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28日,五萬多安陽市群眾自發地湧向了同一個地方—安陽市中心廣場。
中心廣場四周被裡三層外三層的羣衆擠得水泄不通,原來今天是劉國勝的死刑執行日。
那麼,這個劉國勝是什麼人?他又犯下了怎樣的滔天大罪,以至於淪落到被萬人唾弃的地步?
護士失踪,遍尋無果
1982年0月5日早上7點半,豫北紗廠職工醫院到了早晚班交接的時候,接班護士像往常一樣來到了病房治療室,準備替換昨晚值夜班的小晁護士。
可當她來到治療室門口,發現門正半掩著,推開門一看,裡面空無一人,房間內沒有開燈,窗戶上蒙著一床白色被套,治療室的鑰匙正放在工作臺上。
接班護士想著,這個點小晁護士應該是去吃早飯了,所以就徑直打掃起了治療室,想等小晁護士吃完飯後當面交接工作。
可是等了好一會也沒見人回來,接班護士就先獨自處理起了病人的事情。
直到臨近10點鐘,小晁護士依然不見蹤影,接班護士覺得有點不對勁,就趕緊向護士長報告。
保衛科找遍了醫院裡裡外外,也沒看見小晁護士的影子,護士長最終撥通了報警電話。
安陽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在接到報警電話後迅速趕往醫院。
排除了小晁護士是回家的可能性後,刑警本著職業素養要去看看她昨天晚上值班的治療室。
誰承想因為接班護士一大早就把這重新打掃了一遍,所以一點有用的痕迹都沒留下。
選取線索這條路是走不通了,刑警只好寄希望於調查口供。
根據護士長的講述眾人得知,小晁護士今年剛剛20歲,自去年從安陽衛校畢業後就被分配到了這裡。
同時又是個工作態度認真,待人也和藹熱情的靚女,還沒有結婚,不過她相貌出眾性格又好,所以在醫院裏很受歡迎。
而從幾個病人的反映中,刑警又得到了重要線索。
據一比特病人回憶,
“大概淩晨兩點鐘的時候,我好像聽到有人一直在敲治療室的門,敲了挺久的,還伴著斷斷續續地哼唧聲。”
其他病人也接著附和說,
“我也聽到了,後來快三點的時候我起來上廁所,好像還聽到了一句叫喊聲,聽著像個女人的。”
而在淩晨4點的時候因為有一個病人是需要打針的,可是過4點之後也沒看見值班護士過來,他怕吵到同病房的病友,也就沒有聲張。
結合這些口供,刑警推斷小晁護士多半是被歹徒侵犯傷害了,而被害時間應該就在淩晨2點到4點之間。
安陽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馬上成立了10.5案專案組,專案組全員乾脆就把豫北紗廠的保衛處當成了辦公室,開始在這裡辦案。
次日上午9點左右,有羣衆打來舉報電話,說是一個公社社員在田間耕種時,在耕耘機站北邊的一條土溝裏翻出了一捆被掩埋的女性衣服。
專案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經過檢查後,一共發現了11件衣物,包括內外衣褲,還在外衣的口袋裏找到了7張豫北紗廠職工食堂的就餐券。
在經過小晁護士的同事辨認後,確認了這就是她10月4號身上穿的那一套。
而且在找到的女士背心上沾滿了污穢物,刑警根據推斷這應該是在室內形成的,不排除治療室就是第一案發現場的可能,而外褲襪子上粘著的黃色泥土應該來自於那條土溝。
鑒於當時的河南省並沒有樣本檢驗的科技,所以專案組將衣物上的泥土樣本緊急送往瀋陽進行檢驗。
與此同時,專案組也根據物證以及人員的描述,大概勾勒出了罪犯的情况。
首先,嫌疑人應該對醫院比較熟悉,否則不會悄無聲息的實施犯罪。
另外,嫌疑人很有可能是有犯罪前科的。
而就在警方根據這些特徵排查嫌疑人的時候,從瀋陽鑒定中心傳回來了一份報告。
報告顯示背心上的附著物化學成分含量與紗廠醫院選取的部分塵土化學成分相似。
由此可以證明小晁護士是在治療室遇害的,而後衣物被拋到了土溝裏。
