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環境也是如此——“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從前遍地走的村霸讓村民苦不堪言,不過自從2017年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之後,這些村莊惡勢力都得到了清掃。
本期就來說一個超級村霸王某,王某是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某村莊人,從出生起這個人就是不折不扣的一個壞種,對父母沒有感恩之心,對同學沒有友愛之情,一天到晚淨幹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長大之後就變成了到處欺侮村民的村霸。
一個村莊的道路不多,通常都是些羊腸小徑,在全國號召修路之後,才出現了一些比較寬敞平坦的大道,而且這條路往往是村民外出的必經之路,該村也有這麼一條路,結果2015年,王某開始在樹枝、木頭上塗上排泄物,然後擋在路中間,禁止村民們通行。
此後只要是誰反對,他就明裡暗裡要給對方找茬,不是將人家堆放著的草垛點燃,讓人家損失過冬用的柴火,就是直接用斧頭將對方砍傷,即便報了警要他賠,他也根本不搭理,完全成了一個人人恨之入骨又避如蛇蠍的惡霸。
(名字皆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但這還不是全部,他最過分的一件事,就是從2017年開始騷擾阿芳,阿芳和阿金已經結婚幾十年,家裡面有個80多歲的公公,還有一個有精神病的女兒,阿金的身體其實也比較虛弱,總之是困難的一家人,王某騷擾阿芳,未必沒有阿芳家的男人保護不了她的想法。
事實也如他所料,不管他是言語上調戲阿芳,還是對阿芳動手動腳,家人也確實幫不到她什麼,不得已她只能將家裡面的牆壁加高,門窗都加固,窗戶甚至全都上了防盜網,平時基本上不怎麼出門,但依然封锁不了王某的騷擾。
進不了門,他就辱駡、恐嚇、砸玻璃,威脅阿芳和他結婚,阿芳實在受不了了,阿金也忍不下這口氣,但整個村莊的人對王某都是敢怒不敢言,他們又能做些什麼?最後只能是請王某的哥哥當說客,希望王某能够放過他們,也請求王某放過他們。
但那天談崩了,王某根本不聽好話,他就是逼著阿金和阿芳離婚,逼著阿芳嫁給他,阿金阿芳當然不肯,王某就動手打阿金,後來還要打自己的哥哥,哥哥被他打得頭破血流,阿金因為患有肺心病,被他這樣一再逼迫,後來被氣死了。
當時已經是2018年,阿芳和阿金已經忍受了王某的騷擾整整1年,阿芳失去了人際關係網,失去了在外走動的自由,最後還失去了最愛她的丈夫,她真的是痛徹心扉,每每說起這件事都淚流不止,於是1月23日她下定决心報警了。
當時正好是全力整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時期,王某的行為跟頂風作案沒有區別,警方非常重視,立即趕往村中進行調查,在走訪了全村的居民之後,有20多戶人家願意作證,5月25日經過細緻偵查以後,王某終於被抓進派出所,而且這一次性質非常嚴重。
但王某被抓之後,依然沒有太多悔改之心,在他心裡面總是有很多藉口——之所以占地那是因為地本來就是他的;別人看他一眼他就要去砍對方,是因為那個眼神裏他看到了鄙夷;51歲了還是單身,是因為很多女人都虛榮,是因為自己“膽小”總是搞砸相親。
之所以選擇騷擾阿芳,是因為阿芳長得漂亮,身材也不錯,而且阿芳還總是勾引他,被問到怎麼看出來阿芳勾引他了,他說阿芳一天換三次衣服,被問阿芳換衣服跟他有什麼關係,他說:“換衣服不就是為了刺激我嗎?”妥妥一個普信男,阿芳都要聽哭了。
而且阿芳從來沒有說過要和他結婚,都是別人隨口開玩笑一句說他是阿芳的後院老王,他就到處和人家說阿芳想要和他結婚,所以他才去逼阿金和阿芳離婚,總而言之千怪萬怪都怪不到他頭上去,好在這一次清掃村霸,王某終究自食惡果。
根據王某的一系行為來看,王某的行為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尋釁滋事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從一個治安案件變成了刑事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追逐、攔截、辱駡、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多次,或者持兇器實施以上行為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屬於尋釁滋事罪中的“情節惡劣”行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出現佔用或損毀價值1000元以上的,多次或任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屬於尋釁滋事罪中的“情節嚴重”行為。
王某的行為就是情節惡劣和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雖然媒體沒有跟蹤報導,無法知曉王某最終刑罰,但毫無疑問這一次不再是拘留一段時間就能放他出來的程度,他終究得為自己的無知無德付出高昂的代價,而該村人囙此他坐牢,全都額手稱慶,直呼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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