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活,可百餘萬尾款卻遲遲結不到?近日,來自河南固始縣的楊正剛先生反映,2020年元月8日,他開始在舒城萬達廣場工地包活,做到當年年底。現時該工程項目已經完工,但他還有120餘萬尾款沒有結算到,眼看著年底又到了,這讓他很是焦急。
圖為楊正剛(左)、齊貽武(右)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講述情况。
投訴:幹了一年活,沒想到結尾款這麼難
1971年出生的楊正剛一直做木工工種,輾轉各個工地。2022年1月4日,楊正剛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反映,2020年1月8日,他跟承包舒城萬達廣場勞務工程的齊貽武,簽訂了《清包工程勞務協議》,負責位於舒城縣龍津大道上的舒城萬達廣場項目上所示的全部木工工程,一直幹到2020年底完工。
“因為用工緊張,我們是先進場,再簽訂的勞務協定,一開始帶了二三十人,中途又帶了幾百人,一直幹到2020年年底。”楊正剛介紹,現時已經幹完活1年了,他仍然有120萬元的尾款遲遲未拿到。“木工班組的工程款是1400萬左右,現在還欠120萬尾款,其他的1200多萬工程款,包括平常的工人生活費與工人年關的薪水,都由齊貽武以及舒城萬達廣場的承建單位安徽華俊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監發給農民工了。”
楊正剛提供的《清包工程勞務協議》上顯示,甲方為齊貽武,乙方為楊正剛,工程名稱為“舒城萬達廣場項目”,承包單項工程為:“圖紙上所示全部木工工程(本工程框架結構,地下二至三層,上部五層)。”楊正剛稱,從2020年底至今,他多次找齊貽武討要,但一直無果,齊貽武給出的理由是:甲方——安徽華俊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在完工後以各種理由進行了扣款450萬元,所以無法支付尾款。
楊正剛說,為了討薪,他也曾找到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溝通,“但現在安徽華俊公司不管我們的事,說誰用工誰給錢,說讓找勞務承包人齊貽武給錢,就是這個道理。”楊正剛說,他也向相關部門反映,但依舊未拿到尾款,眼看著又過去了一年,這讓他焦急萬分。“當初工期緊,我們都是加班加點甚至通宵幹活,沒想到完工了結尾款卻這麼難!”
勞務方:遭遇業主方有爭議扣款,所以無法付尾款
採訪中,記者得知,與楊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還有舒城萬達鋼筋班組分包人許先生,他也有22萬的尾款沒有結到。此外,舒城萬達泥工班組分包人朱先生也有164萬的尾款沒有結到,“舒城萬達扣了齊貽武的尾款,現在看舒城萬達是否能合理地把齊貽武的尾款結掉,像三米高夾層只給齊貽武按一半算是有爭議的。”朱先生說。
1月4日上午,齊貽武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與他結算工程款的業主方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已經支付了3252萬工程款,但還有450萬雙方有爭議的尾款,“你扣我們的(尾款),你要說出扣的理由,現在他們扣的沒道理。”齊貽武說。
齊貽武稱,木工班組楊正剛的工程尾款確實未能支付,但事出有因,是因為在完工後,甲方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列出了716項扣款理由,扣了105.8萬;3米高的夾層只算建築平方一半的錢,這樣又少算了59萬多,“還有去其他工地轉鋼筋也讓我們勞務去轉去付錢、人工費、吊車費都要我們勞務支付,還有未完工的工程量又扣了153萬。”
從齊貽武提供的《齊貽武勞務隊零工機械費明細統計錶》上,記者看到有以“質量及混凝土浪費罰款”、“質量罰款”、“資料浪費罰款”、“進度質量罰款”、“燈帶資料安裝費”等明細的扣款金額5萬、2萬、1萬、5千、4千不等;對此齊貽武表示質疑,並稱對扣款不知情,是不合理的,“這些我們都不知道,幹活的時候從來沒有提起過,工程幹完了亂七八糟的罰款都出來了,只要我簽過字,我認可,其它的不知道。”對於楊正剛追討的120萬尾款問題,齊貽武則表示,因為他還在追討業主方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的扣款,等拿到才能支付楊正剛、許先生、朱先生等人的尾款。
業主方:還有共150多萬未結算,當地人社、住建部門已介入處理
針對齊貽武說法,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委託人武先生1月5日中午也來到新安晚報社,他向記者解釋,與齊貽武的工程帳目已經算得很清楚,已經支付給齊貽武工程款3252萬元,還有126萬的工程款加上30萬的補助款共計156萬尚未結算。對於齊先生所質疑扣款,則是經過專業人員核算的,且後來雙方都找了協力廠商核算,結果顯示確實存在差距,並非不合理扣款。武先生表示,對於此事,現時當地人社局、住建局以及警察等多部門均已介入瞭解情况。
武先生認為齊貽武反映的遭拖欠400多萬是一面之詞,帳目都是有據可查的,“現時還有156萬尾款沒有結,這個我們肯定是承認的。”對於有勞務分包方反映的農民工薪水沒有結清一事,武先生指出是這是承包方齊貽武或分包人所欠的工人薪水,與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無關。“在其他工地上幹活的話,也不能說計到我們頭上啊,是不是?”武先生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解釋,安徽華俊公司舒城分公司還要承擔未完工的工程量總價,以及使用的工程機械、吊塔租賃費、鋼管租賃費等費用,“公司額外還要支付300多萬,公司該承擔的還是要承擔的,公司有公司的難處。”武先生說。
律師說法:如果有爭議,可以申請鑒定
對於雙方有爭議的地方,1月5日傍晚,安徽真見律師事務所張蘇明律師認為:建設工程施工情况比較複雜。但是,工程早已結束,雙方應該結算清楚,如果有書面協定,按照協定執行,誰違反協定,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於齊貽武先生而言,他作為實際施工人,可以向契约相對方主張權利,也可以一併向整個工程的發包方主張權利。張蘇明律師建議:雙方對未完成的項目進行結算,結算結果通知對方,如果有爭議,可以申請鑒定。對於品質問題,因為業主組織已經使用,可以依法不予採納。也就是說,書面協定的工程量,加上契约外完成的工程量總價款,减去未完成的工程量,就是應得的工程量的工程款,减去齊貽武已經領取的工程款,剩餘的款項就是尾款,有關方面應該支付。若協商不成,齊貽武先生可以通過向法院訴訟解决,或者向工程的監管部門反映。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見習記者韓喻記者許佳攝影報導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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