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吳偉青好心扶起摔倒老人,被反訛20萬,為證清白跳河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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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1月,一個名叫吳海燕的靚女面對記者鏡頭,哽咽地說道。她崩潰的不只是要承擔繁重的家庭負擔,也不只是要賠錢,更讓她感到崩潰的是,她的爸爸吳偉青,於這年1月2日選擇了自殺。那天中午12點,吳偉青離開家,一個人來到一公里外的水塘邊,連續抽過幾根烟後,縱身跳入水塘。但瞭解內情的人,會不由得歎息一聲:吳偉青是在用死亡證明自己的清白,他好心扶起一位老人,反被訛20萬,無處喊冤,只好選擇跳水自殺。

“老人的家屬一直纏著我爸,說我爸騎機車撞了老人,讓我爸賠錢,很多錢。”2014年1月,一個名叫吳海燕的靚女面對記者鏡頭,哽咽地說道。此時的她,站在老家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自家門前,正聲淚俱下地控訴著。

吳海燕先前在惠州市一家醫院當護士,此時已經打了辭職報告,回到家中照顧年邁的母親,還有未成年的弟弟妹妹。

她崩潰的不只是要承擔繁重的家庭負擔,也不只是要賠錢,更讓她感到崩潰的是,她的爸爸吳偉青,於這年1月2日選擇了自殺。

那天中午12點,吳偉青離開家,一個人來到一公里外的水塘邊,連續抽過幾根烟後,縱身跳入水塘。當人們趕到時,只見他的屍體漂在水面上,吳海燕的爸爸就這麼沒了。

好端端一個人,怎麼會選擇如此極端的管道?人們在震驚之餘,紛紛感到不理解。但瞭解內情的人,會不由得歎息一聲:吳偉青是在用死亡證明自己的清白,他好心扶起一位老人,反被訛20萬,無處喊冤,只好選擇跳水自殺。

一時善舉,惹禍上身

時間回到2013年12月31日下午一時許,周育琴吃完午飯,正坐在院子裏愜意地喝茶。突然,屋外不遠處傳來“唉喲”一聲慘叫,緊隨而至的是一陣爭吵聲。周育琴馬上起身,走出院子查看情况。

只見離院子20米外的街道旁,地上躺著一位老人,左手撐著地面,右手扶著後腰的位置直喊疼。旁邊停著一輛機車,車邊站著一名中年男子,手足無措。

周育琴走近一看,這兩人他都認識,躺在地上的這位老人,名叫周火仟,這年已是近80歲高齡;騎機車的中年男子名叫吳偉青,這年47歲,曾是周育琴班裡的學生。

看到又有人來,老人的悶哼聲更大了,抬起手臂,指著吳偉青說:“快來評評理,這人撞了我竟然不認帳,還想逃跑!”

吳偉青氣得臉紅脖子粗,急忙辯解道:“周老師,真不是我撞的他,我從對面騎車過來,看到他摔倒在地,準備扶他一把,沒想到他卻訛上了我了!”

“不是你撞的,那我是怎麼摔倒的?我現在動不了了,你要負責,送到到醫院。”老人認定是被吳偉青撞的,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道。

“老人家,你說話可得講良心啊,真不是我撞的你,我這是好心辦壞事啊!”顯然,吳偉青知道自己攤上事了。

“不管是誰撞的,也不能讓老家人躺在地上,過來搭把手,咱們把他送到醫院去。”周育琴也年齡大了,一個人扶不起老人,招呼吳偉青過來幫忙。

“我背他吧!”吳偉青將老人扶起,背在自己背上,急匆匆向醫院趕去。他心想,事情已經到這個份上,只能好人做到底了。令人沒想到的是,他的一時善舉,竟然惹禍上身,身陷囹圄,竟然丟了性命。

麻煩接踵而至,被索賠20萬

周育琴和吳偉青手忙腳亂,將周火仟送到了附近的醫院,由吳偉青墊付了幾百元的檢查費。周育琴趕著回學校上班,臨走前叮囑吳偉青,等老人的家屬趕到,他就找機會脫身,別再惹不必要的麻煩。吳偉青點點頭,在醫院等待老人家屬到來,沒想到,等來的是一個又一個麻煩。

不多時,周火仟的子女趕到醫院,得知父親正在做檢查後,一把拽住吳偉青,質問道:“是不是就是你撞的人?”

吳偉青急忙辯解道:“真不是我,是老人自己摔倒的。”

“不是你撞的,你幹嘛把我爸送來醫院,還墊付了檢查費?難道不是心裡有鬼?”老人的子女將吳偉青的衣領拽得更緊了,死活不讓他走。

事到如今,吳偉青沒有辦法,只好給哥哥吳偉彪打了電話,讓哥哥到醫院送錢。吳偉彪趕到醫院後,開始詢問周火仟老人:“周大爺,你知不知道是誰撞的你?”

