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製定的《市長質量獎評審規範》地方標準正式發佈。該標準是全省首個市長質量獎評審規範類地方標準,於今年12月正式實施。
該標準的發佈旨在進一步提高市長質量獎評審的公正性及社會公信力,為昆明市各類企業(組織)及個人追求卓越經營績效提供行動指南,發揮市長質量獎的示範作用,帶動全市質量水准提升。
《市長質量獎評審規範》地方標準從市長質量獎申報、審議、公示、授獎表彰、資料管理等方面對評審活動進行規範,重點明確評審組工作程式和要求,參與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分工,强化評審工作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該標準從評審活動的操作層面提供具體的、可操作的行動指南,強調評審工作的程式性、規範性和科學性,幫助政府質量獎評審組織部門以便捷、高效、規範的管道開展評審活動。
市長質量獎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獎項的評審工作於2011年啟動,至今已連續舉辦九届,先後有21個組織獲得質量獎,13個組織獲得質量獎提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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