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重慶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通氣會舉行。重慶日報記者從會上獲悉,該《辦法》將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都市道路照明亮燈率由原來的95%提升至快速路、主幹道的亮燈率應當不低於98%,次幹道、支路的亮燈率應當不低於96%。城市道路設施完好率應當不低於95%,若因應急搶險對都市道路照明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急搶險組織應當及時通知都市道路照明首長部門,在應急搶險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並修復或者配合修復。
此外,針對小巷、街巷容易被維護管理部門忽略出現沒有路燈的情况,《辦法》明確,配套建設的城市道路設施與主體工程應當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和同步使用,裝燈率應當達到100%。
在强化節能環保方面,《辦法》對都市道路照明智慧控制系統提出要求,鼓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和低能耗環保產品,提高都市道路照明節能水准,但不得過度照明。“未來還將督促各區縣對轄區內高能耗、大功率照明設施進行摸排。”市都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明年將持續提升全市LED路燈應用占比。
《辦法》還提到,新建都市道路照明設施應當推動多功能燈杆建設,實現“一杆多用、多杆合一”,並明確了產權組織對搭載設備運行、維護、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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