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提高森林覆蓋率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攜手四川在全國最先建立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制度、建設全國首個“碳惠通”平臺……
11月30日,在重慶市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新聞發佈會上,重慶日報記者獲悉,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市聚焦高水准保護、高品質發展、高品質生活,多項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在全國領跑,推動了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在系列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的推動下,截至11月29日,今年全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達303天;1—10月,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保持Ⅱ類,74個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8.6%。
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2020年3月,南川區一企業因輸送筦道洩漏,17立方米赤泥原漿流入鳳咀江,導致水體污染,魚類死亡1300公斤。經過磋商,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與該企業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定,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額共計106.95萬元,企業向南川鳳咀江流放進20.5萬尾魚苗,以此修復該段受損魚類生態環境系統。
這是我市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後,破解“企業污染、羣衆受害、政府買單”困局的又一成效。
2015年12月,重慶被納入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7個試點省市,2018年開始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除中央規定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情形外,重慶還積極探索,明確了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質、致使森林或者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等八種啟動賠償的具體情形。
同時,為共同推進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提升,2020年4月,川渝兩地在全國率先建立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制度,其中一個覈心內容,就是兩地每年定期協商確定經營單位及可接收的類別和數量。
凡在“白名單”範圍內的,不再需要地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由兩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直接審批,5個工作日即可得到答覆,不僅簡化縮短了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審批程式和時間,還有效提昇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監管水准,為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協同發展打下了基礎。
全國首創區域橫向生態補償提高森林覆蓋率機制
2019年3月27日,江北區政府與酉陽縣政府簽訂我市首單橫向生態補償協定,交易森林面積名額7.5萬畝,成交金額1.875億元。
按照協定,江北區購買酉陽縣7.5萬畝森林面積名額,該面積名額僅專項用於江北區森林覆蓋率目標值計算,不與林地、林木所有權等權利掛鉤,也不與造林任務、資金補助掛鉤。江北區支付酉陽縣的橫向生態補償資金,將專項用於酉陽縣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工作。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以著力提高全市森林覆蓋率為目標,2018年10月,我市在全國首創了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提高森林覆蓋率確有實際困難的區縣,可以向森林覆蓋率高出目標值的區縣購買森林面積名額,計入本區縣森林覆蓋率。
通過這一制度安排,促使了各地區縣政府切實履行提高森林覆蓋率職責,由被動完成植樹造林任務轉變為主動加强國土綠化工作,形成共同擔責、共建共用的工作格局。
現時,江北、九龍坡等綠化空間有限區紛紛與森林資源豐富的酉陽、石柱等縣簽訂森林橫向生態補償協定,總交易森林面積名額31.66萬畝、總成交金額7.915億元。
建設全國首個“碳惠通”平臺
近日,重慶市首次碳排放權配額有償發放在重慶聯交所集團順利完成,計畫投放的350萬噸政府儲備配額全部成交,成交金額1.05億元。
2021年10月22日,重慶正式發佈並上線全國首個覆蓋碳履約、碳中和、碳普惠的“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以下簡稱“碳惠通”平臺),打通資源變現路徑。
該平臺與重慶碳市場無縫對接,可幫助林業碳匯、分佈式光伏發電和工程减碳等核證自願减排項目產生的碳减排量有序進入市場,既實現了减碳降碳項目、行為的增值變現,也豐富了碳市場控排企業的履約管道。
同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社會主體均可通過該平臺購買减排量實現活動、會議的碳中和。社會公眾綠色出行、線上繳費、資源回收等低碳生活方式被量化成碳積分儲蓄起來,可用於兌換平臺商品、享受權益,真正做到“低碳生活、惠及你我”。
現時,重慶有152家工業企業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累計成交量達2238萬噸、交易額達3.5億元;全市累計組織1萬餘家次企業參與排汙權有償使用,交易金額達到3.76億元。
在全國率先建立三級“雙總河長”和四級河長體系
在全面推行河長制過程中,重慶創新實施了“雙總河長制”,即由市、區縣、街鎮三級黨政“一把手”同時擔任“雙總河長”,齊抓共管河長制工作。
同時,兩次充實完善全市河長制組織體系,將市級河長由3名增至20名,市級河流由3條增至23條,市級責任單位由22個增至30個,建立了市、區縣、街鎮三級“雙總河長”架構和市、區縣、街鎮、村社區四級河長體系。
重慶實行的“雙總河長制”也獲得了水利部、長江委肯定,並在全國進行推廣。
2020年4月,川渝兩地還攜手設立川渝河長制聯合推進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合河長辦”),這也是全國首個跨省市設立的聯合河長辦。
川渝聯合河長辦圍繞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建立省級河長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巡查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跨省界河流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制度並組織落實、流域生態環境事故協商處置制度並指導落實以及涉及川渝兩省市跨界河流管理保護治理的其他事項。從而確保川渝兩地河湖聯防共治工作常態、長效推進,達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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