“我被機車撞了。”周火仟躺在病床上,回應了一句,又把頭扭了過去。

很快,CT檢查結果出來,顯示老人右腿腿骨骨折,需要住院進行手術治療。但醫生告訴他們,老人身上沒有碰撞過的痕迹,也沒有被車輛擦碰過的胎痕。

哎,自認倒楣吧!吳偉彪墊付了3000元的住院費,又把弟弟吳偉青教訓了一番,告誡他,以後千萬別幹這樣的傻事了。但沒想到,吳偉青遇到的麻煩才剛剛開始。

一轉眼來到第二天,周火仟的子女又聯系到吳偉青,告訴他,小醫院治不好老人,要把老人送到河源市中心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

吳偉青知道自己躲不過去,又把老人送到中心醫院。這一次,老人家屬向他索要3000元的治療費,並告訴他:“這事沒完,我爸要住院,要請護工,你把錢準備好。”

聽到對方這麼說,吳偉青欲哭無淚,因為家庭困難,他一個人打了三份工,這3000元已經是他一個月的薪水,接下來怎麼辦?絕望之際,他選擇了報警,希望警詧能還他一個公道。

1月1日,吳偉青接受警方傳喚,在派出所做了筆錄,他回憶道:2013年12月31日12點多,我下班回家,路過東源縣樟溪鄉中聯街時,當時路上沒什麼人,看到對面的水泥路上走著一比特拄著拐杖的老人,為了提醒老人避讓,我鳴了一聲喇叭。等我經過後,通過後視鏡看到老人摔倒在地,於是停車查看情况。

為了證明吳偉青的供詞,警方調取了那個地段的監控,發現由於當天施工停電,監控沒有工作。於是,警方又對周邊的居民進行了走訪,但並沒有找到目擊證人,和吳偉青一起將老人送到醫院的周育琴,也是在事發後才趕到現場。而吳偉青騎過的那輛機車,經鑒定,上面沒有發現有碰撞過的痕迹。

也就是說,沒有證據能够證明吳偉青撞了老人。但老人的子女不依不饒,他們認為,要不是吳偉青鳴笛,老人也不會摔倒,歸根結底還是吳偉青的責任。對此,吳偉青感到有委屈又氣憤,他明明是好心救人,不料卻被訛上,他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老人的子女如此咄咄逼人。1月1日這一天,他茶飯不思,給多個親屬朋友打電話訴說委屈。

真正壓垮吳偉青的,是交警打來的一個電話,要求吳偉青重新做一份筆錄,再帶一二十萬過去。

吳偉青緊繃的那根弦,終於崩了。

吳偉青家裡條件不好,妻子沒有工作,一家人全靠他在外打工生活,一個人幹好幾份活計,但月薪水不過三四千元。對方突然獅子大開口,索要二十萬的賠償,他就算把房子賣了,也換不來這麼多錢。

吳偉青想不到解決辦法,只好給親友們打電話訴苦,言語中透露“不如死了算了”。最後一個電話,他打給了自己的大女兒吳海燕。吳偉青電話中說,自己被別人訛錢,說不清了,也還不清了,對方家屬一直在鬧,活得太壓抑了。

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吳海燕感到爸爸說話的語氣不對,急忙聯系家中的媽媽,讓她出門尋找爸爸,別讓爸爸做傻事。

吳偉青的妻子感到事情不妙,急忙通知親屬尋找,但丈夫的電話始終打不通。直到1月2日下午兩點,大家才在村裡的一個水塘發現了吳偉青,但吳偉青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在岸邊,人們又發現地上有十幾個煙頭和一個打火機。顯然,吳偉青生前愁苦萬分,經過反復思想鬥爭,最終以自殺的管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以證清白。不久後,警詧趕到現場,經過調查研究,確認吳偉青死於自殺。

吳偉青死了,他的妻子在靈位前嚎啕大哭,她想不明白,一個好端端的家庭,為什麼短短兩天內就支離破碎,老人摔倒由自己的丈夫負責,如今丈夫死了,她又該向誰討要說法?

吳偉青死了,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擺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個巨大的疑問:他到底有沒有撞到周火仟?

沒有真相的真相

吳偉青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全國人民的關注,當地政府聯合公安部門成立專案組,對整個事件進行調查,各地記者也聞訊趕到,試圖揭開事情的真相。但周火仟的兒女堅稱,是自己的父親指認吳偉青撞人的,對於索要20萬賠償一事,他們也矢口否認。

由於沒有目擊者,吳偉青死後,當事人只剩下周火仟一人,只有他瞭解案發詳情,但老人家屬以父親臥病在床為由,拒絕記者對老人進行採訪。

1月9日,74歲的深圳著名公益人陳觀玉來到中心醫院,一方面看望周火仟,一方面希望以同齡人的身份,向老人詢問事情真相。她的這一舉動,為事件帶來重大反轉。

當陳觀玉坐在病床前,告知老人吳偉青自殺的消息,老人顯得十分震驚,歎了一口氣,說道:“沒想到事情鬧這麼大,是我害了他啊!”

“那到底是不是他撞了你呢?”陳觀玉又詢問道。

“不是他,是我自己摔倒的,後來他把我背到醫院,他是好人啊!”老人激動地說道。

“那為什麼你說是他撞的你?”陳觀玉問。

“家裡沒錢,指望他給我看病。”老人沉默了良久,開口說道。

這段對話,被陳觀玉錄了音。不過當她拿著這段錄音找到周火仟的子女時,對方卻以家屬不在場為名,拒絕承認錄音,並認為陳觀玉有誘導父親的嫌疑,錄音不作數。然後又甩鍋給政府:“這件事由政府來索證。”

到這時,真相已經水落石出。

真相曝光後,人們都感到十分憤怒,好心人的一次義舉,把老人送到醫院,卻被反訛二十萬,為證清白絕望跳河,讓人唏噓不已,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

我們常被教導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樂於助人的人,但發生在吳偉青身上的悲劇讓很多人寒了心。“好人沒好報”,短短的五個字,聽上去令人多麼絕望,多麼痛心。

幸運的是,隨著法律的逐步完善,好心人的善舉已經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撐。民法典第184條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護行為造成救助者傷害的,施救者不承擔民事責任。

與此同時,對於訛錢者,施救者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以敲詐勒索罪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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