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延安一男子趁女友喝醉酒,將其强奸,最後女子酒精中毒身亡,一起喝酒的另外一對夫妻也被判賠償22萬元。
忙可不是這麼好幫的!
事情是這樣的:
在2021年的某一天,一對情侶在電影院看電影,男的是康某,女的是小林。他們看完電影之後,兩個人便來到了康某的朋友馬某和劉某的夫妻家中。在看電影之前康某已經買了五公斤的紅棗酒,來到他們家中,四人以玩撲克牌的管道來喝酒。最後小林喝醉了,康某便和她發生了關係,直到第二天淩晨七點的時候,康某發現小林渾身冰涼才知道小林已經死亡了。經鑒定死亡原因是酒清中毒,可謂興奮致死。
圖片非事件圖片
小林父母將不但將康某告上了法庭,還將一同飲酒的劉某和馬某告上了法庭。
小林父母第一時間就將康納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過多次審理,這件事情康某承擔主要責任,判康某賠償小林父母總計60萬元,另外因其與醉酒小林發生關係,未征得婦女意願屬於強姦罪,判有期徒刑4年,小林父母表示對宣判結果表示認可。
常人看來案子到這就該結束了,小林父母竟然又將一同飲酒的劉某和馬某告上了法庭。
夫妻二人表示很冤枉,是小林自己要喝酒的,與他們無關。劉某當時還幫助小林喝了幾杯呢!何况害死小林的是康某。
可小林的父母不這樣認為,在康某跟小林要到他們家喝酒之前,康某和他們發了一個消息,說是把小林照顧好,你們兩口子要打好套路。要不是有這個套路,小林根本就不會醉,康某也就不可能得逞,小林也就不可能酒精中毒死亡。
法院根據小林父母提供的證據做出了最終判決。
康某從電影院就開始預謀要與小林發生關係。康某對這個事情應該負有主要的責任,判他賠償70%也就是60多萬元。
小林作為一個成年人,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不懂得提防,對自己這件事應該負次要責任,承擔20%。
而馬某與劉某,幫助康某打掩護,打套路,應該承擔剩餘10%的責任,所以太這個馬某和劉某夫婦各自賠償15萬元和七萬元。
康某你也太猴急了,雖然在男人看來“得到女人的身體才是真的得到女人”,可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你一時的痛快,換來了牢獄之災,禁欲四年!感情這個東西不能强求,她想跟你那個她自然就會同意,人家都喝醉了,有啥意思,女方再來個不承認。
馬某與劉謀,本來是自認為好心幫助朋友拿下女友,可誰曾想發生這樣的事。如果小林還活著,你們可能會面臨著小林的訴狀就不是小林父母的了。你們這種行為不過結果怎麼樣都是從犯。
關注我瞭解更多資訊,感謝閱讀。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