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永嘉縣一場婚外情引發的倫理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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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翻閱了這麼多案件後我發現一件事,大多數案件的導火索,都來源於道德的淪喪。2006年的時候,時值20歲的杜某成為了溫州市永嘉縣一間大量販店的收銀員,這個崗位她一干就是4年。杜女士經檢查共挪用資金240餘萬元,但這個數額並不準確,因為杜女士挪用時間較長,之前的數額已經無法清算。雖然事後陳某以及杜女士的家人一共退還了110餘萬元,但至少還有130餘萬元無法歸還,囙此杜女士被永嘉縣法院判處8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翻閱了這麼多案件後我發現一件事,大多數案件的導火索,都來源於道德的淪喪。

網絡上有這麼一句話“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底線”,私以為非常形象,法律的本質是為了維護社會正常運轉,建立社會秩序,保障社會關係。囙此當一個人能够枉顧倫理道德公序良德後,那他離觸犯法律的距離也非常近了,今天這起案件的主人公杜女士,正是這麼一比特因婚外情最終走向監獄的人。

杜女士,1987年出生在浙江溫州,由於家庭條件一般,父母也不是那種對子女教育非常上心的,囙此杜女士讀書時成績很一般,早早就輟學外出打工補貼家用。

沒有自己主見跟意識的杜女士很快就到了適婚的年齡,她也有過喜歡的少年,但看看暗淡無光的自己,她自覺配不上對方,囙此最後選擇妥協,在父母的安排下與人結了婚,夫妻之間雖然生下了個女兒,卻並沒有多少感情,不過是個一起過日子的人罷了。

2006年的時候,時值20歲的杜某成為了溫州市永嘉縣一間大量販店的收銀員,這個崗位她一干就是4年。

生活不是很如意的杜某將所有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哪怕只是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的收銀工作,卻依舊被她勤勤懇懇對待,這樣的工作態度入了大老闆的眼,大老闆决定再考察一下杜女士,如果接下來的2年還能這般認真工作,自己就給她升職。

此時的杜女士並不知道老闆已經準備重用自己,她的目光全都被量販店新來的理貨員陳某所俘獲。陳某這年18歲,有著一副高大帥氣的外表,囙此雖然也是早早輟學出來打工,幹得還是更加沒有技術含量的理貨員工作,量販店上下也沒有囙此看輕他,反而有不少女員工躍躍欲試想要搭訕,得到了許多照顧,杜女士也是其中一員。

一開始杜女士對陳某並沒有那種心思,但隨著相處越來越多,曖昧的情愫開始在二者之間蔓延,他們還是走到了一起。對杜女士來說,縱使自己有丈夫有女兒有家庭,但這一切只讓她感到厭倦與壓抑,唯有與陳某在一起的時候,她才能感受到自己是“活著”的。

二人的這段戀情無法公之於眾,如果都在量販店的話又很容易被人發現,囙此陳某選擇辭職自主創業,杜女士則是覺得陳某為自己犧牲良多,所以將薪水都交給了陳某。

陳某說是創業,可並沒有這份能力,錢沒賺到什麼,反而還得靠杜女士養。杜女士此時還沒升職加薪,只是個普通的收銀員,怎麼負擔得起兩個人的開銷?無奈之下她開始自己給自己“預支”薪水。

一開始杜女士只是想著提前挪用一下薪水,但她發現沒有任何人察覺,老闆也從來不查帳後,她的膽子開始漸漸變大,經常趁人不備挪用公款。由於量販店比較大,年流水非常高,一開始杜女士挪用的那些錢並不顯眼,她甚至在2年後果然被老闆提拔成為了量販店的收銀處長。

但這兩年的挪用公款讓杜女士與陳某嘗到了放縱的滋味,原來花錢是這麼快樂,她開始按捺不住自己的手,一筆又一筆挪用公款,款項也越來越大。

成為收銀處長後,量販店的日常營收都是由杜女士來記錄,仗著職務之便她開始做起了假賬,那些錢都被她塞到了自己的口袋裏。品控得來的錢讓二人不知珍惜,他們肆意揮霍著,光是2年十年內,二人下榻永嘉縣最昂貴的飯店次數就高達380多次,幾乎隔一天去一次。

一開始杜女士小範圍挪用公款,的確不容易被察覺,但隨著她心越來越大,就連車都給杜某買上了,事發也是遲早的事了。當然對杜女士來說,事發的這一天還是來得早太早了。

2014年5月14日,量販店老闆想要進一大批貨物,囙此親自跑來盤點,但盤著盤著他發現,這個賬對不上。仔細一算,竟然有200多萬的缺口。200多萬啊!除開量販店運轉的資金,老闆自己一年都賺不了這個數,結果現在竟然憑空消失了!

消失是不可能消失的,只可能被人挪用,氣憤的老闆直接選擇報警,他倒要看看到底是哪個吃裡扒外的這樣整自己。聽到老闆報警的消息後,杜女士明白自己的好日子到頭了,她聽說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囙此找上警方選擇投案自首。

的確,投案自首的行為會讓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時從輕或減輕處罰,但前提是警方沒有接到報案,或者執法機關尚未掌握線索,杜女士的行為顯然不屬於這兩點,她是在老闆報案後,知道自己瞞不下去了才選擇投案,如果老闆沒發現,她還會繼續這樣下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組織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組織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杜女士經檢查共挪用資金240餘萬元,但這個數額並不準確,因為杜女士挪用時間較長,之前的數額已經無法清算。雖然事後陳某以及杜女士的家人一共退還了110餘萬元,但至少還有130餘萬元無法歸還,囙此杜女士被永嘉縣法院判處8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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