,這樣的互幫互助本就是理所應當的;

“我看你就是想一分錢都不給我,自己過自己的!”

其實向先生此前和何女士商量過,他願意給出10萬元現金和婚內使用的一套房產,以及兩間門面。

可是何女士不同意,堅持只要100萬,向先生覺得她貪得無厭,不再回應她的任何消息。

向先生決絕的態度,讓何女士束手無策,為此她還專門跑回娘家尋求幫助,帶著母親和姐姐妹妹們堵到向先生的新房門口,企圖用這樣的方法使他妥協,然而向先生卻選擇了回避。

他本以為置之不理會讓她們覺得徒勞無功,漸漸打消念頭,卻沒想到何女士家人竟不肯放弃,隔三差五就上門來鬧一次。

這個過程中向先生與何家的衝突被徹底激化。

一次,他正在家裡吃飯,聽到何家人又來喊門,他照舊選擇裝聾作啞,可“敲”門聲越響越激烈,何女士的姐姐甚至用脚使勁揣著他的房門,這讓向先生頓時火冒三丈,開門就給了何女士姐姐一巴掌。

何女士的母親和妹妹見此情形頓時也怒了,二話不說就沖上去對他撕扯打罵。

眼看場面到了無法控制的地步,何女士只能選擇報警,最終向先生被派出所拘留了三天。

向先生表示,這三天可以說是他人生中最憋屈的三天,分明錯的不是他,卻以毆打婦女的罪名進了局子,這使他丟盡了顏面。

他咽不下這口氣,離開派出所後,便趕到何家去理論。

何女士的父親一上來就劈頭蓋臉地指責向先生說他忘恩負義,還威脅道:“你要是不給我女兒200萬,我就上你新家吊頸去!”

向先生一時氣不過,說到:“你想做什麼是你的權利,怎麼吊我都沒法干涉!”

頓時,何父氣得暴跳如雷放下狠話:“好啊!你別後悔,只要錢不到手,從今往後你都別想有好日子過!”

向先生隨即抬高分貝壓過對方的音量,說到:“那我告訴你,就算我沒有好日子過,你們也別想從我這拿到一分錢!”

說完他便憤憤離去,下定决心從此與前妻一家老死不相往來。

共同創業,為何離婚

沒過幾天,前妻又找到向先生說:“你要是只有兩三百萬,我也不會多要,每個月給點伙食費我也覺得夠了,可現在你有這麼多錢,叫你給我這一點你都不肯!”

他不耐煩地回道:“你說我這七百萬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怎麼沒有關係,那個採礦權是怎麼來的?”

向先生軟硬不吃,何女士開始講起了道理。

原來,向先生如今的礦產企業,是多年前與何女士共同白手起家創業,依法取得某礦山的採礦權,吃盡了苦頭才拼出的成就。

除此之外,當時他們創業的第一筆啟動資金是何女士的父親貸款資助的。

第二筆資金向先生找了自己家人,家人不肯給他貸款,何女士又找到了父親,父親再一次為女婿貸了款。

之後,向先生開了家店鋪,資金不足,當時借錢給他的是何女士的姐姐。

細數這一樁樁一件件,何女士表示自己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此次向先生在該採礦權上贏得官司獲得的賠款,就理應分一部分給她。

向先生回應:“夫妻之間白手創業,哪對夫妻不吃苦,難道我就沒有吃苦嗎?”

“對啊,最後成果你拿了,你這就是卸磨殺驢!”

向先生表示,兩人離婚時就已經協定將礦產企業歸他所有,其次這場官司在兩人離婚前還並不存在,他自認為從中所得的利益與前妻毫無關係。

如果非要從感情層面來說,在他打這場官司的這些年裏,前妻以及其家人一直都不看好他,沒人當回事,也沒人關心支持,這一路只有他一人孤軍奮戰,所以他也找不到前妻能和這七百萬扯上關系的理由。

對於前夫對自己和家人的解讀,何女士有些錯愕,“我真的不理解,為什麼你可以做到這麼狠心?”

“你應該先問問自己為什麼要把這個家拆散!”

