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永嘉縣一場婚外情引發的荒唐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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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然而杜某的人生卻出現了一個岔路口,她的人生當中出現18歲高大帥氣的陳某。本案的焦點主要有兩個,杜某侵佔的數額和是否構成自首情節。經審理,永嘉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佔職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一場荒唐的畸形婚外情,一場長達兩年的包養,杜某最終走上了絕路,這場出軌,毀掉的不僅僅是她自己,還有一個家庭。

若把西湖比西子,濃妝淡抹總相宜。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不管男女追求伴侶首先都會看顏值,也就是人們所說的第一印象,若是第一眼都覺得不太滿意,後續也很難發展下去,當然在相處過程當中,你若是多才(財)多藝(億)那就另當別論。

不過沉迷美色,只為享受著萎靡生活的話最終只會自取滅亡。

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某量販店收銀員杜某為了包養一比特“男小三”,不惜侵量販店公款240多萬,這些錢都用來維持著這段畸形戀愛,在短短兩年時間揮霍一空,據調查表明,在兩年時間內,杜某下榻永嘉縣最昂貴的飯店次數高達380餘次。

杜某,1987年出生,她的人生履歷倒是平平無奇,讀書、打工、結婚,由於沒有讀過多少書,早早就在家人的安排下結婚了,婚後生下了一個女兒,不過她跟丈夫之間並沒有多少感情可言,只是一起搭伴過日子。

2010年,已經年滿24歲的杜某在量販店當收銀員,她已經在這個量販店待了4年了,算是老資歷了,量販店的老闆也非常信任她,還準備過個兩年給她升職加薪。

然而杜某的人生卻出現了一個岔路口,她的人生當中出現18歲高大帥氣的陳某。

陳某也是早早輟學打工,年滿18歲的他在2010年應聘到杜某所在的量販店當了一個理貨員,陳某年齡小、長相又帥氣,一進量販店就得到了很多的關照,杜某也是經常跟他搭話。

雖說杜某已經結婚,還有一個2歲的女兒,但是在感情方面一直有所欠缺,杜某總是跟陳某倒苦水,說自己跟丈夫並沒有什麼感情,婚姻生活一點都不和諧,就這樣相處了三個月,杜某跟陳某也發展出了一段畸形的婚外情。

杜某、陳某兩人同在一個屋簷下,就算保密工作做得再好,遲早也會暴露,為了將這段婚外情維持下去,杜某讓陳某辭職,自主創業。而杜某為了陳某,也是煞費苦心,將自己一半的薪水都資助給了陳某。

但是兩人偷偷在一起,還有各方面的花銷,杜某不太敢動家裡面的存款,於是就開始提起“預支”自己的薪水,起初她也只敢拿一千、兩千,但是量販店老闆對她很信任,也不太喜歡查帳,時間一長,她的膽子也變大了。

2012年,杜某升職加薪,成為了量販店收銀處長,主要負責記錄量販店日常營收,杜某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做起了假賬,她每天偷偷减少收銀借款單、營業款解交單上面的現金收入,新增儲蓄卡的收入,這些被她瞞報下來的現金收入也被她自己收入囊中。

杜某一到節假日就跟陳某外出旅遊,又給陳某買了一輛私家車,就算基本的開房花銷都是杜某承擔,兩人盡情的享樂,盡情的揮霍,他們似乎都忘記了這筆錢財屬於非法得來,一旦被發現,杜某將會面臨刑事上的追責。

杜某侵吞公款多了,也非常擔心自己會暴露,但是若不私吞公款,杜某和陳某就難以維持奢靡的生活,她也徹底沉淪在自己的舒適圈。

然而紙始終都包不住火,一個量販店的營業額雖然高,但是一兩年下來,也會被挖出一個大窟窿,2014年5月14日量販店老闆盤點貨物,準備進一批貨物,然而意外的發現收入支出錢款有些對不上,仔細一查,才發現少了200多萬,量販店老闆當即報警。

杜某眼看瞞不住,也向警方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本案的焦點主要有兩個,杜某侵佔的數額和是否構成自首情節。

杜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量販店財物,已經構成了職務侵佔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杜某雖然歸案,但是作案時間長,侵佔的具體數額已經難以核算,杜某自己給出的數額是200多萬,檢方提出了數額是240餘萬,在案發之後,杜某的家人、陳某相繼退還110多萬元,積極退還財物,也會影響刑量,自首也一樣。

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但是在本案當中,杜某是在量販店老闆報警之後選擇投案自首,她知道自己會被警方抓捕,在這種前提下,為了爭取寬大處理而自首,若是量販店老闆沒有報警,杜某不一定會選擇自首,其主觀意志不存在自首,故不存在自首情節。

經審理,永嘉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佔職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一場荒唐的畸形婚外情,一場長達兩年的包養,杜某最終走上了絕路,這場出軌,毀掉的不僅僅是她自己,還有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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