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27日,天津市寧河縣(今為寧河區)發生一起惡性侮辱婦女案,此案究竟怎樣一個來龍去脈,且聽“大獅”與您道來。
話說1994年2月26日晚8時左右,家住天津市北辰區的蔣孝軍、劉蘭鋼、廉二利、薑洪林,陳雲啟,五人在酒足飯飽之後,思起了淫欲,薑洪林提出到潘莊玩玩兒,其餘四人拍手應和。
於是,五個人鑽進一輛紅色兩廂夏利轎車,由醉醺醺的薑洪林負責開車,一行五人竄至寧河縣潘莊鎮尋找刺激。
耍完了之後,蔣孝軍表示不够過癮,他說他知道大北鄉有個不錯的去處,提議過去再耍一陣。
於是,五人開車踅向大北鄉。結果,蔣孝軍口中的好去處已經歇業大吉了。為此,五人十分洩氣。蔣孝軍很是尷尬,於是提出由他做東,再請哥兒幾個喝一頓。
那四個小子立即說好,於是五人就近找了一家招牌為“芳城”的飯店,點了火鍋,要了啤酒,惹惹惹敲大鑼,天南地北吹大牛,一時之間,全都化為十個不服、八個不忿、一百二十個不含糊的“棱子”。
正是“酒壯慫人膽”,本來五個人就已經沾了酒,再喝第二輪,免不了全都上了頭。理論上到了這個點兒,飯店早就該關燈打烊了。但客人不走,飯店就只能亮著燈。老闆與廚子先行回家休息,留下一個名叫餘莉莉的女服務員負責打掃。
餘莉莉二十出頭,身材高挑,皮膚白皙,雖然算不上百裡挑一的大美人,卻也不是池中俗物。五個酒鬼見此尤物,怎能不百爪撓心。於是乎,五個酒鬼偷偷合計,要在餘莉莉的身上大佔便宜。
蔣孝軍以“再拿兩瓶啤酒”為幌子,騙餘莉莉過來之後,一把抓住餘莉莉的手腕子,强行將其按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接著,滿嘴酒氣地說一些不堪入耳的話,同是用另一隻手在餘莉莉的身上亂劃拉。其餘四人也都手不閑著,紛紛對餘莉莉進行猥褻。
餘莉莉大聲呼叫,奮力掙脫,哭著跑出去,喊來住在隔壁的老闆。有道是“強龍難惹地頭蛇”,五人儘管喝多了酒,但腦子尚未完全糊塗,見勢不妙,立即開車逃離。但他們並沒有直接回家,而是驅車竄至位於豐南縣東田莊鄉的一家洗浴中心,在這裡一直玩樂到轉天中午。
五個人從中午一直喝到天黑,有了醉意之後,蔣孝軍為昨晚沒能在餘莉莉身上占到多大便宜的事耿耿於懷,他提出再次返回“芳城飯店”的建議,並且放出狠話:“這次過去,不管那個女的願不願意,咱們哥幾個非‘崩一鍋’不可!”
除了薑洪林之外,劉蘭鋼、廉二利、陳雲啟三人均表示同意。儘管薑洪林沒有表示同意,但他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那輛夏利車是他的,所以繼續由他開車,載著四個損友回到芳城飯店。
到了之後,五個人沒有立即下車,而是將車停在飯店的不遠處,窺看飯店裡面的動靜。
說來也真是巧了,就在五個人尚沒有一個好對策達成計畫的時候,餘莉莉居然獨自從飯店裡面出來後,徑直朝著夏利車走了過來。
餘莉莉本來是要到小賣部買衛生巾,她根本沒有想到有五條色狼此刻正在垂涎三尺地等著生吃活嚼了她。當她馬上接近夏利車的時候,似乎認出了車裡面的人正是昨晚對她非禮的那夥人。就在她愣怔的當口,蔣孝軍第一個從車裏沖了出來,接著是劉蘭鋼和廉二利,而薑洪林和陳雲啟沒有下車。
三個正值壯年的大小夥子,輕而易舉地就把拼命反抗的餘莉莉塞進了夏利車的後排。陳雲啟順勢將餘莉莉死死地按住,使其不能脫身。陳孝軍三人快速鑽進車裏,薑洪林立即猛踩油門,快速逃離現場。
一路之上,餘莉莉不停地掙扎,蔣孝軍解下皮帶,勒住餘莉莉的脖子,差點使其窒息。而廉二利則用絨線帽子堵住餘莉莉的嘴,劉蘭鋼將大衣蓋在餘莉莉的頭上,死命按壓的同時,用胳膊肘猛擊餘莉莉的頭部,將其打得休克之後,方才停手。
薑洪林將車開進豐南縣東田莊鄉的一家飯店,他跟這家飯店的老闆認識,囙此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况下,順利拿到二樓9號房的鑰匙,然後架著處於半昏迷狀態的餘莉莉進入房間。
