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陝西寶雞的侯先生在手機上看到一則“網絡籌錢救父”的新聞——江西吉安90後小夥朱某乙在微博發起“每人借我10塊錢”倡議,只為拯救他身患骨髓瘤的父親。
出於好心,侯先生通過微信轉帳的管道捐助了500元,不曾想自此對方緊緊抓住了他這棵“救命稻草”,三番五次找他借錢。四年來,他共借給對方十萬餘元,而等自己需用錢討還時,對方卻一再推脫,玩起了“失聯”,甚至惡語相向。
無奈之下,侯先生將朱某乙及其姐姐朱某甲起訴至法院。2021年12月5日,寶雞市金台區法院下達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在判决生效十日內清償原告借款本金98392元,並支付逾期利息。如未在指定期間履行義務,應當加倍支付債務利息。
▲侯先生將判決書發給朱某乙後,對方回復他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庭審時朱某乙姐弟倆都未出庭,姐姐朱某甲郵寄了答辯書。他將判決書發給朱某乙後,對方態度仍很“囂張”,稱其“拿著雞毛當令箭”,“我沒錢還你拿什麼都沒有用。”
朱某乙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自己從來沒想過不還錢,但收入有限沒錢還。由於侯先生一直催促還款,鬧得人盡皆知,“大家都覺得我是騙子,工作也丟了。”他稱,自己現在在深圳幹著兩份兼職,會“儘快還錢。”
四年借款十萬餘元
討債不成反遭罵
“我有個很瘋狂的想法,大家每人借我十塊錢,有5萬個人借給我就可以帶爸爸去做骨髓移植手術了。我每個月拿出3千塊歸還,一個月還300個人,13年可以還完。”2015年,江西吉安90後小夥朱某乙在微博發出倡議,籌錢救治他身患骨髓瘤的父親。
當地媒體注意到這則資訊,在向小夥父親的主治醫生求證後刊發報導。遠在陝西的侯先生彼時注意到這則新聞,但未在意。2017年,他偶然間再次看到此新聞。“還沒治好嗎?”心生疑惑的他打電話過去核實,得知確未治好。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擔心籌款平臺會抽取手續費,侯先生添加了朱某甲的微信,並捐助了500元善款。“一開始,朱某甲姐弟每天會把給他們父親治病花費的明細,以及接受捐贈的數額發在微信朋友圈。讓人感覺挺可靠的。”
▲侯先生整理的歷年來通過支付寶出借給朱氏姐弟的錢款(部分)
2018年5月,朱某甲父親病情復發住院,向侯先生開口借錢,“借了3.5萬元,出院時還了不到2萬元。”2018年8月,父親病情惡化,朱某甲又多次向侯先生借錢。在其父去世後,又以“沒有喪葬費“為由借錢,侯先生又借了1萬元出去。
2018年9月,侯先生因為家事急需用錢,便找到朱某甲姐弟要求還錢。“對方答覆稱,準備下班出去打工,到2019年元月正式還款。我說‘行,沒問題’。”2019年春節,侯先生沒能等到還款,卻再次被央求借錢,侯先生又借給對方2萬元。
▲侯先生整理的歷年來與朱氏姐弟的錢款往來情况
2019年“五一”過後,朱某甲姐弟並沒有按照約定還錢,而且“失聯”至5月中旬。等再次聯系上對方時,“姐弟倆回復說,之前父親患病欠了親戚很多錢,錢都還給親戚了。並說‘到7月份開始還錢’。”
2019年6月中旬,朱某甲再次開口借錢,侯先生不再信任對方將其拉黑。沒過幾天,朱某乙打來電話稱“姐姐自殺大出血”,侯先生再次借給對方1萬元,後又借出5千元“幫助朱某甲保住工作”。
“我說借這5千元是選擇相信他們的最後一次,但前提是要把借條寫了。他們也確實按照要求把借條寄了過來。”侯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展示的借條顯示,“截止(至)2019年6月18日,朱某甲尚欠侯先生人民幣十萬三千元整。雙方約定於2021年6月18日之前還清。”
▲朱某甲給侯先生打下的欠條
2019年7月,因自己父親頸椎病入院治療,侯先生聯系朱某甲姐弟“先還5千元”。沒想到朱某甲將他微信“拉黑”,“還說了一些非常難聽的話”。隨後,“朱某乙又給我打電話稱,說好的該還的5千元也被拿去還債了。”
2019年9月,朱某乙又以女兒生病為由向侯先生借錢,侯先生置之不理又被對方微信“拉黑”,之後兩姐弟都聯系不上。無奈之下,侯先生先後聯系到朱某甲老家村支書以及吉安信訪部門進行投訴。
2020年12月30日,湖南華容縣新河鄉政府(朱某甲夫家所在地)作出書面答覆稱,對於侯先生反映被騙錢一事,當地成立工作專班,多次調查協商,朱某甲對此予以否認。因事發地為江西,建議侯先生通過司法途徑解决或報案。
