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1811年-1872年),字伯涵,號滌生,清朝湖南長沙府湘鄉白楊坪人,近代晚清政治家、軍事家、理學家、文學家,與胡林翼並稱“曾胡”。曾國藩與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並稱“晚清四大名臣”,官至武英殿大學士、兩江總督,同治年間封一等毅勇侯,又授世襲罔替,諡文正。
1852年,太平軍攻入湖南,氣勢如虹。曾國藩因母親去世,回原籍守制,這期間接聖旨前往長沙,協助湖南巡撫張亮基成立團練一事。操練團勇為保地方平安,防止太平軍對湖南的踐踏。為此,曾國藩在長沙設立審案局,以雷霆手段對付湖南各地的會匪,防止匪人與太平軍勾結。在此期間,曾國藩以皇上授予的生殺大權,更以亂世用重典為由,施行高壓政策,在當地大開殺戒,其“曾剃頭”的惡名,就由此而來。
曾國藩自咸豐三年正月在長沙設審案局至八月二十七日,在長沙呆了近八個多月的時間,在此期間其審案局共“剃頭”多少呢?據曾寫給時任湖廣總督吳文鎔的信中透露:“今練或擇人而舉,團則宜遍地興辦。總以清查本境土匪,以絕勾引為先務。遂設一審案局,與湘人約:凡捆送會匪、教匪、搶犯來者,立予正法。前後殺戮二百餘人,强半皆紳耆擒拿。國藩因博武健之名,而地方頗收安靜之效。”
八個多月的時間,殺兩百餘人,基本上每天殺一人,“曾剃頭”的名號,果然名不虛傳。這裡面冤殺的有多少,可能大半以上吧。說是設立的審案局,但“凡捆送會匪、教匪、搶犯來者,立予正法”,這些被捆綁送來的,根本就不經調查、不經審判,更毋庸上報朝廷,被就地正法,造成了不知多少冤假錯案,令人髮指。
曾心狠手辣,還體現在刻意製造冤案、濫殺無辜上,當時一比特叫林明光的秀才,因被人誣告通匪,事先也未按規定通報省學政褫奪其功名,就被曾國藩殺戮。另有民初作家柴萼在《梵天廬叢錄》記載一日曾國藩路遇賣桃商販與顧客因付費問題爭吵,後證實為賣桃商販說謊,曾立即下令將其斬殺,引得街市大嘩,群眾恐慌。
後來曾國藩帶兵與太平軍鏖戰,其弟曾國荃攻克安慶時,一日之內屠殺萬餘名戰俘,其中參雜大量平民,曾國荃怕報應,寫信給曾國藩,曾在家書中竟然鼓勵:“自以殺賊為志,何必以多殺為悔。”後攻破南京城,其幕僚趙烈文在《能靜居日記》詳細記載:“……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斫戮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通過這樣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屠殺普通百姓的場面是多麼的慘烈。
可見曾國藩就是一個視普通百姓為草芥的劊子手,一個封建專制下的嗜血狂魔。曾雖然讀過聖賢書,推崇孔孟之道,一生奉行程朱理學,但其所作所為與孔孟背道而馳。後人吹捧其戒色欲、成大事,更是欺世謊言,其壓抑生理欲望,不過是為了追求更大的權力欲望,活脫脫一個“偽君子”,出書立傳,不過是用孔孟來裝扮自己。曾一生患有嚴重的牛皮癬,臨終前更是精神失常,這算是對其一生嗜血的報應吧。就這樣一個人還被今人視為“聖賢”,享有“千古完人”的美譽,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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