五個人早已憋足了獸欲,七手八脚將餘莉莉的全部衣服剝掉。然而他們在誰先誰後的問題上發生了分歧,薑洪林認為自己開車有功,所以他要當帶頭大哥。其餘四人不同意,被發了脾氣的薑洪林轟了出去。然後,薑洪林對正來例假的餘莉莉實施了非禮。
餘莉莉此刻已經清醒過來,明白自己已經失身之後,並沒有選擇哭喊求救,而是楚楚可憐地謊稱喜歡薑洪林,願意跟薑洪林搞對象,希望薑洪林能够保護她。
餘莉莉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她不想再遭其餘四人的强暴,她身為受害者,又怎會喜歡上施暴者?不得不說,這個靚女很聰明,在危險的環境中仍能够保持鎮定。
薑洪林被餘莉莉的話打動,發誓一定會保護“女朋友”的安全。他不准在外面急得跳脚的四個損友進來,並隔著門板告訴外面的人,餘莉莉現如今已經是他的女朋友了,身為好哥們兒,就應該懂得“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誰要膽敢進來,他就跟誰玩命!
然而他的話沒有任何威懾力,已經餓紅了眼的惡狼又怎會為一兩句話而停止捕殺獵物。門插關被撞壞,四條紅著眼的惡狼沖了進來,蔣孝軍揮舞老拳,朝著“重色輕友”的薑洪林的面部就是兩下重擊。劉蘭鋼與陳雲啟作為幫手,也都出手打了薑洪林。而廉二利則乘著蔣孝軍三人與薑洪林厮打的當口,趁機欲對餘莉莉施暴,但他立即發現了餘莉莉處於例假期間,頓時失去興趣,起身勸開蔣孝軍三人,說明了餘莉莉的身體狀況。
而這時,嘈亂聲惹來了樓下的住客以及這家飯店的老闆,有腦筋轉得快的人,立即明白了發生了什麼事,出於正義,用床單裹住餘莉莉,將其帶到樓下,並用飯店的電話報了警。
剛剛還打得不可開交的五個壞小子這時才意識到事情不妙,想要走為上策,可惜為時已晚,未等他們走出飯店,警車已經堵在了門口。物證、人證俱在,想要扯謊都沒有藉口了。
就在警察要將五個犯罪者帶上警車之時,薑洪林突然撞開人群,飛快地鑽進他那輛夏利車裏,不顧前面有人,瘋狂開車逃竄。
轉天,警方在北辰區引河橋的一處空地上找到一輛被燒毀的夏利車,經查,正是薑洪林的車。車雖然找到了,人卻不知道躲到什麼地方去了。
經刑事科學技術鑒定,受害人餘莉莉身上有多處軟組織損傷,皮下瘀血,並伴有腦震盪等症狀,鑒定為輕傷。儘管除薑洪林外,其餘四人的行為被定義為强奸未遂,但此案性質尤為惡劣,屬於一起惡性犯罪事件,囙此予以從嚴處置。
至於此案怎樣一個審理與辯護過程,這裡就沒有必要細述了,只說判决結果。
根據刑法第139條第一款、第20條、第60條,判處蔣孝軍有期徒刑6年;劉蘭鋼有期徒刑5年;廉二利有期徒刑4年;陳雲啟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收繳作案工具報廢車贓款500元,予以沒收。
而直到判决結束之日,在逃的薑洪林仍沒有被找到。
這起案件中,五名罪犯均為年輕人,並且學歷都不高,除了在逃的薑洪林上過技校外,其餘四人之中,兩個初中畢業,兩個連國中都沒有讀完。而促使他們犯罪的原因,從審理資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完全是因為年少輕狂並且無知,他們講求哥們義氣,法律意識卻極為淡薄,只想著自己痛快,而不顧及他人的痛苦。所以說,這樣的人,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再教育,只有教會了他們該怎麼樣做人,他們才不會禍害他人!
(注:文章參攷自天津地方法院案例檔案,為真實案例。出於對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家屬的尊重,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配圖取材自網絡,與文中出現的人物並無實質性關聯,僅作為示意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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