“那次之後,或許他們是被嚇到了,主動把我從黑名單裏放了出來,並答應從2021年1月開始,每月還款3千到5千。”侯先生稱,截至2021年5月,朱某乙三個月總共還款2000元,離他借出去的數額相差甚遠。
▲侯先生與朱某甲的部分聊天記錄
侯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疑因經常被催促還錢,朱某乙姐弟顯得頗為不耐煩,甚至惡語相向,威脅自殺不還錢。這讓侯先生怒不可遏,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姐姐辯稱借條系弟弟所寫
法院判決姐弟倆共同清償欠款
2021年8月10日,紅星新聞以“捐助籌錢救父姐弟倆500元後,這個陝西小夥怒了:4年借款十餘萬,討債不成反遭罵”為題報導此事。
當晚,朱某乙便給侯先生發去資訊,“看到新聞報導了,是我們全家對不起你,該欠多少錢就還多少錢,我從來沒想過賴帳,是真的沒錢還。今晚我也跟家人商量了,還債的事情由我接受,我重新寫個欠條,畢竟是我爸,我姐也嫁出去了,這個債應該我承擔,以後還債的事情就聯系我。”
2021年9月2日,侯先生和朱某乙通過騰訊電子簽名小程式簽署了一份個人欠條。內容顯示為,為其他事由,朱某乙向侯先生借取本金10萬元整,借款年利率2%,自2021年9月2日出借,需在2023年2月28日歸還,自2021年10月12日起每月按月付息,到期全額歸還本金。
▲重新簽訂的借條
該欠條還注明,本金為102000元,但因單筆最高限額為10萬元,所以將利息寫為2%。
而在這之後,侯先生卻接到朱某甲的電話,稱其從未向侯先生借過錢,也沒有寫過欠條。侯先生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在聯系朱家姐弟時添加的兩個微訊號極有可能都為朱某乙所有,“難怪之前借錢時我曾給朱某甲的微訊號打語音都沒接。”朱某甲丈夫則稱,妻子從來沒有向侯先生借過錢,“具體什麼情况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管他們這個事情。”
▲判決書
2021年11月,該案在寶雞市金台區法院開庭審理。朱某甲姐弟倆均未出庭,朱某甲郵寄答辯狀,稱借款事情由弟弟朱某乙辦理,借條也為朱某乙所寫,自己沒有參與借款,不清楚原委。借款一事和債務由朱某乙全權承擔。朱某乙未進行答辯。
2021年12月5日,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於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內清償原告侯先生借款本金98392元,並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未按該判决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判決書顯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朱某乙通過微信給侯先生轉帳4608元,原告主張二被告歸還尚欠本金98392元(103000元-4608元)。對朱某甲抗辯意見,沒有證據,不予採信。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他將判決書發給朱某乙後,沒想到對方回復“你以為你拿著這個就能雞毛當令箭,我沒錢還你拿什麼都沒有用。”
12月8日,記者通過微信聯系到朱某乙。對於是否用該微訊號冒充姐姐,朱某乙稱這個微訊號姐姐也曾使用過。他稱,自己從來沒想過不還錢,而是收入有限沒錢還。“因父親生病我們欠下很多債務,很多人都來找我們還錢,但確實沒錢還,只有一點一點來。”
對於自己曾“辱駡威脅”侯先生一事,朱某乙稱“自己確實做的不對”,但由於侯先生一直催促欠款,還打電話到村裡和自己上班的公司,鬧得人盡皆知,“工作也丟了,大家都認為我是個騙子。”
朱某乙稱,自己現在在深圳做著兩份兼職工作,“現在就是要儘快把錢還完,說其他的都沒用。”侯先生則稱,自己與朱某乙溝通時對方態度仍然很不会,不排除將進一步使用法律手段維權。
紅星新聞記者李文滔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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