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理首例刑事案件
以刑事手段打擊、遏制知識產權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海南日報海口12月24日訊(記者 金昌波 通訊員 楊珊 郭媛媛)12月24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刑事二審案件。這也是該院審理的首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彭某、謝某自2020年初開始在海口地區銷售假冒的貴州茅臺酒,截至2020年底,被查獲銷售假冒貴州茅臺酒共計100箱(每箱6瓶),銷售金額共計106萬餘元。2021年9月13日,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彭某、謝某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6個月,各處罰金75萬元、60萬元。被告人彭某、謝某不服並提出上訴,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庭審中,法官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審理,積極引導控辯雙方就焦點問題進行舉證、質證、辯論,整個庭審過程有條不紊、脈絡清晰流暢。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該案將擇期宣判。
據悉,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决定》,實行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是現時唯一具備刑事審判職能的知識產權法院。自成立以來,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受理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以刑事手段打擊、遏制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對外開放新高地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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