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28日,在安陽市中心廣場上,五萬多人圍觀著一場世紀審判大會。一名男子被捆綁著跪向廣大群眾,台下數萬人民高喊著:“殺死他,殺死他”。男子面無表情地看著,甚至略帶譏諷地嘲笑道:“你們要殺我,就趕緊殺”。隨後一名檢察官走上臺前,將法院判決結果公佈於眾。一群手持長槍的阿兵哥走到男子身後,一聲槍聲響起,男子應聲而倒,台下瞬間響起如潮般的掌聲。
這個男子究竟是誰?他究竟犯了什麼罪?為什麼會讓數萬人等著看他被槍決呢?
失踪奇案,毫無線索
這一切都需要從1982年10月5日講起,這天早上,一通電話打到了安陽市警察局,值班的警察接起電話,瞭解到豫北紗廠職工醫院的護士失踪了,而且怎麼也找不到踪迹。
接到報案後,安陽市警察局迅速派刑偵大隊前往調查。當刑偵大隊到達豫北紗廠職工醫院後,見到了醫院的護士長。據護士長稱:今天早上一名接班的護士,向自己反應昨晚值班的護士小晁不見了,自己隨即就讓保衛科對醫院進行搜找,結果無論是寢室還是食堂都找不到小晁的踪迹,無奈之下,自己就打電話報警了。
刑警們提出先到小晁失踪那晚的醫療室看一看。護士長同意了,並領著辦案民警到達醫療室。結果辦案刑警剛踏入房間,就集體陷入沉默。映入眼簾的是拖得反光的地面和一塵不染的衛生環境,醫療室內的藥品也都擺放得整整齊齊的,這讓刑警們根本無法從這裡面選取線索。
原來由於醫院多年沒有發生案件,保衛科和護士們並沒有保護案發現場的意識,所以早在刑警到達之前,醫院護工和護士就對醫療室進行了定期打掃。
刑警們徹底傻眼了,既然案發現場已經無法獲取線索,接下來就只能從接班護士的口供中尋求線索了。面對刑警們的詢問,接班護士開始緩緩道出,她所看到的情况。
今天早上八點,接班護士到達醫療室準備跟小晁換班,結果卻發現醫療室的門是半開著的,室內沒有開燈,屋裡面黑著。接班護士打開燈後發現,一條床單靜靜地掛在窗戶上,遮掩住了屋外的陽光,兩條被子被放在護士們休息的床上,見屋裡沒人,接班護士就以為值晚班的小晁去吃早飯去了,所以一直在醫療室內等小晁。
由於早上正處於病患最多的時候,接班護士也沒空出去找小晁,只能一邊處理病人的事情,一邊等小晁自己回來跟自己做交接,結果這一等就是兩個小時。到了十點鐘,看小晁依舊沒回來,接班護士就跟護士長反應了情况。
根據接班護士的口供,辦案刑警首先懷疑是不是小晁自己有事離開醫院回家了。對於警方的懷疑,護士長回答道:“不可能,小晁是我們醫院的老人了,從衛校畢業後就來到我們醫院了,不可能這樣不告而別的,而且我們在第一時間就跟小晁的家裡聯系過,小晁沒有回家。”
對於失踪的護士小晁,護士長主動向刑警們介紹道:“小晁今年二十歲了,還沒有結婚,因為長得漂亮,被稱為我們醫院的“院花”,平日裏小姑娘做事認真負責,而且樂於助人,贏得同事們和病人的喜愛。
當聽到失踪的護士小晁長相漂亮之後,刑警們開始懷疑小晁可能是被劫持侵害了。由於當時的醫院並沒有監視器,醫療室又無法獲取任何線索,於是刑警們只能先走訪醫療室周邊的病房,詢問病人們是否在夜晚聽到過什麼動靜。
一比特病人回憶道:“昨天晚上我好像聽見,走廊上有人在敲醫療室的門的聲音,而且還一直伴隨著哼唧聲。”
另一比特病人連忙說道:“我也聽見了,半夜十二點,我上廁所的時候,還聽見一聲慘叫聲。”
根據這兩位病人提供的線索,警方做出推理,昨天晚上有人曾在醫療室內見到過小晁護士,雙方之間肯定是發生了什麼,最終導致小晁護士的失踪。
得到線索後,刑偵大隊迅速一分為二,一部分刑警開始對醫院內部的病人進行走訪調查,尋找昨晚可能目睹案發經過的目擊證人和昨晚跟小晁護士有接觸的病人。另一部分刑警發動廣大人民群眾,讓他們積極提供線索,調查最近幾天在醫院附近徘徊的嫌疑人群。
就在案件剛開始展開調查的時候,又是一通報案電話打到了警察局。10月6日這天,一比特村民到地裏種地,在種地的過程中挖出一捆帶血的衣物,警方得知資訊後,迅速趕往現場,發現這些帶血的衣服都是女士的服裝,其中共包含內衣及外衣十一件,最關鍵的是在女性外衣口袋內包含兩張豫北紗廠職工醫院的飯票。
辦案的刑警立即將這些衣服聯想到失踪的小晁身上,在經過小晁同事的辨認後,刑警們終於確認這些衣服就是案發當天小晁身上所穿的衣服。既然衣服都找到了,那麼小晁的人又去哪裡了,而且衣服上的大量血迹又是誰的?
