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00後職業“打假人”月入過萬,案件占法院五分之一:目的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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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前的打假人士,可能是出於嫉惡如仇,可能是看不慣某些行業亂象,當成生意來做的不多。然而現在社會上卻出現了一個新的職業,叫職業打假人。近日,18歲職業打假人涉嫌敲詐勒索被立案的消息,讓大家開始注意到這個事情。他這樣搞,法院都招架不住了,縣法院在編人員只有百十號人,而陳之强的起訴案件就占總受理案件的五分之一。

打假這個詞大家應該都聽說過,曾經跟這個詞聯系在一起的還有幾個大名鼎鼎的名字,比如方舟子,當時他被稱為科學打假第一人。還有近年來名聲大噪的司馬南,這個老先生起初也是靠打假出名,之前打假氣功大師的畫面讓我記憶猶新。只不過現在他老人家改變陣地,轉戰互聯網專職做起了互聯網流量生意。

以前的打假人士,可能是出於嫉惡如仇,可能是看不慣某些行業亂象,當成生意來做的不多。然而現在社會上卻出現了一個新的職業,叫職業打假人。近日,18歲職業打假人涉嫌敲詐勒索被立案的消息,讓大家開始注意到這個事情。

陳之强剛滿18歲就走上職業打假的道路,就是這個小夥子,看上去一臉的稚嫩,就是他不到一年時間就打了800多起官司,平均每天要打二到三個官司,獲利十幾萬元。陳之强自己毫不避諱地說,自己就是把打假當做職業來做,目的就是為了掙錢,他現在單靠這一項就月入過萬。

其實他在兩年前就已經開始了準備自己的職業打假之路,由於未成年人的身份一直無法開展起來,滿18歲的第二天就開始投入規劃已久的打假行業中。

有人說,打假是好事呀,能够規範商家的不良行為。確實,舉報假冒偽劣商品是好事,人人都有這份責任。但是像陳之强這樣以起訴商家為手段,不管商品真假,純粹為了獲利而起訴,利用商家恐慌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寧人的心理,索要不合理的賠償行為就應當另當別論了。

舉幾個例子,陳之强購買了某品牌“避孕套嘗鮮專享系列”產品一件,就因為該系列避孕套名稱中有嘗鮮二字就起訴到法院,理由是違反食品安全法,你沒聽錯他起訴避孕套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還有一個例子,他買了國產的某品牌零食,不出意外他又把這個零食品牌給起訴了,理由是沒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這不是瞎胡鬧嗎?又不是進口的東西哪來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陳之强就是靠這種手段,不管產品是不是真的有問題,上來就是一紙訴狀遞到法院,然後再跟商家協商私了,拿到錢再撤案。有人說,難道商家都那麼傻嗎?就心甘情願被宰?可能有些商家確實有些小秘密,不想因小失大就會選擇破財消災。可能有些商家沒時間沒精力陪他玩,萬兒八千的索賠金額對自己的企業來說也微乎其微,出點錢打發過去就算了。還有一些商家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賠點錢就算了的心態看待。

他這樣搞,法院都招架不住了,縣法院在編人員只有百十號人,而陳之强的起訴案件就占總受理案件的五分之一。雖然法院也知道陳之强就是職業打假人,他起訴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無理取鬧,但是作為司法機构,只要有人起訴案件就要走流程受理,佔據了法院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嚴重影響了正常案件的審理進度,簡直把法院當成了私人敲詐勒索謀利的工具,是可忍孰不可忍,最終他被立案偵查了!

陳之强16歲就開始謀劃打假職業,很有可能他接觸的人中有從事這項職業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也選擇了這項違法勾當。可惜了那麼聰明的腦瓜,那麼年輕的人生,正確的道路千千萬,就偏偏走上了這條錯誤的道路。

請讓打擊假冒偽劣回歸到真正的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上來,如果不管真假,不論優劣,為了敲詐獲利而亂打一氣,最終會打到自己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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