“是我拆散的嗎?明明是你非要離婚!”

“我為什麼離婚你心裡沒數嗎?你珍惜這個家了嗎?”

“我怎麼不珍惜了?我不珍惜我還在家跟你低三下四的?”

“那為什麼你還要賭呢?”

離婚的真正原因

賭——聽到這個字,何女士瞬間如鯁在喉,前一秒的氣焰被心虛撲滅,不敢再直視他的雙眼。

原來,兩人當初離婚就是因為何女士常年沉迷於賭博,向先生多次苦心勸誡,她寧可淨身出戶都不願戒賭。

2010年10月,何女士親筆寫下保證書:“保證再也不出去玩及賭博,每月只能週六周天玩,如果違約將淨身出戶,不要家中任何財產。”

2011年5月,何女士再次寫下一張保證書:“保證今後永不打麻將,否則離婚,不要一分錢。”

拿出這些保證書,向先生一再強調其中所保證的內容都不是他個人的要求,而是何女士主動承諾寫下,可之後她也全都違反了。

何女士表示自己當初只是想敷衍一下丈夫,卻沒想到他會這麼較真,還把這些東西留到現在。

除此之外,向先生還有幾張借款單和收據。

他聲稱婚內曾給妻子還了三次賭債,每一次還債都會跟她說“如果再賭我們只能離婚”,但當時離婚也是嚇唬她的,因為他覺得自己把離婚抬出來她就不會再去賭博。

可妻子屢勸不改,債務也是一次接著一次,賭債令他承擔不起,也無法忍受,最終向先生逼不得已選擇了離婚。

離婚過後他也同何女士說過,願意給她半年的時間改過自新,如果她能够戒賭,他可以再給她一次機會,與她重婚,因為他很珍惜兒女,不舍讓這個家破碎。

可他萬萬沒想到,何女士竟把離婚當成了自由的籌碼,外出賭博變本加厲,還借了高利貸。

因為不敢拖欠這筆借款,到了期限她便向前夫求助,當時他並沒有什麼存款,可還是咬牙給了她5萬,剩下的要她自己想辦法。

於是,她又找到了妹妹,妹妹又從向先生這借走了2萬,然後過到她的戶頭。也就是說,向先生總計給了何女士7萬還款數額。

“另外還有一萬沒寫上,當初還的是8萬。”

說到這,何女士還有些抱怨,“借的那7萬,我要是不打個借條,你就不借給我。”

向先生解釋,之所以把這些證明留下,就是擔心她違反約定,還拒不承認他幫她還了錢。

但與此同時,何女士另外還欠了8個人的賭債,共計9.5萬元。

向先生表示,除了記下的這些,還有大部分沒有記錄,全都是何女士的賭債。

“現在在外面還欠了五六十萬賭債!”

這就是向先生一直拒絕給何女士100萬的真正原因,因為他知道,她除了想要還債,還有把剩下的拿出去賭的意圖,一旦給了她這100萬,就等同於助長她的這一惡習,往後只會更加放肆,下一次找他要的可能就是200萬。

其實對於賭博,何女士心裡知道這是錯的,可就是改不掉這個毛病,哪怕丈夫說要離婚,她還是會控制不住自己。

調解現場,何女士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她說自己已經將近三年沒有沾賭,還出去找了工作,漸漸走上正軌;

何女士承諾如果向先生給了她這100萬,還款剩下的錢她一定會用在正途上,不再拿來賭博。

然而何女士的形象在向先生心裡已經產生了“狼來了”的效應,無論她說什麼,他都不願將信任交到她身上,說什麼都不肯給她

“都是一起努力打拼下來的成果,那時我吃了多少苦?你一人獨享這筆錢說得過去嗎?”

