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冕寧縣男子鄧某平和女子陸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他逼陸某和丈夫離婚與自己過日子,遭到陸某拒絕後他持刀捅殺陸某,直至刀子折斷。殺人未遂後,鄧某平爬到樓頂欲跳樓自殺,也沒死成。2021年12月,鄧某平因故意殺人罪判刑三年。
男子鄧某平30歲,家住四川冕寧縣。2021年3月24日13時許,鄧某平與女子陸某在冕寧縣的審計局家屬區院壩內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雙方衝突陞級,鄧某平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陸某的頸部、背部、臀部殺傷,在水果刀折斷後,鄧某平又將被殺傷的陸某用手勒其脖子,欲將陸某勒死。
被圍觀人員拉開之後,鄧某平跑到居民樓上,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並欲跳樓自殺,被勸後歸案。被害人陸某的傷情經鑒定損傷程度為二處輕傷二級。鄧某平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那麼,鄧某平和陸某發生了什麼糾紛呢?原來,陸某已婚,鄧某平卻和她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陸某的母親黃某說:3月24日11時許,鄧某平來到冕寧縣審計局黃某家中送妻子的衣服,黃某詢問後得知鄧某平與陸某在一起兩年了,黃某便勸鄧某平不要糾纏。鄧某平先打電話給陸某,但陸某沒有回家,鄧某平就去街上找陸某。
13時許鄧某平將陸某帶回到審計局院壩內,陸某以需要回家照顧孩子為由要求分手,鄧某平不同意分手並且要求陸某與其丈夫離婚,鄧某平就從衣服裏摸出水果刀並從身後抱住陸某,用刀割陸某的脖子,黃某與陸某的一名女同事上前拉鄧某平但沒有拉住,鄧某平又繼續用刀子捅向陸某的腰部,陸某就倒在了地上並流出大量血液,黃某去拉鄧某平,鄧某平還想殺黃某,黃某便跑回家裡反鎖了門,打電話報了警。陸某的脖頸被劃傷,背部被劃傷6釐米的傷口,黃某的右手手指也被劃傷1釐米的傷口。
陸某則說,自己已婚,自2019年和鄧某平認識一個多月後便辭職到鄧某平家居住並與其共同生活,2020年二人在瀘沽租房居住,陸某跟鄧某平在工地了做了一段時間因身體不好便一直在家,平時主要開支都是鄧某平在負責。2021年,鄧某平總想逼著陸某離了婚後與鄧某平結婚,但陸某不願離婚便提出與鄧某平分手。2021年3月24日上午10時許,陸某在冕寧縣紅軍廣場等鄧某平送衣服,接到母親電話說鄧某平到解放路審計局家屬區自己家裡,陸某就打電話讓鄧某平到華聯7樓茶樓來談分手,在茶樓說好和平分手但未談好18000元網貸的償還問題便各自離開。
後陸某在買菜時接到其母親電話說鄧某平又去了家裡,陸某便回到家裡將鄧某平叫到門外院壩,二人吵起來後,鄧某平從褲包裏拿出一把約15cm長、黃色刀把的水果刀跑到陸某身後在脖子上劃了一刀,陸某就倒在了地上,鄧某平又按在陸某身上用刀殺了陸某的腰部、臀部各一刀,後又扯著陸某的頭髮並用手勒陸某的脖子並說“我今天就是故意來殺你和你媽的”,鄧某平被旁人拉開後就跑到二樓樓梯間的窗子外面坐著準備跳樓,員警來了後,鄧某平就下來自首了。
鄧某平到案後供述,自己和陸某相好多年,陸某告訴鄧某平其與丈夫感情不好要和鄧某平走,於是陸某便到鄧某平家中共同生活,二人租了房子居住,生活開支都是鄧某平在承擔。2021年,鄧某平要求陸某離了婚後與鄧某平結婚,陸某一直沒處理好。此後就發生了殺人一事。
案件審理期間,陸某要求從重處罰鄧某平,此外還索賠各項損失8萬餘元。鄧某平認罪認罰。稱自己對不起陸某,也知道錯了,希望陸某原諒自己,請法庭從輕處罰。索賠太高自己無力賠償,家裡人沒有能力代賠,由自己出來後賠償。
鄧某平的律師指出,被害人在自己有婚姻關係的情况下,與被告人相處,並且同居長達1年多,在道德上是不可取的,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部分責任。本案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被告人是在被害人的無理取鬧及被害人弟弟的辱駡中突然爆發的,具有偶然性。
四川冕寧縣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鄧某平因感情糾紛,喪失理智,使用水果刀肆意對被害人陸某實施傷害,先後三刀分別殺在陸某的頸部、腰部、臀部,且在其使用的水果刀折斷後,還繼續用手勒陸某已經受了刀傷的脖子,經旁人拉勸開後,最終才致陸某二處輕傷二級的損害後果,鄧某平主觀心態屬於間接故意,對被害人陸某可能會死亡的結果持放任的態度,即使沒有造成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害人陸某在婚戀糾紛中存在過錯,鄧某平屬激情犯罪,量刑時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近日法院一審判處鄧某平有期徒刑三年;賠償陸某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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