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東太堡發現西漢孫氏家銅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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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太原市東南郊5公里東太堡磚廠,附近地形是一帶由北向南延綿不斷的黃土丘陵地,歷年來在這一帶地方曾發現了許多重要文物。1967年冬,磚廠在生產中發現一件銅鐎,出土情况不明。這件銅鐎,保存完好。器蓋與柄上均刻有銘文。銘文皆為陰刻篆體,器蓋上刻兩行,蓋鈕左側刻“耕貯主“三個字;右側刻“德第二帝重六斤五兩”九個字,此行右側還刻一“容“字,但未刻容量多少;器柄上刻“孫氏家”三字(圖二)。

太原東太堡發現西漢孫氏家銅鐎

《考古》1982年05期戴尊德

太原市東南郊5公里東太堡磚廠,附近地形是一帶由北向南延綿不斷的黃土丘陵地,歷年來在這一帶地方曾發現了許多重要文物。1967年冬,磚廠在生產中發現一件銅鐎,出土情况不明。這件銅鐎,保存完好。扁圓腹,有蓋,素面,腹下三熊足,鳳首流,腹側作一長曲柄,柄中空方舉。通高12.7、腹徑15、柄長8.5釐米(圖一)。器蓋與柄上均刻有銘文。銘文皆為陰刻篆體,器蓋上刻兩行,蓋鈕左側刻“耕貯主“三個字;右側刻“德第二帝重六斤五兩”九個字,此行右側還刻一“容“字,但未刻容量多少;器柄上刻“孫氏家”三字(圖二)。

這件銅鐎,很可能是墓葬中的隨葬品,應系墓主生前實用之酒器。此鐎出土地點,與1961年曾於東太堡磚廠清理發掘過的一座西漢早期墓(約武帝昭帝時期,見《文物》1962年4、5期合刊)的位置相距不遠。此鐎,從器形與銘文風格看,應屬漢代之物。銘文中記載了鐎本身重量為六斤五兩,以今秤較驗為二斤五兩(市斤),即銘文所記一斤,只合今秤!四兩弱,即等於200克。按漢代之度量衡制度,當時重量一斤相當於今秤五兩或稍多,即等於240克一250克之間。

關於鐎蓋右側銘文中的“習”字,從字形看似為“參“字,其所在位置與它上面的''二”字連貫,即標明此讓為第二十三器。這是漢代金文中常有的例子。“二”字為正體,“三”字寫作“參”,這種例子在漢代銘刻中未曾發現過。器蓋左側銘文中之“韻“字,其右邊為“今”,左偏旁之上端似為“昌”,即“阜“。在漢金文中亦多有此例,如《秦漢金文錄》中“汝陰侯鼎”與“河陰戟”之“陰”字;“平陽子家鉉”之”陽“字,“陶陵鼎”之“陶陵“等,其左偏旁皆如此形。阜下之“改”,似為右邊部分的結構,與右邊“今”相應,當為'‘雲“之變形,二者上下相合則為“會”,故此字當為“陰”字,則器蓋左側銘文可讀作“餅陰主”。

“瓶陰主”與“孫氏家“之關係,前者應是爵名,後者是姓氏。漢代銅器銘文多有冠以姓氏和爵稱者,同時稱“X X家”、“x X主”的也甚多,也有的是“主家“合稱者,如《秦漢金文錄》有“衛少主錘”、“敬武主家桃”(初元五年,文帝或景帝)、“平都主家錘“、“公主家鬲”等。孫氏“耕陰主“是何人?《漢書•地理志・琅邪郡》:“瓶,侯國”。同書《高惠高後文功臣錶》:”扣侯孫單“。據《史記》、《漢書》和《清一統志》記載,瓶與瓶、?、?、駢皆相同。囙此,“孫氏家”鐎應當就是漢景帝時封於琅邪郡(今山東)之瓶侯孫單家之物。

瓶侯孫單封國之所在地,《括地志》:“那城在青州臨胸縣(今山東臨胸縣)東三十裏“。《史記•惠景間侯者年錶》說:“孝景前三年,侯單謀反,國除”。在漢景帝三年,曾發生過一次以吳王劉澳為首的七國叛亂事件。這次叛亂不久,即被朝廷平滅。耕侯孫單之被誅滅也正在這個時候。其被誅原因很可能是參與了這次七國叛亂。他的銅器傳入晉陽,當是在西元前154年七國叛亂被平滅後,其財產被沒入朝廷或官府,可能又通過賞賜或贈送等通路而傳來。“孫氏家”鐎的埋藏年代,大致也應和1961年東太堡清理的一座隨葬有“晉陽鎊”、“清河太后鍾“等銅器的墓葬時代相當,可能在武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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