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反腐檔案:四天內,“兩虎”落馬“兩虎”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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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周,反腐再度重拳出擊,週一到週四的四天時間內,兩隻“老虎”被查,兩隻“老虎”被通報處分,還有一名正部級“老虎”受審。剛剛調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的張敬華被宣佈落馬。張敬華是今年落馬的江蘇首“虎”,也是十九大以來繼江蘇省原副省長繆瑞林,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之後的第三“虎”,是十八大後江蘇落馬第八“虎”。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一、曝光台(11月26日—12月3日)

審查調查

中國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韓沂接受審查調查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沈東被查

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接受審查調查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接受審查調查

中儲糧湖南分公司原副總經理張重咏接受審查調查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原二級巡視員章蒔安接受審查調查

江西中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姚慶豔接受審查調查

中儲糧遼寧分公司副總經理孫立國接受審查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中國證監會原發審委委員操艦被雙開

中國石化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張海潮被開除黨籍

中化財務公司原副總經理付建軍被開除公職

中化金融事業部原黨委委員、副總裁劉劍被雙開

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長崔濱洲被開除黨籍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原一級巡視員劉斌被開除黨籍

上海市奉賢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袁曉林被雙開

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原總經理王剛被雙開

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劉曉黎被開除黨籍

二、反腐案例

本周,反腐再度重拳出擊,週一到週四的四天時間內,兩隻“老虎”被查,兩隻“老虎”被通報處分,還有一名正部級“老虎”受審。

1、反腐再現“挪窩倒”,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被查

剛剛調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的張敬華被宣佈落馬。12月1日晚8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現時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月1日晚和2日,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常委先後召開會議,通報張敬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决定,堅決擁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决定。

張敬華是今年落馬的江蘇首“虎”,也是十九大以來繼江蘇省原副省長繆瑞林,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之後的第三“虎”,是十八大後江蘇落馬第八“虎”。

公開資料顯示,張敬華出生於1962年7月,江蘇泰州人,系十九届中央候補委員。曾任江蘇省經貿委副主任、省安監局局長,省政府國資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環保廳廳長,徐州市市長,鎮江市委書記等職。

2013年3月,張敬華任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2016年3月升任江蘇省副省長。

2017年7月,張敬華任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2021年2月,他轉任江蘇省委副書記。

2021年11月,張敬華不再擔任江蘇省委副書記,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

落馬前幾日,張敬華還在照常參加活動。

11月25日,江蘇省黨代會的無錫市代表團分組審議十三届省紀委工作報告,張敬華參加審議並在會上談了個人感受。

他提到,高度關注百姓所急所盼和羣衆身邊腐敗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上加以研究解决。下一步立足本職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嚴格管好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為建設人民滿意的廉潔江蘇貢獻力量

11月29日,江蘇省政協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張敬華以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的身份主持會議。這是張敬華落馬前的最後一次亮相。

2、兩名“老虎”同日被處分,一人長期沉迷賭博

12月2日,兩名“老虎”同日被處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楊福林被開除黨籍。

甘榮坤履歷豐富,曾在湖北、黑龍江、河南等三省任職。公開資訊顯示,甘榮坤出生於1962年5月生,江西彭澤人,江西財經學院商業財會專業大學畢業,經濟師。早年曾在國家地震局工作,1989年進入海關總署,開始長達18年的任職,曾任財務司副司長、財務科技司副司長(主持全面工作)、財務裝備司司長;2007年任北京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13年任湖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2016年調任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9年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直至2021年6月落馬。

處分通報指出,甘榮坤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賭博,參加迷信活動,“公權私用、以案謀錢,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另一名“新疆虎”楊福林,則是卸任4年後落馬。

據媒體報導,楊福林出生於1957年10月,甘肅武都人,長期在兵團工作,曾任農十四師師長、農三師圖木舒克市黨委書記等職,2012年2月升任兵團黨委常委,後兼任政法委書記。2015年4月,楊福林被任命為兵團副司令員,2017年4月卸任,4年後即今年7月被查。

經查,楊福林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大肆插手工程項目,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嚴重破壞兵團政治生態,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晋昇、案件協調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3、龔建華主動投案,兩任撫州市委原書記均落馬

11月2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主動投案、接受調查。

龔建華出生於1962年6月,南昌縣人,仕途從未離開過江西。他曾在家鄉南昌工作多年,2006年底升任宜春市長,後改任撫州市委書記。2014年9月,龔建華晋昇省委常委,兼任省委秘書長一職,後改任南昌市委書記。2017年1月,不滿55歲的他轉崗省人大。

龔建華是十九大後江西省被查的“第四虎”,其他三人分別是:江西副省長李貽煌,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省政協副主席肖毅。

值得注意的是,龔建華離任撫州後,繼任者就是此前落馬的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肖毅。肖毅於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主政撫州。如今兩任撫州市委書記均落馬。

今年11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肖毅被“雙開”的消息,他被批“引進和支持企業從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4、正部級“老虎”受賄超4.5億,退休後還收了1700多萬

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富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擔任中共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中共貴州省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組織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組織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4億餘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離職後還利用影響力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35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王富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富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富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大眾日報用戶端記者尹燕燕李偉綜合報導,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央視新聞、長安街知事、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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