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打造調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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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錫林郭勒盟警察局“兩所聯調”協調機制融合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等多方資源優勢,搭建了解决衝突糾紛的“快速通道”,開啟了衝突糾紛化解“大聯調”機制的新征程。

錫林郭勒盟警察局“兩所聯調”協調機制融合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等多方資源優勢,搭建了解决衝突糾紛的“快速通道”,開啟了衝突糾紛化解“大聯調”機制的新征程。

協調機制以“公安司法牽頭、集體會商、商企聯調、集中攻堅”為理念,堅持“衝突糾紛發現在哪兒、解决在哪兒”的目標,重點調解治安糾紛及民事糾紛。對於一般普通的民事糾紛,由人民調解員進行人民調解;對於調解難度大的民事糾紛,由人民調解員會同調解小組進行調解;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損壞公私財物等治安案件,由派出所牽頭,會同人民調解員、調解小組進行治安行政調解;對於經以上三級調解仍無法化解的,引入司法、法院工作機制,進行最後解决。與此同時,加之本地有威望的群眾參與群防群治,進行衝突調解糾紛的化解工作,成效顯著,切實解決了市場商戶、客戶的實際問題。

通過聯調機制,錫盟警察最大限度保證“衝突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有效减少民轉刑、民轉治案件發生,將多起衝突隱患處置在萌芽狀態,未發生一起民轉刑案件、民轉請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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