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52年3月至55年9月廣東省黨政領導人的任職與評級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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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49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2月方方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代主席,5月葉劍英赴中南局任職,仍兼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由陶鑄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代主席。1952年3月,根據中央訓示,華南分局系統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各級幹部進行了評定級別的工作,並於上半年基本完成,本文將詳述1952年至1955年華南分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評級統計,具體介紹如下:

1949年8月,中共華南分局成立,葉劍英任第一書記,張雲逸與方方分任第二、第三書記,華南分局受華中局(後改稱中南局)領導,管轄廣東、廣西兩省委和香港工委,廣東省工作由華南分局直接領導,沒有另設省委領導機關,1951年11月中央任命陶鑄為華南分局第四書記,加强廣東的領導力量。1949年10月下旬,中央任命葉劍英為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方方、古大存、李章達為副主席。1949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2月方方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代主席,5月葉劍英赴中南局任職,仍兼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由陶鑄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代主席。1952年3月,根據中央訓示,華南分局系統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各級幹部進行了評定級別的工作,並於上半年基本完成,本文將詳述1952年至1955年華南分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評級統計,具體介紹如下:

一,1952年3月至7月評級時的華南分局與廣東省政府領導人:

1,華南分局領導人:

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

華南分局第二書記:張雲逸

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方方

華南分局第四書記:陶鑄

華南分局常委:古大存,黃永勝

2,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

主席:

葉劍英(49.10-55.2)

副主席:

方方(49.10-53.6)

古大存(49.10-55.2)

李章達(49.10-53.12)

馮白駒(52.7-55.2)

二,1952年3月至7月華南分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評級情况:

根據1952年政務院公佈的評級標準,省人民政府主席與副主席的行政級別一般評為行政六級至行政九級。中央分局書記、副書記的評級標準同於政務院各部正副部長,一般為行政五級至行政七級。依據政務院製定的評級標準,1952年評級工作中華南分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具體評級如下:

葉劍英: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級,中南軍區代司令員,華南分局第二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

張雲逸:行政三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華南分局第二書記,廣西省委書記兼省政府主席

方方:行政五級,華南分局第三書記,廣東省政府副主席,1952年7月降為行政六級

陶鑄:行政五級,華南分局第四書記,中南局常委,中南軍區政治部主任

古大存:行政五級,廣東省政府副主席

馮白駒:行政七級,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海南區委書記兼海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

李章達:行政三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黃永勝:正兵團級,華南軍區副司令員,中南軍區參謀長

三,1952年8月至1955年9月間華南分局(廣東省委)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職級變動與新增領導人的級別統計:

11952年評級後至1955年7月華南分局領導人:

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49.8-55.5)

華南分局代第一書記:陶鑄(53.5-55.7)

華南分局第二書記:張雲逸(49.8-55.5)

華南分局第三書記:譚政(52.7-55.5)

華南分局第四書記:陶鑄(52.7-53.5)

華南分局第五書記:方方(52.7-53.5)

華南分局第一副書記:古大存(54.7-55.7)

華南分局第二副書記:楊一辰(54.7-55.6)

華南分局第三副書記:趙紫陽(54.7-55.7)

華南分局第四副書記:馮白駒(54.7-55.7)

華南分局第五副書記:林李明(55.1-55.7)

21955年7月-1956年7月廣東省委領導人:

省委書記:陶鑄(55.7-56.7)

省委副書記:

古大存(55.7-56.7)

趙紫陽(55.7-56.7)

馮白駒(55.7-56.7)

林李明(55.7-56.7)

31952年7月評級後至1955年9月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

省政府主席(省長):

葉劍英(49.10-55.2)

方方(代,53.2-53.5)

陶鑄(代,53.5-55.2)(55.2-57.8)

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長):

方方(49.10-53.6)

古大存(49.10-58.4)

李章達(49.10-53.12)

馮白駒(52.7-58.9)

陶鑄(53.5-55.2)

易秀湘(53.2-54.10)

賀希明(53.2-57.6)

張文(53.2-55.2)

文敏生(53.6-56.7)

陳汝棠(55.2-61.1)

丘哲(55.2-58.3)

尹林平(55.2-58.3)

41952年7月至1955年9月華南分局(廣東省委)與廣東省人民政府新新增領導人的評級情况:

1955年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决定了幾個主要職務的行政級別,其中關於各省省長的行政級別為行政五級至六級,各省副省長的行政級別為行政七至九級。根據1955年1月國務院規定的各省領導人的行政級別標準,1952年8月至1955年9月,華南分局(廣東省委)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人的級別統計如下:

葉劍英<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級>:52年評級為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級,54年6月調軍委工作,55年1月軍隊級別改為軍委副主席級

方方<行政六級>:52年3月評級為行政五級,52年7月降為行政六級。

陶鑄<行政五級>:52年任評級為行政五級,1955年任廣東省委書記兼廣東省省長

古大存<行政五級>:52年任評級為行政五級

馮白駒<行政七級>:52年任評級為行政七級

李章達<行政三級>:52年任評級為行政三級

楊一辰(行政七級):52年任河南省委副書記評級為行政七級,54.7-55.6任華南分局第二副書記

趙紫陽(行政七級):52年任華南分局秘書長,華南分局副書記評級為行政七級。55年2月任廣東省委副書記

林李明(行政七級):52年任西南局委員,華南分局組織部部長評級為行政七級,55年1月後任華南分局副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

易秀湘(行政七級):52年華南分局常委兼廣東省財政廳長,53年2月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54年10月病逝

賀希明(行政八級):52年任廣西省委委員評級為行政八級,53年2月後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副省長

張文(行政七級):民盟,52年任政協委員,中南軍政委委員,廣東省政協副主席評級為行政七級,53.2-55.2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文敏生(行政七級):52年中南軍政委副秘書長評級為行政七級,53年6月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55年2月任廣東省副省長

陳汝棠(行政七級):52年任全國政協委員評級為行政七級,55年2月任廣東省副省長

丘哲(行政七級):52年任中南軍政委委員評級為行政七級,55.2-58.3任廣東省副省長

尹林平(行政七級):52年任中南軍政委委員,華南分局委員評級為行政七級,55.2-58.3任廣東省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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