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農奴制始於九世紀末,成型於十三世紀,此後一直延續了700多年。在此期間,廣大西藏百姓都飽受農奴主的剝削和壓迫,這些農奴占到當時西藏總人口的90%,而農奴主卻僅有5%。這些農奴主高高在上,通過不斷壓榨和剝削農奴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而農奴卻整日處在饑餓和生死的邊緣。這張照片中是日喀則地區幾個勞作了一天的農奴們,此刻他們饑腸轆轆,正準備吃飯。
這張照片是農奴主把農奴當做馬騎的情景。這種場景在很多影視劇中我們能時常見到,很多人第一次看到或許還會以為那是“藝術加工”,其實那個情節完全來自於現實生活。在舊西藏,農奴主們往往會把農奴當馬騎,在他們眼裡農奴就是個會說話的牲口,何其罪惡!
這張照片中是東噶宗拉魯溪卡(莊園)的“朗生”(家奴)達瓦,此時他已經結婚了,但是卻不能同妻子在一起生活,還是在這馬棚裏過夜。
住在牛圈裏的農奴。西藏十七世紀後半期頒發的村地文書就有關於農奴地位的明確規定:人(農奴)、水、草和森林,是和土地一起封賜給農奴主的,農奴主可以隨意處置他們,其實這裡已經將農奴“物化了”。從農奴和牛馬這些牲口住在一起我們也能看出這點。
住在土洞裏的農奴,一比特母親正在抱著自己的孩。可以說他們的生活環境和還不如農奴主家的牲畜,牲畜尚且有像樣的棚子,而他們卻住著潮濕的土洞。農耕區的農奴主幾乎佔據了所有的土地,農奴們要常年在主人的領土上無償勞動,雖然他們也能拿到一份貧瘠的“份地”,但是五花八門的捐稅又會讓他們的收入所剩無幾。
正在和流浪狗搶食的農奴孩子。農奴所生的孩子還將是農奴,在其長大後也要像父母一樣被農奴主剝削。農奴想要翻身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他們不像少數的自由農民,他們依附於領主,會受到殘酷的剝削,連維持生計都十分困難。
除了經濟上的剝削,殘酷的刑罰也是農奴制罪惡的體現。農奴制下的西藏,各級地方政權都有單獨處理案件的權利,此外,部落首領、農奴主和寺廟也有處理案件和設定監獄逇特權。一旦農奴反抗或者沒有按時交稅,農奴主都可以任意處罰他們,甚至有時候純屬為了取樂。照片中就是被農奴主迫害的農奴。
農奴一旦老了就會被農奴主拋弃,因為這些人年老體弱沒有什麼勞動能力,農奴主也無法再從他們身上榨取更多價值。被拋弃後的農奴,由於沒有生產資料,他們只能流浪乞討。這張照片中就是被拋弃的老農奴。
這張照片看了讓人觸目驚心,一個瘦弱的農奴帶著鐵鍊在田間勞作,鐵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這所謂的“朗生”(農奴)在農奴主眼中就是會說話的“牲畜”而已。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後,農奴制被廢除,百萬農奴翻身當家做主,再也不受剝削和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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