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毒電子烟讓人吸食成癮  四川綿陽警方全鏈條打掉販賣合成大麻素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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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四川省綿陽市公安機關禁毒緝毒部門順線出擊,輾轉國內多地開展縝密偵查,全鏈條打掉一個加工、販賣“上頭電子香烟”幫派,查獲加工窩點一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繳獲合成大麻素500餘克,涉案電子烟杆200餘支,徹底剷除了涉及四川、河南、湖北、上海、浙江、廣東、新疆等國內多地的販毒網絡。今年7月初,梓潼縣警察局禁毒緝毒大隊警察在調查一起涉毒線索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綿陽城區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烟。

嶽波劉舒封面新聞記者周洪攀

日前,四川省綿陽市公安機關禁毒緝毒部門順線出擊,輾轉國內多地開展縝密偵查,全鏈條打掉一個加工、販賣“上頭電子香烟”幫派,查獲加工窩點一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繳獲合成大麻素500餘克,涉案電子烟杆200餘支,徹底剷除了涉及四川、河南、湖北、上海、浙江、廣東、新疆等國內多地的販毒網絡。

警詧化裝毒品買家,獲取電子烟有“毒”的證據

今年7月初,梓潼縣警察局禁毒緝毒大隊警察在調查一起涉毒線索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綿陽城區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烟。警察瞭解到,販賣和吸食人員都叫這種含毒的電子烟為“上頭電子烟”。

警察核實發現,三台縣蘆溪鎮的青年男子彭某、戴某某為牟取利益,從成都購買“上頭電子烟”賣給一些年輕人吸食,從中賺取差價。綿陽、成都等地極有可能隱藏著一個販賣合成大麻素,秘密加工含毒電子烟的幫派。

綿陽市警察局禁毒緝毒支隊得到案情報告後,組織梓潼縣、三台縣、平武縣公安機關緝毒警察成立聯合專案組,對彭某、戴某某涉嫌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為了獲取直接證據,緝毒警察進行了化裝偵查,假扮購買毒品下線,很快聯系到了彭某,並取得了對方的信任,順利從他的手中購得“上頭電子烟”。

警察買來的電子烟與普通電子烟從外表看沒有什麼區別,但經過專業機构檢驗鑒定,“上頭電子烟”的烟油裏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人在吸食之後會產生一種類似吸食大麻的感覺,不僅對身體危害大,還會在不知不覺中染上毒癮。

專案組警察偵查發現,同為23歲的男子彭某、戴某某手上的“上頭電子烟”均是從成都一名馮姓男子處購得的。警方立即順線出擊,前往成都市對兩人的上家馮某展開偵查:31歲的馮某,四川遂寧市人,常年混迹於成都市,此人最近夥同社會人員胡某、李某、韓某等人出資,在江蘇省男子夏某處購買合成大麻素,加工製作成為含毒烟油後,將其注入電子烟杆內,便成為了“上頭電子烟”,然後分銷給彭某、戴某某等人販賣。

涉毒網絡浮出水面,專案組全鏈條打擊剷除毒瘤

隨著專案偵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張販賣、吸食新型毒品團夥網絡逐漸浮出了水面:夏某為團夥上家,馮某等人為加工“上頭電子烟”的“批發商”,彭某、戴某某等人為“分銷商”,最底層的吸食者則分佈較廣,整個生產、運輸、販賣、吸食鏈條十分完整,涉及四川、河南、湖北、浙江、廣東、新疆等國內多地。

專案警察又先後輾轉河南、湖北等省市進行全面摸排,循線延伸查明了幫派成員結構、作案管道,以及活動特點。8月初,專案組製定了詳細的抓捕方案,確保實現全鏈條打擊收網,消除社會危害。

8月10日至16日,參戰警察分別在四川、湖北、河南等多地展開行動,將產銷網絡上家夏某,以及馮某、胡某、李某、韓某、彭某、戴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繳獲合成大麻素500餘克,涉案電子烟杆200餘支。

經審訊,夏某、馮某等人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今年7月初,馮某夥同李某、韓某某等人在夏某處購買合成大麻素等原料,並在成都市馮某暫住房內加工成為含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將製作好的“上頭電子烟”賣給彭某、戴某某在成都、綿陽等地進行分銷,同時還通過物流寄遞等管道販運至全國多地。

2021年8月至11月,專案組又根據線索先後抓獲多名漏網的涉案人員。11月2日,隨著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抓獲歸案,該案20名團夥成員全部落入法網。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吸食危害性大,警察揭開“上頭電子烟”的畫皮

“上頭電子烟”僅僅只是上頭讓人有快感?披著電子烟外衣的合成大麻素到底多危險?梓潼縣警察局禁毒緝毒大隊大隊長安鄧吉介紹了相關情况。

據安鄧吉介紹,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頭電子烟”,雖外表與普通電子烟一樣,但實則是一種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為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相較於大麻而言,獲取成本更低,但能產生更為强烈的興奮、致幻等效果,其對身體的傷害也遠遠大於植物大麻毒品。吸食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後,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警察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訊時對方交代,他們在銷售“上頭電子烟”時往往會聲稱,這種電子烟比普通電子烟更具快感,既不上癮也不犯法,年輕人很容易受到蠱惑,邁出涉毒的危險一步。

安鄧吉說,今年5月11日,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的公告》,决定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並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自7月1日起施行。所以,銷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烟”屬於販賣毒品行為,吸食“上頭電子烟”則屬於吸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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