懷着疑問,刑警們先是將衣物送往瀋陽鑒定中心進行鑒定。在鑒定結果未出來之前,警方繼續展開走訪調查,結果卻一無所獲。
醫院內部並沒有任何病人有在當晚見到過小晁護士的,不過一比特病人反應,當晚兩點左右,自己的藥已經用完,原本說好來換藥的小晁護士並沒有來,自己扛不住困,就先睡了。根據這位病人的話結合前面一比特病人聽到的慘叫聲,警方推斷小晁護士的失踪時間應該是在十二點到兩點之間。
巧遇罪犯,死不認罪
一比特年輕的刑警無意間給刑警大隊長說道:“我在這所醫院見到了劉國勝,他是來治病的。”
說起劉國勝,大隊長回憶起不久前的一樁女屍失踪案,9月25日,警方曾接到報案,位於紗廠醫院停屍房的一具女屍失踪了,相似的是遺失地點都是醫院,女性的衣服也都被扒光了,人也遺失了,後來那具女屍很快就被找到了,只是屍體上卻有著被侵犯的痕迹,而且女屍的頭顱還被犯罪分子殘忍割下,警方將目標懷疑到紗廠工人劉國勝的身上,此人有著對女性流氓犯罪的前科,可是當時苦於沒有證據,最終只能將他無罪釋放。
把兩樁案件進行對比,警方發現兩者之間有著驚人的相似,於是就將兩案合併到一起,在接下來的走訪過程中,有一比特病人主動向刑警訴說:“劉國勝曾調戲過小晁護士,被小晁護士當中罵了個狗血淋頭。”
根據現時的辦案線索,刑偵大隊開展了案情研討會。首先根據病人們的口供可以確定案發時間是在10月5日的零點到兩點之間,其次根據發現的衣服和血迹可以推斷失踪的護士小晁很可能已經被害。最後根據羣衆反映的小晁護士曾被劉國勝調戲,兩人發生衝突可以推斷劉國勝存在充足的作案動機。由此推斷案發當天劉國勝以身體不舒服為由,進入醫療室,對小晁護士進行侵害,並且在案發後對小晁護士進行殺害。
正所謂“捉人要捉贓”,接下來刑偵大隊的重點就是找出證據來證明,劉國勝就是隱藏在背後的兇手。
也許是發現警方已經開始懷疑上自己了,也可能是做賊心虛。沒過兩天,劉國勝就向醫生提出要出院的要求,面對這種情況,警方又怎麼可能同意呢。於是公安機關要求給劉國勝治病的醫生故意誇大病情,促使劉國勝不得不主動放弃出院。
10月16日,等待已久的鑒定終於出來了,衣物上的鮮血與失踪的小晁的血型一致,就此可以斷定小晁護士已經遇害。而且根據小晁護士的內衣上的沾染物和醫院醫療室的塵土成分相似,可以斷定第一案發現場應該就是在醫療室內。而且在小晁護士的外衣上發現有一部分塵土的化學成分居然和醫院內部3號傳染病房的塵土成分相似。
根據本次檢驗結果,刑警們推斷,案發當天,小晁護士是在醫療室內被人殺死,然後轉移到了傳染病3號傳染病房的,最後才被嫌疑人扒光衣物,將衣服埋在土地裡面的。而且衣服可以被嫌疑人快速轉移,但是屍體卻不可能快速轉移的走,案發當天中午警方就到達醫院,嫌疑人根本沒時間轉移屍體,也就是說小晁護士的屍體很有可能還在醫院裏。
公安機關先是調取醫院的病房記錄,查到傳染病3號病房的兩個病號是紗廠的工人孫某和陳某。看到這裡,刑警們開始懷疑,難道這件案子和劉國勝無關?
