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說的是老虎雖然兇狠且只願意食肉,但是即便再餓也不會去殘害自己的孩子,這句話的意思是動物都有護子的本能,人類就更加如此。但是現實生活中卻偏偏有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放過,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本應該放在手心寵愛的孩子卻被無情殺害並埋屍,這對夫妻的行為讓人聞之即怒。
賈麗園(化名)1989年出生在河北,從小性格較為內向,不屬於很愛說話的類型,因為成績並不是很好,她自己也沒有强烈的讀書欲望,所以高中畢業之後她在家裡待了段時間就開始了北漂生活。2009年,20歲的賈麗園與王志(化名)結婚,王志也是北漂,兩人結婚之後居住在北京大興區。
婚後兩人的生活還算是比較幸福,賈麗園懷孕之後,王志的母親就跟他們住到了一起,負責照顧賈麗園的生活起居。辭去工作專心在家做全職主婦的賈麗園感覺自己沒有了生活,每天只能與自己的婆婆大眼瞪小眼,婆婆每天在都耳邊說男孩子生下來要如何如何養,要取個什麼小名,讓賈麗園壓力很大,很害怕自己生的不是男孩。
孩子出生之後,婆婆對賈麗園的態度簡直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因為真的生了一個女孩。婆婆自此之後對自己和女兒不聞不問,賈麗園對女兒則是倍加疼愛,因為女兒既聽話又貼心,從來不會給她添什麼麻煩,她越聽話,賈麗園就越恨自己的婆婆,也就越討厭重男輕女這種思想。
轉眼女兒已經兩歲了,賈麗園决定出去再找份工作,畢竟自己每天待在家裡也要花銷,每天伸手找王志要錢,王志倒是沒說什麼,她自己卻覺得很不自由。然而這時候婆婆又强烈要求她生了二胎再找工作,說趁現在她還年輕,身體恢復快,能生就趕緊再生一個。
王志也表示再生一個最好,賈麗園在家裡面說話也做不了主,無奈之下她只好繼續留在家裡。二胎如願誕生,是個男孩,婆婆高興得直誇她真是個好兒媳,賈麗園聽到這話卻並不開心,因為前後兩次生育,婆婆的態度相差實在是太大了,導致賈麗園對兒子反倒有一種微妙的情感。
兒子天天被婆婆抱在懷裡,女兒則總是被冷落在一旁,不希望婆婆如此差別對待兩個孩子的賈麗園將兒子强硬接到了自己身邊。帶著兩個孩子,家裡只有一個人在賺錢,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王志和賈麗園經常因為這些瑣碎事情發生爭吵。不過25歲的年紀,賈麗園感覺自己已經處於一種非常疲憊的狀態。
王志不管孩子,婆婆偏心又太明顯,賈麗園只能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對生活現狀很不滿意的她感覺看什麼都很煩躁,特別是聽到小兒子哭的時候,恨不得馬上將他的嘴堵上,有時候小兒子餓了,哼哼唧唧找她的時候,她就狠狠地掐小兒子,掐的時候莫名覺得有種在報復婆婆的快感。
2014年10月11日早上7時左右,賈麗園又被一陣哭聲吵醒,發現是兩歲的小兒子在哭的時候,她的起床氣一下子上來了,提起兒子狠狠往地上摔去,被摔倒地上的小孩哭得更凶了,為了讓他不要發出聲音,賈麗園用手捂住了孩子的嘴巴,然後狠狠掐住他的脖子,看到兒子的臉色已經漲得有點發紫了,賈麗園才終於鬆開了手。
為了防止兒子繼續哭鬧,賈麗園在走出房間的時候套了一個塑胶袋在兒子頭上,套完之後她又回到自己房間睡覺去了。睡醒之後再回到房間去看兒子,賈麗園驚恐地發現兒子的身體已經沒有溫度了,伸手去試探的時候發現兒子已經沒有了呼吸。
賈麗園趕緊告訴了王志,回家之後看著地上的兒子,王志顯得尤為冷靜,他們公用决定將兒子偷偷埋起來,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他不可能將自己的妻子送進監獄,那樣他們的女兒就沒有媽媽了。王志帶著兒子的屍體出去,將屍體埋在了懷來。
雖然事情已經“處理好”,但是賈麗園還是忍受不了內心的煎熬,在2014年10月15號去大興公安分局投案,王志次日被查獲歸案,兩人均於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賈麗園的行為已經涉嫌了故意殺人罪,儘管孩子的生命是她賦予的,但是任何人都無權剝奪這個孩子活著的權利。根據我國刑法,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賈麗園殺害了自己的孩子,情况非常惡劣,不屬於較輕的故意殺人情節,但是在犯罪之後賈麗園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作案過程,依法可從輕判决,最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麗園11年有期徒刑。
王志在知道賈麗園殺害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包庇、做假證、毀滅證據,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罪,按照《刑法》第307條規定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後法院判處他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賈麗園造成了自己孩子的死亡是既定事實,因為情緒一時沒有控制好,造成了一個孩子的死亡,而自己也要缺席另一個孩子的成長,賈麗園這種做法實屬不該。在這個案件中還有一個人非常重要,那就是賈麗園的婆婆,她重男輕女的思想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造成賈麗園犯錯的原因,悲劇已經發生,希望她能反思自己的問題,好好照顧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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