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暢通網上諮詢投訴通路,優化完善我市政務諮詢投訴體系,11月26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互聯網+督查”平臺政務諮詢投訴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我市將構建“一網聯通、四級聯動”的政務諮詢投訴辦理工作體系,實現反映事項網上流轉、辦理結果快速迴響、辦理過程全程可溯、辦理效果羣衆評估。
《辦法》明確,重慶市“互聯網+督查”平臺政務諮詢投訴辦理堅持“屬地優先、高效辦理”原則,綜合市、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力量,構建“一網聯通、四級聯動”的政務諮詢投訴辦理工作體系,更好受理涉及我市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保等領域的各類政務諮詢投訴,實現反映事項網上流轉、辦理結果快速迴響、辦理過程全程可溯、辦理效果羣衆評估。
《辦法》指出,重慶市“互聯網+督查”平臺將在“重慶市人民政府網”“重慶市政府網微信公眾號”“重慶市政府APP”開設專欄;同時,逐步歸併處理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國家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等國家有關政務服務平臺交辦我市的政務諮詢投訴,以及“渝快辦”平臺、“12345熱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等市級各類政務服務平臺接收的政務諮詢投訴。
在辦理流程方面,《辦法》對政務諮詢投訴受理核查、流轉管道、流轉原則及時限、辦理規範、辦結時限、辦理評估、跟踪督辦等均作了詳細說明。
村(社區)應即時協助鄉鎮(街道)開展政務諮詢投訴的代受理和初步核查工作。事項為《自治事項清單》內的,應代為受理;事項為《自治事項清單》外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注明初步核查情况,向鄉鎮(街道)提出轉請處理申請;事項不屬於平臺受理範圍內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鄉鎮(街道)提出不予受理申請。
涉及羣衆生產生活具體問題的一般性政務諮詢投訴,原則上按自下而上管道辦理。對直接承辦、上級單位交辦或下級組織轉辦的政務諮詢投訴,承辦單位認為事項內容超出本組織本轄區事權範圍或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按程式向上級單位提出轉請處理申請並說明原因。對申請理由充分的,上級單位應按照“屬地優先、分級負責、歸口辦理、依法依規”的原則及時分辦。
承辦單位應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積極推動政務諮詢投訴的辦理,對於受理的諮詢類政務諮詢投訴,原則上應在反映人提交事項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於受理的非諮詢類政務諮詢投訴,原則上應在反映人提交事項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交辦時另有時限要求的按要求時限辦理。對反映問題不實或涉及與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符的政務諮詢投訴,承辦單位應向反映人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反映人可在事項辦結後對辦理情况作出滿意度評估。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以下事項的諮詢投訴,原則上不納入重慶市“互聯網+督查”平臺受理範圍:
一是應由“110”“119”“120”“122”等熱線處理的緊急事項;
二是涉及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軍隊和武警等不屬於政府職責範圍的事項;
三是應通過訴訟、仲裁、紀檢監察、行政覆議、政府資訊公開等程式解决的事項,已進入信訪處理程式的事項;
四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事項;
五是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督查辦將對平臺受理辦理政務諮詢投訴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考核,定期通報有關情况;對平臺受理的政務諮詢投訴開展資料分析,並就社會反映強烈、具有普遍性的典型事項開展調研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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