可是在進一步的調查過程中,刑警們發現孫某和陳某在案發那晚都已經離開醫院了,孫某在案發之前就回到老家探親至今未歸,陳某的傳染病早已經好了,已經不住院了。那麼又是誰住進了三號傳染病房,把小晁護士轉移到病房內。
對於這個問題,陳某給出了答案,陳某說道:“我們那個病房的鑰匙,我給劉國勝了,之前他總說他住的病房人太多,不安靜。離院之前,他來找我,我想著都是一個廠子的,就把鑰匙給他了。”
通過陳某的口供,讓刑警們更加確認劉國勝就是兇手,現在所要做的就是找出劉國勝的藏屍地點。
為了不打草驚蛇,刑警們化妝醫院護士和護工趁著醫院週一集體大掃除的時間進行搜查。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劉國勝卻主動站出來要求幫忙打掃衛生,而且提出自己打掃最髒的廁所。
這一舉動迅速引起公安機關的警戒心理,這個廁所肯定有問題。懷抱著這樣的心態,兩名刑警假扮掏糞工人,在廁所附近開始展開搜查,終於經過數日摸索,在廁所附近的一塊水泥地板下發現一具無頭女屍,屍體上更有多處被侵犯的痕迹。
經法醫鑒定,這具無頭女屍就是失踪的護士小晁,小晁是窒息而死的,也就是說無頭女屍的頭顱是在人死之後被砍下了的。由此可見劉國勝的心狠手辣,在侵犯完小晁護士後,將其殘忍殺死,之後又將屍體上的頭顱砍下,試圖不讓他人發現這具女屍的真實身份。
忍無可忍的刑警們立即對劉國勝展開抓捕。在最初的審理過程中,劉國勝一口咬死,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更是高喊著:“我要上訴,你們這是污蔑,我沒有殺人,你們有證據嘛?”
證據確鑿,真凶伏法
見到劉國强不見黃河不死心的態度,辦案刑警開始把所有線索和證據統統擺了出來,當看到警詧將自己入住三號病房和將小晁護士的屍體移動到三號病房的證據擺到案頭的時候,劉國勝開始緩緩地下腦袋。
在確認已經罪無可恕的情况下,劉國勝趁機帶著審訊的凳子撞向窗戶,意圖跳樓自殺,來逃避自己的罪行。好在,刑警們早就防著他這一手,在他跳起來的那一刹那,就將其重新摁倒在地。
一比特老刑警主動開口道:“劉國勝,你竟然連死都不怕,怎麼還怕跟我們講你的殺人經過?”面對老刑警的激將法,劉國勝很快就忍不住開始訴說自己的犯案經過。
10月5日晚,劉國勝精蟲上腦,因為是在醫院裡面,劉國勝自然而然地將目標瞄上了值班的護士和醫生們,當看到值班的是跟他有仇的小晁護士,劉國强就誕生了一個惡毒的想法。
他先是假裝肚子痛,身體不舒服,然後使勁敲擊醫療室的大門。看著門外的病人痛苦難耐,小晁護士於心不忍,就毫無戒心地把門打開了。進入房間後,劉國勝一改痛苦的面貌,沖上去抱住小晁護士,小晁護士拼命地掙扎,在這過程中,劉國勝害怕小晁護士的叫聲引來其他人,便多次擊打小晁護士的頭部將其擊暈,最後實施侵犯。
在得到發洩後,劉國勝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於是當場就把小晁護士掐死。當小晁護士死後,劉國勝趁著夜色偷偷將屍體轉移到三號傳染病房。結果中午公安機關就來了,劉國勝只能匆匆將小晁護士的衣服扒下埋在醫院附近的農田裏,對於屍體劉國勝用砍刀將其一分為二,屍體的頭顱被劉國勝扔進附近的河裡,屍體本身被劉國勝埋藏在廁所的水泥板下。
同時劉國勝還交代,9月25日的“女屍失踪案”也是由他盜取的,究其原因是為了發洩他的變態欲望。
至此兩場大案順利告破,安陽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依法判處劉國勝死刑,在人民的歡呼聲中,劉國勝被當場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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