但是還有另一部分的化學成分沒有被確認,專案組立刻選取了132份來自醫院每個科室和病房的塵土樣本,再次送往瀋陽進行鑒定。
經鑒定,另一部分附著物的化學成分與傳染科3號病房的塵土樣本成分相同。
專案組立刻排查10月4日在3號病房住過的人。
鎖定嫌犯,拒不認罪
這一查,就查到了一個叫劉國勝的男人身上。
說起這個劉國勝,刑警大隊的大隊長突然想起來,這個人因為流氓前科是被警方約談過的。
之前的9.25女屍辱屍割頭案也曾懷疑過他,但警方沒有找到實際證據,只能高高拿起輕輕放下。
再聯想到之前曾有病人主動告知刑警,劉國勝幾次三番調戲過小晁護士,不過都被小晁護士嚴詞拒絕了,有一次還被大罵了一頓。
種種迹象表明,這個劉國勝的嫌疑非同小可,但是現在沒有鐵證,不宜打草驚蛇。
而此時的劉國勝看著警詧聲勢浩大的查案,怕有一天東窗事發,於是想趕緊撇清關係離開醫院。
但警方肯定不會放過這麼一個有重大嫌疑的人,於是和劉國勝的主治醫師提前打好了招呼,故意誇大了劉國勝的病情,使他不得不繼續留在醫院治療。
而每週一是醫院進行大掃除的日子,警方想趁此機會對醫院來個大搜查。
因為根據時間推斷,兇手應該沒有時間轉移小晁護士的屍體,所以屍體應該藏在醫院的某個地方。
但就在這時,劉國勝卻突然積極地要求幫忙,還表示自己願意去打掃髒臭的廁所。
這一不同尋常的行為自然引起了專案組的懷疑,於是一邊同意了他的請求,一邊派了兩個刑警打扮成掏糞工對廁所及周邊環境進行搜查。
12月15日,這兩名刑警在廁所旁邊一塊被枯枝樹葉遮蓋住的水泥板下發現了一具無頭女屍。
經法醫鑒定,確認了這就是已經遇害的小晁護士,刑警立刻將劉國勝緝拿歸案。
而在被收審之後,劉國勝的態度及其囂張,拒不承認是自己殺了小晁護士,還叫囂著,
“證據呢?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殺的人?有本事你們拿出證據來!”
面對劉國勝拒不認罪的狂妄態度,刑警也早就準備好了充分的證據。
一步一步類比著劉國勝的犯罪過程,從他進入治療室施暴開始,接著把小晁護士偷偷轉移到了3號病房,到最後大掃除中一反常態的做法,每一步都有充足的證據支撐。
已經無可狡辯的劉國勝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10月5日,臨近淩晨2點40分時,劉國勝開始不安分起來,在醫院裏漫無目的地轉悠著。
轉著轉著就走到了治療室門口,發現小晁護士正和衣躺在靠牆的長椅上,劉國勝便起了色心。
他先是假裝自己身體不舒服,哄騙小晁護士開了門,一進門就原形畢露,準備侵犯小晁護士。
小晁護士極力反抗,劉國勝怕她的叫聲引來其他值班的醫生護士,又想到小晁護士幾次三番對他的拒絕,不禁怒從中來,用拳頭持續擊打了她的腹部和太陽穴,把她掐暈之後進行了侵犯。
事後又怕小晁護士會告發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人給掐死了,然後趁著夜色把屍體轉移到了3號病房。
誰知不久之後警詧就來了,他沒時間處理屍體,只好把小晁護士的頭砍了下來,帶出去埋在了安陽河北岸的河堤上,屍身則藏在了廁所旁邊的水泥地板下。
另外,劉國勝承認了1981年9月25日的辱屍割頭案也是他犯下的,後來又陸陸續續地交代了其他幾起侵害猥褻女工案。
1983年1月28日,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决定宣告劉國勝死刑,並即刻押赴安陽中心廣場執行了槍決。
至此10.5護士被害案和9.25女屍辱屍割頭案正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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