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區製定印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實施方案》,以提高行政執法效能為目的,以基層一線執法隊伍為重點,科學界定行政執法類職位範圍,穩慎實施符合行政執法類職位特點的管理制度。
“這次分類管理改革是在改革到位、編制和人員身份等符合公務員法有關要求的執法組織開展,按照成熟一批、實施一批,以點帶面、先易後難的原則,分步組織實施。”自治區公務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實施方案》中,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執行性、強制性執法職責鮮明特點,以基層一線執法隊伍為重點,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為基礎和牽引,劃分實施範圍。設區市級以下機關的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綜合執法隊伍或機關(機构),以及其他以行政執法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機构)納入行政執法類職位設定範圍,並根據我區實際,明確自治區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應急管理等綜合執法隊伍或機构納入行政執法類職位設定範圍,製定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科技類公務員職級對應關係錶,穩步推進分類改革。
此次推進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不僅明確了製定職位設定方案、核定職級職數、組織職級套轉、開展職級晋昇等相關事項,還要求自治區有關機關、各市結合本地本組織實際研究制定職位設定方案,並按照相關規定核定職級職數後,組織開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級套轉。
據統計,自治區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綜合執法隊伍或機關(機构)7支綜合執法隊伍2.95萬人將充分享受改革紅利,這也將不斷激勵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更好地展現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廖志榮 藍鋒 桂組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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