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6歲女孩被5名小混混欺負,因不堪受辱,從9樓跳下當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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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拒絕轉載和抄襲搬運,違者必究,以下皆為化名。2010年9月6日,16歲的阿紅在在鳳凰縣某KTV唱完了這首歌,然而離開KTV一個小時,這個年輕的生命卻從某飯店九樓一躍而下,這首歌也成了阿紅生命中最後歌唱。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經法庭審理,以QJ罪判處林某、龔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韓某判無期徒刑、徐某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王某判有期徒刑十三年,五名被告承擔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50044元。

本文拒絕轉載和抄襲搬運,違者必究,以下皆為化名。

靜靜地陪你走了好遠好遠,連眼睛紅了都沒有發現……

2010年9月6日,16歲的阿紅在在鳳凰縣某KTV唱完了這首歌,然而離開KTV一個小時,這個年輕的生命卻從某飯店九樓一躍而下,這首歌也成了阿紅生命中最後歌唱。

阿紅墜樓的消息在鳳凰古城很快就傳開了,掀起了一陣流言蜚語,隨著調查的展開,案情也是逐漸明朗。

阿紅,湖北陽新縣浮屠鎮人,她生活在一個非常龐大的家庭中,她是家裡面的老么,上面還有三個姐姐和一個哥哥,其中兩個姐姐已經出嫁,哥哥剛剛大學畢業,在深圳工作,三姐還在讀高中。

父母為這個家庭操碎了心,如今三姐和阿紅還在讀書,父母年齡也大了,家庭經濟壓力非常大。好在阿紅打小就非常懂事,小時候她就忙前忙後,幫著家裡面做家務活,2009年,阿紅已經讀初二了。

阿紅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如果她繼續讀書肯定會加重父母的負擔,而三姐學習成績非常好,以後肯定有一個更好的前途,阿紅就輟了學。他跟著老鄉去了溫州一家服裝廠打工。

阿紅在服裝廠認識了湖南人麗麗,以及另外一位朋友楊某。

2010年8月底,麗麗因為要送10歲的弟弟回老家讀書,她便邀請了阿紅,原本父母不希望她去,但是好面子的阿紅還是答應了下來,楊某聽到兩人要去湖南,就提議一起去鳳凰古城玩一玩,就當是放鬆一下。

通過楊某,又認識了林某,通過林某這個中間人,先後認識了韓某、王某、龔某、徐某四個人,這五個人職業不一,都不是什麼善茬。

9月4日,阿紅和麗麗在幾個人帶領下在鳳凰縣逛了一圈,又在林某的安排下吃了一頓飯,隨後幾個人又去了KTV,在KTV幾個人也是唱歌、喝酒,楊某因為有事提前離開了,包厢裡面只剩下阿紅、麗麗和林某五個人。

這五個人也是露出了本來面目,林某五個人開始給兩人灌酒,並在酒裡面下了一些藥,阿紅和麗麗雖然想要走,但又招架不住他們勸酒,喝下帶有迷藥的酒後,兩人的身體出現了异常,除了頭昏外還伴隨嘔吐。

五個人見狀就帶著阿紅、麗麗去了鳳凰縣某飯店,林某先將阿紅抱到了其中一間房,麗麗則被韓某帶進了另外一間房,麗麗一路上吐了不少,到飯店的時候有些清醒了,她發現韓某欲圖對她行不軌之事,她非常害怕,但她也十分鎮定,麗麗就跟韓某說房間裡面太熱了,讓他去開空調。

麗麗就是趁著這個機會躲進了衛生間,將門反鎖,躲過一劫。

阿紅就不是那麼幸運了,阿紅在知道林某的意圖之後想要逃走,但是被林某扇了一巴掌,又踢了一脚,加上醉酒的狀態阿紅也是無力反抗,這期間阿紅該有多麼絕望,受辱後,阿紅馬上跑了出去,她跑了一段距離。大約有50米,隨後翻窗從9樓一躍而下。

我們不深究阿紅的絕望,從監控視頻來看,阿紅在跑出來到翻窗跳樓,這中間間隔了一段距離,只要林某想要阻攔也是可以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但知道阿紅跳下去之後,林某才去查看情况。

林某五人在確定阿紅掉下去之後,連忙離開了飯店,並沒有對阿紅進行緊急施救行為,阿紅16歲的生命就這樣消逝了。

案發之後,除了這五人被依法逮捕,楊某又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呢?畢竟如果不是他介紹人的話,也不會發生這種事。

從當年的相關採訪來看,楊某是當地人,但是無固定工作,也是一個小混混,外界傳聞楊某跟阿紅是男女朋友關係,所以阿紅才會跟他旅遊,但這種說法被阿紅的父母否認了,因為阿紅提起過楊某,阿紅認為楊某是一個混混,並表示自己年齡還小不會談戀愛,楊某倒是有可能喜歡麗麗。

林某、韓某、龔某、徐某、王某五人犯QJ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

QJ婦女、JY幼女,情節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林某最先提出下藥,並以暴力的手段強迫了阿紅,直接導致阿紅跳樓身亡,情節惡劣。

龔某積極尋找藥物,並提供犯罪場所,在林某犯罪行為結束之後,龔某試圖再次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跳樓身亡,兩人在這起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經法庭審理,以QJ罪判處林某、龔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韓某判無期徒刑、徐某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王某判有期徒刑十三年,五名被告承擔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50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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