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樁晚清奇案,地點是福建總督府,主要人物是知縣段光清。段光清這人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他去世的時候,名臣李鴻章親自為他寫了墓誌銘——普通人哪能勞駕得動中堂大人呢。段光清出生於1798年,做了8年知縣,歷任知府、吏部左侍郎、光祿大夫(一品)等。
而段光清有兩個最特別的地方,一是聲望名聲好,二是腦子轉得特別快,尤其是要破案的時候。為此,他還得了個外號叫“段神仙”,取“斷案如神”的意思。各種奇案、疑案交到段正清手上,他總能很快解决,就拿這樁“福建總督府銀兩失竊案”為例:
段光清做知縣那會兒,福建的總督府忽然換了個總督。這位總督跟他脾氣不太對付,時不時想些辦法為難他。某天,總督府發生了一件大事,總督衙門簽押房中的700兩銀子,插上翅膀飛了。總督大人一聽,勃然大怒,他知道段光清擅長斷案,就把他叫了過來。
總督摸著鬍子,“慈祥”地看著段光清:“1個月的時間够你破案了吧?如果到期沒抓到人的話,你可得仔細著。”段光清不慌不忙:“大人,1個月太長,下官向您保證,10天之內必定將此賊抓捕,交給您處置。”總督一聽大喜:“好好好,這可是你說的!”
“不過,”段光清話頭一轉,“大人您得答應我三個請求,這案子才能解决。一,這10天裏總督衙門由我親自派手下差役守衛;二,總督府所有進出入者,我手下差役都有權檢查;三,無論我什麼時候來找大人,大人都不能拒絕接見。”總督一想,這不算難事,便答應了。
差役們都很擔心段老爺破不了案受罪,段光清卻神秘一笑,囑咐他們當好差就行:“要是看到總督府哪個人走路搖擺緩慢,看起來身上像藏了重物,你們一定要記下來,但是不要打草驚蛇去抓住他。另外,派人去城裡各大銀號錢莊蹲守,發現有拿官銀兌換的傢伙馬上抓住。”
差役們一一答應了。這邊段光清悠閒地喝了一杯茶,便去求見總督大人。總督按照約定接見了他,可段光清淨跟他扯閒篇,一句關於案情的話都不講。而且,他一連幾天不分晝夜地求見總督,早上中午傍晚淩晨都敢來,來了又不做別的事,光在總督府裡面轉圈圈。
第6天,總督一忍再忍終於忍無可忍,咆哮著問:“你這是幹嘛?”段正清笑道:“大人,是時候了,請您將府內所有人召集過來。”總督雖然莫名其妙,但還是按他說的做了,人剛到齊,段正清就指著總督身邊的一名隨從大喊:“他就是竊賊!抓住他!”差役一擁而上,將那人制服。
總督一看,那人是自己的心腹,不禁大驚,問段正清有什麼證據。段正清回答說,簽押房乃是總督府機密之地,普通人哪裡能進去?所以只可能出了內鬼。下官讓差役們在外面做出抓人的聲勢,自己總來找總督大人,為的就是讓竊賊心虛,以為下官來匯報案情進展。
而下官每次來的時候,這人總是想盡辦法竊聽我與大人談話;下官在府中走動觀察,發現花廳的床似乎有移位,此人的眼睛又總盯著床下,顯然他將那裡設定成了藏銀地點。段光清說完,喝令隨從:“還不招來!”那人見事情敗露,只得承認200兩銀子在床下,500兩銀子藏在別處。段光清就憑這個方法,成功破解了總督銀兩失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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