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7號20點40分:中國北方航空公司有一架“麥道-82”從北京飛往大連的6136班機。機上共有乘客103人,其中有7名外國籍旅客,另有機組成員9人。不出意外的話,50分鐘後它將降落在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當日晚上21點20分,客機駛入大連空域。
機組人員與塔臺取得聯系,按訓示開始緩緩降落。此時,距離指定的機場跑道只有10公里了。然而意外還是在21點22分發生了:飛機客艙尾部突然起了大火,機組人員立即向塔臺報告~“飛機客艙失火!”。乘務人員也在第一時間進行滅火,奈何火勢十分兇猛,根本控制不住。
21點23分,塔臺再次收到報告:“機艙進火!”而此時飛機距離機場不到5公里。接著,飛機一反常態沒有繼續往機場方向飛,反而升高往渤海上空飛去。21點24分,飛機墜海,共造成機上103名乘客、9名機組人員全部罹難,總共112人遇難,這一空難事故被稱為大連5·7空難。
好好的飛機,為什麼就突然起火了呢?飛機失火一般有4種情况:電路起火、發動機起火、烤箱起火、油路起火。電路起火不會燒得這麼快,排除;火是從客艙裏燒起來的,發動機起火排除;油路通常埋在地板之下,地板並沒有燒傷,油路起火排除;烤箱被打撈上來後經檢查,沒有燃燒過的迹象,烤箱起火排除。
隨著這4種起火原因被逐一排除,刑偵將起火原因指向了外部,也就是說火源來自外部。換句話說,有人為縱火的可能。那這人是誰呢?經法醫檢測發現,此人很有可能是張丕林。因為他的座位在機艙後部,其右臀部、右大腿後側和下腹部外,屍體體表其餘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燒傷。
這就說明,張丕林位於火源中,且坐姿一直保持不變。此外,張丕林的足背右側有點狀的燒灼損傷,這是有助燃劑爆炸飛濺的迹象。最關鍵的是,他的氣管和殘骸經檢驗,發現有汽油及汽油燃燒後的成分。可飛機用的是航空燃油,與普通汽油成分是不一樣的。
之後,刑警又將安檢錄影調出來逐一查看,發現其餘人都正常,只有張丕林非常可疑,他用箱子帶了5昇的可樂上飛機。然而在當時,安檢X光拍攝的錄影無法確認瓶中液體成分。既然如此,可樂瓶裏裝的是汽油嗎?一時無法得出結論。
最後刑偵想到一個辦法~用瓶子分別裝上水和汽油放入安檢,接著根據監控中的顏色區別進行對比,最終確定張丕林當初攜帶的,確實是汽油!此外,他箱子裏還有一串鑰匙。經過打撈人員認真搜尋,在海裡找到了張丕林的那串鑰匙,刑警拿著鑰匙順利打開了他的家門。
後來刑警又發現,112人遇難中,只有3成人買了保險。而在買了保險的人當中,90%的人只買了一份保險。可張丕林一個人,就買了7份保險,賠償金額高達140萬。種種證據加一起,足以證明張丕林就是這起事故的製造者,也就是兇手。那他為何要這樣做呢?
1968年,張丕林出生在遼寧大連,1987年從南京大學物理系畢業後,繼續在南京大學物理系攻讀研究生。1990年碩士畢業後,他分配到大連市警察局戶籍處工作,後因不滿房屋分配問題,離職去了一家紡織品進出口公司,做到了辦公室主任和總經理助理。
上世紀90年初,一股公務員下海經常的熱潮席捲全國,張丕林也不例外。2001年8月,張丕林經過思考後,决定下海經商,創辦了一家裝飾公司。然而他沒有經商天賦,運氣也不好,不僅自己投進去的30萬打水漂了,還倒欠了50多萬元的外債。
之後,張丕林還染上賭博,輸錢借了高利貸,欠下四五百萬債。2002年年初,張丕林去醫院檢查身體時,被醫生診斷出肝癌晚期。在這種情況下,他决定用自己的生命換點錢,用以償還債務,也想為妻兒還有父母留下生活費。那怎麼弄錢呢?因為妻子曾在保險公司工作,所以張丕林對保險業務也熟悉,於是打起來騙保的主意。
2002年4月,張丕林以無人能及的速度製造了4起車禍,並如願以償地拿到了4次保險理賠資金。可是他覺得這點錢太少了,根本滿足不了自己。經過認真考慮,張丕林把目標瞄準了航空公司客機,因為航空公司的理賠金要比車禍的理賠金高很多。
於是,張丕林一次性花140元給自己買了7份航空保險,賠償金額高達140萬元人民幣。之後,他親手製造了大連5·7空難。5·7空難發生後,張丕林的受益人馬上就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但是通過簡單的調查,保險公司發現一些疑點。
例如,張買的保險份數偏多,而最先起火的部位就在張的附近,所以保險公司堅持要等調查結果出來才賠付。現在調查表明是張丕林故意縱火,所以保險公司對43份意外險進行了理賠,唯獨拒賠張丕林的保險,其受益人將得不到賠償。
2003年3月,張丕林的母親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險賠償金,但被法院駁回。也就是說,張丕林白死了,他用命拿賠償還債的夢想徹底破滅了,只是可惜了另外111條無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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