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家長舉報上癮,前後3次舉報班主任,現時孩子已中度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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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湖南株洲一名家長向記者反映稱自己的12歲兒子,在學校遭到班主任賀老師“變相體罰”,引起了網友們的特別關注。據稱,孩子李想去年從發生過一次離家出走,今年最近一段時間又出現情緒反常,於是到株洲市中心醫院去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李想患有“中度抑鬱症”。家長瞭解到,兒子李想在學校遭遇到了一系列不公平對待,認為這是一種“變相體罰”,學校應該為此承擔責任。

近日,湖南株洲一名家長向記者反映稱自己的12歲兒子,在學校遭到班主任賀老師“變相體罰”,引起了網友們的特別關注。

家長稱兒子遭遇“多種變相體罰”

這名家長叫李明(化名),兒子叫李想(化名),今年12歲,在株洲市601中英文小學上六年級。

據稱,孩子李想去年從發生過一次離家出走,今年最近一段時間又出現情緒反常,於是到株洲市中心醫院去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李想患有“中度抑鬱症”。

家長瞭解到,兒子李想在學校遭遇到了一系列不公平對待,認為這是一種“變相體罰”,學校應該為此承擔責任。

那麼,家長李明所謂的“變相體罰”,究竟是指什麼呢?根據家長自己的敘述,主要包括:

一般同學犯錯,罰掃地一天;兒子,李想犯錯(未帶《童年》一書),被罰掃地一周;

被同學嘲笑是來學校當“清潔工”的,同學們同異樣的眼光看他;

電話手錶不見了被同學稱為是“猪”,自己的東西都看不好,老師認為兒子和罵他的同學都有責任。

孩子自己也認為在學校遭到了老師的“特別針對”,他說:

“賀老師對我只有罰沒有獎,對其他同學都是有獎有罰。只要我犯了錯,哪怕是一丁點兒大的事都要罰我。”

學校否認“變相體罰”,說明事情原委

看到家長李明的說法,確實令人感到氣憤。老師怎麼能夠專門針對一個學生進行處罰呢?但學校老師真的存在“專門針對”和“變相體罰”嗎?

記者採訪了601中英文小學的校長,教育局也對班主任賀老師進行了調查。經過調查,班主任賀老師不存在對李想進行“針對性體罰”。

“罰掃地”的真實情况是:

該同學連續三天都沒戴紅領帶,被班規處理罰掃教室三天。並非家長所說因未帶書被罰。

“罰掃地”是311班學生自己製定的班規,全班同學自覺遵守,沒戴紅領帶的同學罰掃教室一次。

該調查結果顯示,既不是校長所說的罰掃了一天,也不是家長所說的罰掃了一周。

家長“舉報上癮”,前後三次舉報班主任

針對兒子在學校未戴紅領巾被罰掃地,家長李明不但向記者反映了此事,而且還親自帶著兒子以“孩子受到侮辱”為由到派出所報案,警方進行了受理。

根據記者調查,除開這次兒子未戴紅領巾被罰掃地舉報班主任之外,這個家長李明此前還曾兩次舉報過賀老師。

1、2018年10月,李明曾通過網絡投訴舉報601中英文小學賀老師家開設家教亂收費問題。

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對此查實了311班賀老師確實存在有償輔導學生工作的現象,收費為400元/月。教育局紀檢組協同學校責令賀老師立即停止有償輔導工作的違規行為,迅速退還違規收取的輔導費。

2、2021年11月,李明向教育局舉報班主任老師強制購買課外書問題。

經株洲市教育局調查並簡訊回復李明稱,經核實該班沒有教師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書一事,學生所訂書籍均是檔案指導用書,且堅持自願征訂原則,老師也未指定商家和購買地點。家長李明沒有購買任何課外書,不存在強制購買書籍問題。

孩子現時的“在校處境”十分尷尬

對於這個事件,家長的訴求是要求孩子換班,孩子產生了一定的心理拒絕,不想再到賀老師班級就讀。

但家長的這個訴求未得到積極回應,孩子現時的“在校處境”十分尷尬:

1.家長想給孩子換班,但其他班級名額都已經滿員了,每個班55人,不能違規多招;

2.學校私下找其他教職工協調,看能不能兌換一下,但是經過詢問,其他教職工都不願意;

3.孩子現在診斷屬於“中度抑鬱”,還必須配合醫生的治療,現時還不能立即返校上學;

4.如果不能換班,又沒有換學校的話,孩子不可避免地會再次回到賀老師的班級,孩子的心理壓力非常巨大。

鑒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家長還是不急於要求學生立即返校,經過一段時間修養和思考,讓孩子先冷靜下來,讓家長也變得更加理性。

啟示錄:只有“家校合作”,才能好好培養孩子

孩子李想的遭遇,給我們所有的家長和老師都帶來了很多啟示:要想真正培養好孩子,家長和學校、老師之間最好攜手合作,共同為孩子的健康成長而付出努力。

缺少了學校教育,家長其實也難以管教孩子;缺少了家庭教育,孩子在校的學習可能會异化。

對於“老師有針對性地體罰學生”這個現象,我認為應該客觀冷靜地對待:

一方面,學生口中的“有針對性地體罰”,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主觀性。

學生在向家長報告類似情况時,往往只說自己被老師懲罰的情况,而並沒有說到自己為什麼被懲罰。不要認為孩子不會撒謊,現在撒謊的孩子也不少。“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家長雖然相信自己孩子,但在處理時要盡可能地向老師瞭解實際情況,並協商處理。

另一方面,教師在班級管理過程中一定要做到客觀公正,平等對待。

雖然老師要面對和管理的學生很多,但是在處理學生問題時,一定要做到客觀公正。無論是獎賞還是懲罰,都一定要做到,公開公正,平等對待。老師將班級管理的“一碗水”端平了,學生和家長才不會有意見。當然,老師也要善於瞭解和觀察學生,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溝通,及時化解學生的內心衝突。

總之,“家校攜手,共育孩子”方能贏得家長,學校和老師的“三贏局面”。如果家長故意站在學校和老師的對立面,無論大事小事,都向學校和老師發難,那麼孩子在校學習和健康成長也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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