眼看何女士不依不饒,向先生决定使用法律說話,拿著他們2011年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和何女士一同找到了律師。

兩人離婚是何女士犯錯在先,而離婚協議中明確顯示,夫妻共同財產中房產、車產、某礦泉水廠以及某礦場採礦權都歸男方所有。

簡單來說,就是何女士自願淨身出戶。

向先生稱離婚協議是她自己定的,每次他封锁她賭博時,她都會說“這是最後一次,再也不賭,再賭我就離,不要一分財產”。

“我這個人心態就過一天算一天,沒想那麼多,沒想過最後會怎麼樣。”

何女士表示當初沒有去計較是因為兩個人並沒真正分開,如今前夫拿出了最後這張“王牌”,著實令她意外,沒想到他竟真的會這麼無情無義地動真格。

“這個採礦權在我理解的法律意識中是跟她沒有關係的,而且在離婚後,採礦權到期,我自己又花錢續期兩次,她沒有出過一分錢。”向先生說。

何女士反駁道:“我出什麼錢,家裡我幫你照顧得好好的,難道不算付出嗎?”

然而向先生並不認為前妻為這個家付出了什麼,就是付出了他也不會領情,因為這個家如今走到這個局面是她一手造成的。

淨身出戶協定無效

根據律師羅久保的介紹,按照當年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若是約定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就財產分割方面來說,淨身出戶是無效的。

而男方所得的錢款,女方是否有權利參與分割,前提條件是兩人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

如兩人存在與夫妻名義同居,且同居時間較長,對取得這些財產均有不同的貢獻,該貢獻不直接用於財產所得,比如照顧孩子、父母,維護家庭生活,也可以算是貢獻。

在這期間所得的財產,女方具有一定份額享有權,兩人可以通過商量的管道,做一些分割。

向先生回應:“離婚後之所以還住在一起,是因為協定上她有房子的居住權,我趕不走她,我這是無奈。”

聽了這話,何女士搖搖頭,笑裡意味深長。

她算是明白了男人薄情寡義起來根本就如海水不可鬥量,現在拿出這種理由來解釋簡直可笑至極。

但律師表示,無論以什麼理由同居,都不能否定同居的事實。

為此,雙方選擇了調解。

“如果他一個人住在新房子裏,不找任何一個女人,我可以一分錢都不要。”

何女士稱自己的目的其實不僅僅是索要那100萬,還有與向先生重歸於好的想法。

她知道想要獲得向先生原諒,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但這段期間,她希望沒有第三者的出現。

向先生表示與何女士分開後就沒有考慮過個人問題,

“我沒有新人,我不敢找,這五六年來也沒找過。”

對於那100萬,想像若拿在何女士手上,他看到的都是“賭”和“輸”這兩個字,故而保持原有的態度。

關於賭博的問題,羅久保律師提醒何女士一定要提高認知,認清賭博的危害,賭博情節輕的就是一般違法行為,參與賭博到達一定金額,且以此為生,也會構成賭博罪。最終不僅僅是讓家庭受到影響,可能還會導致失去自由。

何女士承諾今後不會再賭博,因為賭博導致婚姻的失敗已經給了她深刻的教訓,為此她還談到了今後的打算。

“通過這些事,我看到了自己身上很多的問題,我保證以後不會再賭了,打算跟他調解好後,就回去好好工作賺錢。”

“我的想法一直就是希望我的前妻生活得更好,我是個重感情的人,她今後的幸福,也是我的幸福。”

最終,通過律師的調解,向先生同意拿出一定份額來補償前妻,雙方擬定了新的離婚協議,如下:

雙方共同承諾接觸同居關係,今後以普通朋友身份往來,互不干涉個人事務;

雙方約定男方向女方支付一部分人民幣,作為離婚後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的分配,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一部分,剩餘的一部分三年之內支付清楚;

本著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雙方願意回去後與兒子、女兒協商,兒子、女兒如果願意與女方生活,男方同意支付兒子、女兒的月生活費1500元,直至兒子、女兒上大學結束,兒子、女兒的學費及其他生活開銷均由男方支付。若兒子、女兒願意跟男方生活,女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協定簽訂後,如女方違反本協定第一條,男方有權追回本協定第二條約定的款項。

都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不得不說,這兩句話在向先生與何女士之間演繹得可謂是出神入化,只是最後無辜受傷的永遠是孩子。

賭博違法犯罪,賭博能摧毀家庭以及自己,希望大家珍愛生命,遠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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