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蘇
標題:快遞保價7000元受損,官方店定損5810元,順豐:賠1900元
有寄送過快遞的朋友都知道,在寄送快遞的時候,快遞員會詢問物品的價值,在得知價值幾千元後,快遞員也會建議寄件人進行保價。
挺多人看來保價就是受損後的賠償,實際上保價不是這麼算的,在東西收到損壞後,還需要快遞公司找人來定損,就跟車險的賠付差不多。
不過定損方面的爭議也大,快遞公司出的定損結果,肯定是以最便宜的管道來,要是寄件人拿去官方店定損,肯定會有一定數額的差距。
在廣東就有比特女子保價7000元寄了筆記本,順豐定損是1900元,官方店定損是5810元,順豐只認可自家的定損,我們一起來看看。
家住廣東江門的唐女士,她兒子是在廣州工作,9月份兒子帶著工作的筆記本回家,等去廣州工作時就忘記帶了,於是她就通過順豐寄送過去。
當時也擔心運送過程會受損,她還多加了50多元,給筆記本保價7000元,結果寄到廣州真受損了,萬幸是有給筆記本保價,但是賠償也成了個問題。
順豐用自家下屬的定損公司,給出的賠償是1900元,但是她不認可該賠償數額,因為筆記本荧幕和外殼都破了,甚至都不能開機相當於快報廢了。
在多次和快遞公司協商後,順豐也同意了她的訴求,把筆記本送到品牌官方店,看看到底要多少維修費,官方店給出的定損維修結數額是5810元。
本來官方店給了定損數額後,順豐就應該儘快賠償,然而順豐卻不認可該數額,只認可自己定損公司給的數額,從9月份協商到11月份都沒協商完。
無奈唐女士也只能找媒體曝光此事,希望能儘快把事情解决掉,畢竟已經拖了兩三個月時間了,在接到她的求助後,11月26號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况。
跟著唐女士到了順豐快遞的某網站,很快也聯系上了公關部的一比特蘇經理,對方表示可以接受協力廠商定損的,不過他還需要去全程瞭解事情經過。
在採訪後的隔天下午,唐女士就給了記者回復,順豐已經賠償了她5810元,事情到此也就結束了。
整件事情看下來,還是順豐的過錯多一些,首先客戶的訴求是去官方店維修,官方店的價格也都挺清楚的,比起去小店維修費用要高得多。
再來順豐下屬的定損公司,肯定是會以自家公司利益為先,在定損時就不會考慮到官方店,而是考慮到正常的市場價格,1900元也是合理的。
這就和車輛受損到哪裡維修一樣,正常有購買保險的車主,肯定是會選擇4S店優先,到時走保險報帳也不用自己拿錢出來,肯定是會選擇好的。
如果是沒有購買保險,需要自己出錢維修的,挺多都會選擇小店維修,價格方面也能低上不少,不過維修質量方面就沒有那麼有保障了。
要我說,快遞的保價也是有點霸王條款的意思,跟文中一樣還能見到受損的物品,按照維修費來進行賠付,這倒也是合情合理的情况。
那些連東西都已經找不到的,快遞公司賠付也不是馬上給,依然是要證明物品的價值,這就不是很合理了,畢竟已經收了保價的費用。
大家認為不按保價來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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