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快訊】延吉查處一輛非法網約車車主被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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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5日晚,延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延吉分局及延吉市警察局交警大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當晚,共檢查245輛車,未發現違規車輛。據延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王洋介紹,“亮劍行動”開展以來,該大隊共查處非法營運、主動攬客、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等36起違法行為並已處罰完畢。另外,12月15日上午,該大隊執法人員在延吉市朝陽川國際機場檢查時,查處一輛非法網約車。

12月15日晚,延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延吉分局及延吉市警察局交警大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當晚,共檢查245輛車,未發現違規車輛。

此次行動是按照《延吉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亮劍2021”專項行動方案》實施,主要檢查非法從事班線客運、包車客運和計程車客運以及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車輛,重點查處從事非法經營車輛。56名聯合執法人員共分6個行動組,在延吉百利城門前等處設卡檢查。

“師傅,您車裏的滅火器放哪了?”“師傅,您這計價器使用正常吧?”19時30分,記者在百利城門前看到,執法人員逐一檢查靠活計程車。隨後的半小時內,執法人員共檢查了30餘輛計程車。據延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王洋介紹,“亮劍行動”開展以來,該大隊共查處非法營運、主動攬客、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等36起違法行為並已處罰完畢。

另外,12月15日上午,該大隊執法人員在延吉市朝陽川國際機場檢查時,查處一輛非法網約車。“當時這輛私家車正在裝載客人,經過詢問,我們瞭解到駕駛員是通過滴滴網約車平臺接的單。”根據《吉林省城市公路客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於未取得道路運輸許可的從事出租客運的車輛,處以1萬到3萬的處罰,該名駕駛員系非法從事網絡預約計程車營運資格,但屬於初犯,執法人員對其給與暫扣車輛,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交通運輸者,年關歲尾將至,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交通行業整體形象,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態度。

(延邊晨報記者任慧敏徐大東)

掌上延邊APP編輯:樸明花

責任編輯:劉素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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