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場父子爭媳釀成的人倫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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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儒家也最為注重人倫,他們所提倡的思想是天下大同,並認為“人倫明與於上,小民親於下”就能實現天下太平的理想。陳麗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法院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陳麗的悲劇或許從“早婚”時就已經有了苗頭,隨後在道德路線上一步步踏錯,最終釀成苦果。

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

孟子說在上古的時候,人們不懂禮法,只遵從本能活著,跟野獸沒有什麼區別,囙此要規定禮法來教導臣民。

儒家也最為注重人倫,他們所提倡的思想是天下大同,並認為“人倫明與於上,小民親於下”就能實現天下太平的理想。

當然,儒家所提倡的理想國無法真正實現,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就連父子之間也出現了“爭媳”事件。

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但在農村地區,有早婚的習俗,十七八歲的樣子父母就開始操作婚禮,陳麗(化名)就是這麼一個早早出嫁的靚女。

陳麗,重慶忠縣人,父母都是背朝黃土的農民,他們沒有太多條件供女兒讀書,只期盼著女兒以後能够嫁一個好人家,16歲那年就開始張羅起了婚事,經人撮合認識26歲的周軍(化名)。

周家的條件也不算太好,老周早年喪妻,一個人在家務農,兒子周軍也沒有讀過什麼書,他在一個工地上打工,常年都不在家,正因為太窮了,周軍一直都沒能娶上媳婦。

老周家就周某這一根獨苗,老周為了兒子的婚事也是操碎了心,他東拼西湊,砸鍋賣鐵總算是凑上了幾萬元當彩禮,周軍也將陳麗娶進了門,兩人生活了幾個月,因為工作原因,周軍結婚沒多久便離開了家。

周軍只有逢年過節才會回來,陳麗也變成了整天忙碌農活的農村婦女。

她跟周軍本就沒有什麼感情,加上長期見不到面,陳麗也覺得日子過得非常煎熬,然而陳麗發現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對勁。

老周也是早婚生子,結婚的時候也就十七八歲,如今老周也才四十歲出頭。

陳麗沒有談過戀愛,但也懂一些男女情緒,她察覺到了老周的異樣心思,至於陳麗,同樣也有一份怪異的情愫。

老周在日常生活當中非常關照她,並沒有把她當做家裡面的傭人,每隔一段時間就殺一隻雞給她補補身子,每次趕集也會帶一些糖果回來,一來二去,兩人走得越來越近,最終突破了道德底線。

周俊每年回家的時間並不長,每次都是待幾天就離開,他也沒有察覺到父親跟妻子之間的關係,但是也感覺妻子比以前更加疏遠他了。周俊覺得是自己常年在外,沒有給她足够的關懷。

周俊就打算帶她一塊外出打工,為了不引起他的懷疑陳麗答應了下來,兩人外出打工沒多久陳麗便懷孕了,還生下了一個女兒,這個女兒的出現卻給他們帶來的無止境的爭吵。

兩人都是初為人父、人母,都不知道如何去照顧孩子,周俊又忙於事業每天很晚才回家,照顧女兒的重擔就壓在陳麗身上,自從走出家門,陳麗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每天她都要考慮賣菜需要多少錢、今天的奶粉錢够不够。

愈發困頓的生活讓陳麗對這個家庭失去了希望,在外打工期間,年輕、漂亮的陳麗認識了條件較好的龍某,龍某雖然也有家室,但是他跟陳麗一樣生活都是一團糟。兩個“同病相憐”的人又走到了一起。

陳麗認為自己跟龍某屬於“自由戀愛”,兩人也都計畫好了,等他們各自離婚後,就一塊離婚。

2019年3月,老周想要看看“孫女”,他特地去了城裡面探望,由於沒有提前打招呼,陳麗也是被嚇了一跳,而老周除了看看孫女之後,還想要看看陳麗,然而陳麗卻已經早計畫脫離他們父子兩人。

老周看兒子在上班,就想要發生點什麼,好巧不巧龍某又找上了門,龍某看兩人拉拉扯扯就質問兩人的關係,老周同樣質問龍某是陳麗什麼人,在一番爭吵當中,這些複雜的關係全都被揪了出來,龍某承受不住這個打擊,提出了分手。

老周也是氣急敗壞,對陳麗拳打脚踢,陳麗好不容易找到了真正的愛情,卻被這麼一大家子給毀掉,她就將怒火發洩在女兒身上,反正連她都不確定女兒是周俊的還是老周的,但女兒她確定女兒是這個家庭的希望,而她要扼殺老周和周俊的希望,她用被子將女兒捂死後,也試圖自殺,但未遂。

陳麗涉嫌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麗殺害親女,情節惡劣,但本案是因家庭衝突引起的犯罪,根據法律法規: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於義憤引發的或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經法院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

陳麗的悲劇或許從“早婚”時就已經有了苗頭,隨後在道德路線上一步步踏錯,最終釀成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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